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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9-0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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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军所作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为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思想,贪污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执法,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模范执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