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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1年5月28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蒋大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对劳动保障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和十分关心。人大代表多次听取劳动保障工作汇报,并经常深入各地进行视察,对劳动保障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我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省劳动保障厅成立后,劳动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攻克难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2000年,全省实发养老金69.39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为99.26%,比1999年的98.55%提高了0.9个百分点。其中:黄石、十堰、荆门、鄂州、孝感、咸宁、恩施、林区、天门、潜江、仙桃等11个地方实现了月月按时足额发放。除武汉、黄冈外,全省有15个地方及省直实现了当年无拖欠。2000年共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1.52亿元(补发历史拖欠的地方有武汉、襄樊、荆州、黄冈、恩施、咸宁、宜昌、荆门、潜江、省直等10个地方和部门)。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新突破。 去年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净增92.6万人,达121.9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为96.4%,比1999年提高68.5个百分点;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一季度达到127.2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7%,其中,鄂州、孝感、黄冈、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黄石、十堰、襄樊、宜昌、荆门、随州等13个市州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实现了100%。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 去年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65.6万人,比上年增加10.29万人,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8.82亿元,征缴率为92%,超过年度目标。
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领导重视,严格目标管理
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保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去年,省政府先后七次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四次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今年,省政府召开的第一个全省大会就是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蒋祝平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张国光省长在二个月内,三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政策,解决问题。邓道坤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副省长亲自抓落实、督办。全省初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抓落实。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劳动保障厅与各市州劳动局、厅内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劳动保障、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进。三是严格目标考核,促落实。全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制度,按月通报进展情况,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政绩的重要标准。做到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二)拓宽筹资渠道,确保足额发放
一是强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征缴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奖惩挂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舆论手段,采取举办欠费大户培训班、行政处罚、新闻曝光、法院制执行、稽查企业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清理统筹项目、改差额缴拨为全额缴拨等措施,强化扩面征缴。去年底,省政府举办全省欠费大户培训班,81家欠费企业签订了补缴协议。全省还补收历年欠费3.7亿元,收回1998年4月以前挤占挪用基金898万元。通过稽查,人平缴费工资基数上升了9.1个百分点,仅此一项就增收养老保险费3.45亿元。去年9月份,省政府决定开展了全省劳动保障执法大检查,检查17902个单位,涉及职工265.7万人,追缴社会保险费6168万元。二是调整支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加大了对资金的支持力度,如武汉市财政调度资金达几亿元,扭转了养老金月月有拖欠的局面。三是主动汇报,加大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度。周坚卫副省长多次带着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专班同志,到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困难,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两个确保资金的支持,以弥补我省资金的严重不足。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一是以武汉市为重点,加快发放步伐。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班,多次深入到武汉市调查研究,与市领导及劳动保障局的同志研究具体办法和措施,动员全市积极宣传、强化责任、扩面征缴、加强稽核、清理统筹项目、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使武汉市社会化发放率由年初的1.26%提高到99.3%。二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发放水平。全省通过健全数据资料、完善制度办法、规范发放标准、统一发放程序、建立发放网络、强化服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夯实社会化发放基础,加快了社会化发放进程。三是以落实责任为重点,构筑“五道防线”。全省普遍构筑以收保发、动用历年积累、当地财政支持、市级社保部门解决、省级统筹调剂“五道防线”,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平稳运行。
(四)夯实工作基础,实行科学管理
一是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为切实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全省规范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待遇发放、基金财务管理等“六个环节”;并实现了业务管理办法和流程,帐、表、卡、册,指标体系,管理标准,数据库管理软件“五个统一”;实行政策规定、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四个公开”。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办法。实行将中央调剂金、补助资金的下拨与各地按时足额发放与社会化发放程度、社会保险费征集额度和财政支持力度“三度挂钩”。在全省建立健全了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结算制度、预警预测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数据统计制度。
三是接受监督,搞好服务。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发点均对外开设了养老金待遇落实举报电话和咨询窗口,主动接受社会和离退休人员的监督。按就近方便的原则设立养老金代发点。对于行动不便和居住偏远的离退休人员,送款上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养老金发放信息反馈制度、社保机构与代发单位、企业和离退休人员的联系制度及调查走访慰问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通过各基层劳动保障管理站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及其他社区服务机构,经常性地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面临难点及主要原因
我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虽取得较大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难点。
一是弹性收缴与刚性支出矛盾突出。 从总体看,去年,正常征收养老保险费56.87亿元,实发69.39亿元,缺口为12.42亿元。从地区看,全省17个市州,除荆门、恩施、林区当期收支有节余外,其它14个地方收支倒挂。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均可支付月数从5.2个月下降为4.7个月,武汉市处于警戒线以下。
二是企业改制给社会保险工作提出新课题。 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部分职工中断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流失。改制企业大多经营状况不佳,企业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在扩面进来的企业,基本上都是负担较重的单位,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这就给养老金的支付带来了极大困难。据对中央所属31家科研改制单位调查测算,当期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达5235万元;22家省属科研改制单位,当期缺口达1069万元。
三是有关养老保险政策需要进一步探索。主要是农垦、森工等特殊行业的参保政策,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政策,各地仍处在摸索探讨过程中,致使这些行业的绝大部分企业尚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国有企业所属的集体企业职工参保的政策还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四是省级统筹调剂功能难以发挥。 目前,全省基本还是以县(市)为单位的统筹,各级财政支撑能力弱,也无力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尽管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已建立,但是省级统筹的调剂功能尚未正常发挥。从全省来看,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其基金缺口越大;愈是经济欠发达的地方,相对还有部分积累。因此,调剂会形成贫困的地方支持发达的地方,山区支持平原的状况。
五是工作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对131.5万离退休人员要做到管理到人,记录到人,发放到人,必须依靠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手段,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硬件配置严重不足,各级财政无力投入,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正是由于面临诸多难点问题,从整体来看,我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本实现按时足额发放,达到99.26%,但也存在一定“死角”,各地进展也不平衡。去年,有两个市出现了新的少量拖欠,历史上还有部分拖欠正在清理落实之中。有的地方虽然统计上报没有拖欠,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了100%,但是从来信来访来看,没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情况也时有发生。分析上访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个别县区基金积累出现赤字,不能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属于统筹项目外应由企业支付而未支付,造成上访;三是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还没有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少数县(市)对中央和省下拨补助资金不能及时下拨到位,影响了按时足额发放。
三、对策与措施
国务院决定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仍然是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坚持工作目标、现行政策、工作要求“三个不变”。根据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重点,全力确保发放
一是强化扩面征缴。养老保险重点放在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新增扩面人数20万人。全部实行全额缴拨,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运用一切合法手段,抓重点、抓大户、定期公布缴费情况,加大征缴和清欠力度,力争征缴率达到93%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二是争取财政加大投入。争取财政调整支出结构,逐步将财政增收部分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逐步达到15-20%,建立稳定规范的财政支持机制,并继续大力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支持。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监控制度、紧急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清欠跟踪制度,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和中央补助款的管理和使用。
(二)巩固提高,在养老保险规范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管理,规范养老保险关系。认真做好调整统一企业缴费比例、清理规范统筹项目、严格退休审批等基础工作,着力解决个人帐户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下岗、分流、转制、内退、流动、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二是加大力度,增强省级统筹调剂能力。完善省级统筹调剂金管理办法,建立激励、预控和结算、监督机制,督促各地按时足额上缴省级统筹调剂资金,并科学合理进行调剂。三是健全制度,完善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健全反馈制度、联系制度、走访制度,及时了解和处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漏领、冒领。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社会保险对象实行社区管理服务上来,选择2-3个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已基本到位城市开展试点,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途径和办法。
(三)加强管理,全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一是健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今年内全省基本建立健全个人帐户,做到定期公布,可供查询。对个人帐户补建政策、转移办法、记息方式、对帐和公布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网络互联、资源共享、运转有效的原则,加快本地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把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资料全部纳入统一的数据库,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三是强化统计分析、预警预测工作。对所上报的数据库实行领导签字负责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对投保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结构变化,基金的运行风险,进行前瞻性研究,做到未雨绸缪,早作打算。四是规范发放办法。从数据传送、资金划转和养老金发放、领取、反馈等环节着手,进一步强化社保经办机构、银行、邮政职责,明确任务,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提高统筹层次,加快资金调剂力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力争在6月底前,我省全部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四)完善政策,加强三条保障线衔接
一是强化部门的整体联动。建立以省政府领导负责,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卫生、经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立正常的工作协商制度和信息沟通渠道,明确各自职责,发挥整体合力。二是搞好政策的衔接配套。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进中心协议期满和已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确定新的劳动关系;尚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以及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集体企业及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其家庭收入人均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直接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对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审核、标准核定等要建档建卡,健全资料,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衔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