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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9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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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27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邓庆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月24日下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分组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 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这个办法修订草案比较完善、操作性强、 文字简练,建议本次会议予以通过。同时,也有委员指出办法修订草案第5条中应有预选的 规定。全国人大主编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释义与解答》中指出:“补选只是个别情况, 为了简化补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选举的程序和方式可以适当简化”。考虑到每次补选的 代表名额较少,提名的候选人数也不多,只需通过酝酿协商就能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目前 其它省、市、区有关补选的办法中也没有预选的规定,因此,为了减少补选的程序,办法修 订草案没有作预选的规定。
我们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对办法修订草案的文字顺序及表达方式进行了个别调 整,形成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建议表决稿)。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