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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湖北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994年1月23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上
省邮电管理局局长 梁清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湖北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的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并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1月19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湖北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两部关于邮电通信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几年来我省邮电部门在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贯彻实施“一法一例”,为发展邮电通信事业、保障通信畅通、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贯彻落实“一法一例”。
(一)对“一法一例”的宣传做到有声势、有深度,邮电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法一例”颁布后,为使邮电通信工作尽快纳入法制轨道,我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各地都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邮电法律、法规的通知,并结合“二五”普法,制定了学习、宣传计划,印发邮电法律、法规等学习材料近十万册,将邮电法律、法规列入专业法学习的重点。同时还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义务法律咨询、召开用户及相关部门的座谈会,以及利用世界邮政日、电信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一法一例”。
我省邮电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得到了各级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人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许多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邮电部门视察工作,督促、帮助邮电部门宣传“一法一例”。去年十一月初,省人大财经委和我局联合组成了四个执法检查组,对荆州、沙市、荆门、宜昌、黄石、黄冈、襄樊及一些县市进行抽查。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深入,检查认真扎实,整个检查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即摸清了“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又找出了存在的问题,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查处了一些悬而未决的违法案件。同时在社会上再次掀起学习、宣传“一法一例”的高潮,有力地推进了“一法一例”的贯彻落实,使全省邮电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一法一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邮电法制观念逐步增强,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创造了比较好的社会环境。
(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邮电通信工作,把邮电通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全省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邮电通信的建设和发展,均成立了以分管邮电通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或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通信建设领导小组(或通信建设指挥部),协调解决本地区通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邮电通信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目标责任制,明确专员、市长、县长、乡镇长为本级通信建设责任人,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通信工程项目、资金、建成期限,把通信建设作为政府的大事、实事来抓。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对通信用地、通信线路架(敷)设、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困难,都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如武汉、荆州等地线路改造工作就是在当地政府的关怀下,及时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协调,工程才得以顺利完成。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还亲自到国务院、邮电部为通信建设争取国外贷款,一些政府领导在国外考察也将通信项目作为考察内容之一。有些地方在财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优先发展邮电通信,为通信建设排忧解难。
各地还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公、检、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护线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置公安局护线治安室,有效地打击和预防了破坏通信线路和犯罪活动。如沙市1992年共发生22起盗割市话架空铜芯电缆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在市人大、市政府的关心和直接领导下,公、检、法与邮电部门一道积极侦破这些案件,抓获了11名破坏通信线路的犯罪分子,并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了人民群众,今年通信线路被盗案件明显下降。
(三)通信建设被纳入城乡基础设施规划,通信行业管理开始起步
各地在城市统一规划中大都能把邮电通信服务网点、线路、管道、邮政信报箱等纳入总体规划。从1985年开始,在邮电通信设施的立项、征地、拆迁、修机房、建管道等方面,有关部门都给予大力支持,方便了人民群众使用邮电,促进了邮电通信的发展。许多地方成立了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江汉油田、大峪口磷化公司、五三农场、二汽等专用网与公用网的协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前不久,国家进一步明确了邮电部门管理通信行业的职责,颁发了《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发[1993]55号文件),各级邮电部门将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依照职责和权限,认真执法,切实管好通信行业,整顿通信秩序。目前,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各地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正在清理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进一步完备手续,理顺关系。
(四)认真贯彻“一法一例”,我省邮电通信发展迅猛,通信条件大为改善
为了使邮电通信充分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我省邮电通信坚持高起点,新技术、区别情况、分步到位的发展战略,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贯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规模建设的步伐,狠抓建设与发展,实现了通信能力的大跨越,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业务增长迅猛。
1、通信能力方面
1991年至1993年邮电通信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与《条例》颁布前的1990年比较:市话总容量达到60万门,增长1.6倍;长途自动交换机达到5万路端,增长10.5倍,长话业务电路达到2.4万条,增长2.2倍;移动通信从无到有,达到1400信道;1993年底已建成干线光缆2700公里,干线数字微波4000公里;邮政生产用房、邮运车辆均有大量增加。截止去年12月底,主要通信能力指标在湖南、四川、河南、安徽、江西等相邻6省中市话容量居第4位;长途容量居第1位;长话电路居第1位。可以说,我省邮电通信的“瓶颈”现象有较大缓解。
2、技术水平方面
全省地市以上城市已实现电话交换程控化和长途传输数字化;全省地到县传输数字化和交换程控化进展顺利。省内骨干网技术水平已发生质的变化。荆州、孝感、咸宁已实现地市到县干线传输数字化。武汉、襄樊、荆州、黄石、鄂州、考感等地移动电话实现自动漫游,全省无线寻呼将于1994年联网。磁卡电话、分组交换、语音信箱、可视会议电话、报刊微机、邮件自动分拣等新业务、新技术均有新发展。
3、邮电业务发展方面
开始形成规模经营的崭新格局。1993年全年放号累计达19.5万号,为1992年的3.5倍,为1992年底前电话用户总数的80%。1993年全省邮电业务收入达12.48亿元,比上年增长55.03%,增长速度居全国第9位。邮电业务总量达13亿元,增长幅度达52.4%。武汉市电信局、鄂州市邮电局、黄石市邮电局增长速度均超过60%。其中电信业务的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达70%以上。
以上这些可喜变化与贯彻“一法一例”密切相关,它表明我省邮电事业已步入超常规发展阶段,我省的邮电通信为湖北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先进、迅速、准确、方便多样的信息传递手段,这对改善我省的投资环境无疑将起推动作用。
(五)各地邮电部门认真贯彻“一法一例”,加强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各级邮电部门依照“一法一例”及中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提高市话收费透明度”的要求,在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筹措越来越难的情况下,全省邮电部门从上至下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停止了16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收费透明度,逐步扭转了不少地方反映“邮电收费透明度不高”的状况。
为了搞好各项通信服务,全省邮电部门从上到下建立了比其他职能机构高半级的通信服务常设机构,配备了专职优秀干部,专门管理和解决通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在营业窗口公布各项资费标准,设置邮电资费查询台,免费接待用户查询,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广泛宣传邮电通信服务纪律、业务规程、邮电资费标准和举报奖励办法,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全省邮电部门聘请了3400名社会监督员,设立了350部监督举报电话。对内则进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建立了“装机服务中心”、“电话维修中心”和“重点用户服务中心”,实行申请、交费、放号、装机“一条龙”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装机难、修机难的问题。加强邮政作业内部管理,严格邮件处理时限和投递的准确性,使邮件传递质量有一定提高。
采取这些措施,提高了邮电服务质量,广大人民群众使用邮电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对邮电服务的满意率有所提高。一个以各级政府为领导,各级邮电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为依托,广大邮电职工为基础的法制管理网初步形成;广大邮电职工建设邮电、发展业务、改善服务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邮电通信事业呈现出了迅速发展的趋势。
二、“一法一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通信行业管理不够规范,通信秩序尚需进一步整顿。
1、专用网与公用网在建设方面协调难度大。重复建设的情况较严重,目前专用网建设尚未纳入省政府通信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造成国家资金资源的浪费和通信管理混乱。如三峡坝区,当地邮电局已将光缆埋至坝区外围,有的已深入坝区,并请有关方面多次反复协调,但邮电通信设施仍不能进入坝区。这方面隔河岩工程有教训,工程竣工后没有邮电通信设施,电信可通过专网解决,邮政很难办,坝区不管,而长阳市邮电局该管、想管,但错过了工程上马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机遇,现又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建支局,只好在一片新建的城区里,用两间工棚办理邮电业务,给坝区的通信业务造成很大困难。
2、不经法定程序经营无线寻呼业务的现象仍较突出。由于鄂政发[1991]109号文件和鄂政办函[1992]1号文件和《条例》第17条规定(即:“单位申请新建、扩建、改建无线专用通信网,在报送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批之前,应先经邮电部门归口会审”)没有很好落实。不少地方均有不按规定程序报批而擅自经营邮电业务的情况,还出现外资参与经营无线寻呼业务的现象,无线通信秩序比较混乱,既不利于保守通信秘密,又使国家对邮电通信的倾斜政策被外资分享。
(二)城市建设中邮电设施规划建设不配套。“一法一例”颁布实施后,邮电通信设施在城市建设中虽列入了总体规划,但并未很好落实。如汉口金家墩火车站从规划到建设,未很好考虑邮电通信设施,仅考虑了铁路生产调度所需通信系统,致使该站投产后,南来北往、成千上万的旅客无处打电话、发电报、寄邮件,反映十分强烈。《人民日报》刊载了这方面的“群众来信”后,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很重视,采取紧急措施,该站旅客通信问题才得解决。另在老区改造、道路新建扩建时,有的也未将通信设施纳入具体规划,极不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使用邮电。由于大部分的办公、住宅楼房没有设计电信管线、信报箱,致使建筑物交付使用后,邮电部门为装电话再一次穿墙打洞、架设飞线,重复施工现象严重,既不美观,又造成人力、资金方面的严重浪费。
(三)部分邮电用户欠费严重。截止1993年11月底,全省邮电用户欠费达9200多万元,占全省邮电部门同期业务收入的8%。其中党政、事业单位占40.5%,企业占45.83%。在目前通信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筹措困难的情况下,这些资金不到位。对我省通信建设与发展已产生严重影响。按照邮电部《市内电话业务规程》的规定;对欠费超过1月的,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停话;停话后屡催不缴者,欠费累计已满3个月的按拆机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公用邮电通信业务,必须按规定缴纳邮电资费。逾期拒不缴纳的,邮电部门可以停止其使用邮电记帐业务。但这些规定往往难以落实。
(四)破坏邮电通信设施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我省为方便人民群众而设的公话亭、邮政信箱、信筒、磁卡电话亭经常被破坏;市政、交通、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管道等项施工,以及农田水利建设造成通信线路被损坏的现象日益频繁,国家通信干线有的也被施工挖断,如宁汉渝光缆阳新白沙镇段在1993年5月11日被县内公路施工挖断,全阻9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万元,业务损失1500万元。当阳市玉阳供销社锦洪分店,将两根30对市话电缆嵌入房内38米,当阳市人大、政府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直到1993年12月底线路改道资金才到位。这些现象,严重威胁通信线路安全,防碍全程全网的畅通,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指挥、调度,损坏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使用邮电的合法权益,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
(五)农村通信发展缓慢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由于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使当地拿不出资金发展通信,而邮电部门又必须把主要财力放在对通信要求更加迫切的大中城市,不能投入较多的资金发展农村电话,使农话发展速度居全国第24位,农话业务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0个百分点,平均每百人还不到半部电话,与条件相近的湖南比较,自动化程度低12.14%,成了严重影响我省通信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六)利用通信工作之便谋私的现象尚未杜绝。去年我们狠抓通信服务工作质量问题,狠刹通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直接与用户打交道的部位、环节,“生、硬、冷、推、拖”的现象尚未彻底解决,衙门作风尚未完全克服,少数素质较差的邮电职工根据用户招待的周到程度来定装机通话的快慢。特别是极少数职工利用用户不轻易举报的心理索要钱物,营私舞弊,玩忽职守,影响极坏。
三、进一步贯彻“一法一例”的措施和建议
(一)要加强“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和深度。我们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今后要发扬光大,进一步搞好“一法一例”的宣传。要通过借助新闻媒介、办培训班、案例讨论、走访用户、召开座谈会、结合世界邮政日、世界电信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法一例”。首先要进一步组织广大邮电职工开展普法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其次是向领导机关及相关执法部门多请示汇报、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三是到通信线路沿线、施工现场宣传,让大家知道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标志识别方法;四是要结合《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一道宣传。总之要使“一法一例”的宣传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机关、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邮电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快邮电通信规模建设的步伐。按照“八五”规划,市话容量计划达到170万门,需增111.3万门;农话容量计划50万门,需增28万门;长途容量计划12万路端,需增8.15万路端;还有县以上城市的移动通信网、可视会议电话网、分组数据交换网以及全省无线寻呼网等,共需投资100亿元,已完成31亿元,尚需新增投资69亿元,邮电部门自筹、折旧加按现有政策收取初装费、开发费等,可以解决近二分之一,其他的均需寻求国内外贷款解决。我们已制订加快通信建设的方案,今年计划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其中新增市话容量50万门、农话20万门、长途5万路端、分组数据交换920个端口,建成覆盖全省各地市州及发达县、市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寻呼网。为了保证我省通信持续、高速、健康发展,邮电部门要积极与城建等部门协商,落实邮电部、建设部邮部联[1992]488号文件精神;各有关部门真正把通信设施纳入城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时为了较好地解决严重制约我省通信发展的农话落后问题,要继续增强对农话的扶持力度,我局今年已决定拿出4200万元补贴农话。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原已商定的方案,即:每年从财政拿出2000万元,用于农话贷款补贴。从而为我省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创造更好的通信条件。
(三)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的力度。首先,要争取多方面的支持,解决好三峡坝区公网与专网的协调问题。其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无线寻呼市场,认真落实国发[1993]55号、邮电部邮部字[1993]660号和675号、省政府鄂发[1993]106号文件的要求;会同无委办、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查禁大功率无绳电话机。第三,会同工商部门整顿终端设备市场,定期检查,力争杜绝无进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进入公用通信网使用。
(四)加强邮电执法工作。邮电执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一法一例”能否真正贯彻实施。因此,我局将强化培训工作,提高邮电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那些影响大、损失重的违法事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坚决打击破坏通信设施、危害邮电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各地继续加强对邮电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配合、督促邮电部门依照“一法一例”认真执法,使我省邮电通信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五)切实抓好欠费收取工作。各地邮电部门要在压缩用户欠费上下功夫,除了按规定搞好预收电话费的工作外,要采取比较灵活的措施分期分批收取。要保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和公检法等部门以及重要用户的通信,对这些单位的欠费做细致的工作,尽力收取。而对其他用户在做细致工作的前提下,对超过规定期限的,该停话的还是要按规定停话。同时,也请地方领导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带头按时缴纳电话费,以便使通信发展更快一些,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
(六)切实加强邮电职工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强大服务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让每个邮电职工都明白,邮电通信服务工作不仅关系到党风、局风,关系到国家的形象,而且关系邮电企业的兴衰,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建立和完善“装机服务中心”、“电话维护中心”和“重点用户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特别是对直接或间接与用户打交道的部位、环节,都要建立各项规范和服务标准,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重奖重罚。三是采取多种渠道培训现有职工,并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每年多吸收一些通信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满足通信大发展和通信服务工作的需要。
(七)建议完善《条例》。《条例》颁布时,因受多方面条件限制,有些规定不能满足邮电事业发展的要求,加上这两年国家有关通信工作的方针为我们发展邮电通信事业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建议在适当时机。对《条例》中比较原则,不便操作的条文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也建议市、县人大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条例》提出的原则,采取更具体的措施,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