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2001年第1-8号 >> 文章详情

第六章 附 则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5 13:45   [收藏] [打印] [关闭]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22日湖北省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和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