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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教育工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9 07:5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1年9月26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省教育厅厅长 路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决定要求,我就1998年2月以来我省教育工作的情况报告 如下,请予评议。

一、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年多来,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 极推进教育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扫除文盲条例》,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 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198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 《湖北 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1990年全省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少数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方 普及初级中等教育。1995年,全省百分之七十的地方普及初级中等教育。本世纪末,全省基 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1995年,蒋祝平同志与各地、市、州及直管市政府负责人签订了基 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责任合同书。我们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 湖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湖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把全省划分 为大中城市城区和郊区、平原丘陵县以及山区县这样三类地区,制定了“先城市、后农村、 再山区”,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具体规划,并针对不同地区,从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 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不同的指标要求。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原则,对“普九”办学条件,着眼一个“实”字,要求教 学用房必须坚固、够用、无危房,反对不顾现实条件的盲目攀比,反对追求高标准。对普及 程度和教育质量,着眼一个“严”字,认真查看相关表格,清点人头,查阅学生作业和有关 收费单据。1998年,我们对贫困地区办学条件的指标进行了第二次降标调整。同时,加大了 对贫困地区“普九”的扶持力度,在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争取国家投入 了1.34亿元,建设学校1231所,获得财政部、教育部奖励。1999年,我们将部分教育专项资 金与财政部、教育部奖励资金统筹使用,启动了“湖北省贫困地区第二期义务教育工程”, 共投入资金5000万元,扶持38个贫困县市。1998年到2000年,我们协助省计委组织实施了“ 国家扶贫教育工程”,共投入建设资金2800万元。几年来,我们还积极争取邵逸夫工程,19 98年以来共引进资金3300万港币,建设110个项目。1998年,我省扫盲工作通过国家验收;1 998年到2000年,全省先后有13个县(市、区)、8个县(市、区)和7个县(市、区)通过 了省政府组织的“普九”评估验收,从而如期实现了我省“两基”工作的目标(附件1)。

2、认真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计划 经济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由于用人机制、就业政策和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职业教 育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问题。全国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人数在1998年达到317.6万的高 峰,1999年和2000年分别下滑到294.5万和261.9万,目前全国下滑态势仍未根本遏制。为了 寻求新的发展,我们从1998年起,在全省规划实施“512工程”,即用5年时间,在每个县市 集中办好1所规模在2000人左右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全省各县市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 基本到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由1997年的254所调减到2000年203所,成人中专由297所调减 到178所,校均规模明显扩大。为了抑制中等职业教育下滑趋势,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办学 体制和办学模式的改革:从2000年起,放宽了招生计划限制,打通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 业教育以及与普通高等教育的界限;在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培养模式,试办外语、 计算机网络技术“双特色”学校;在部分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直 接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3+2”分段制教育试点;在武汉、襄樊等地试行了学分制和弹性学 制;全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实行了转学和融通;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为宗旨,开展了教育 兴农活动;在城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前、职后培训,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保证中等职业 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 展,将起到重要作用,现在已取得初步成效。我省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招生人数的高峰出现 在1997年,当年招生20.6万,1998年下滑到16.3万,1999年下滑到12.7万。去年我们采取多 项措施后,招生数回升到13.1万人,初步扼止下滑趋势(附件2)。

3、认真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大力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998年以来 ,按照 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教育厅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委,与其它省直有关 部门和有关地市一道,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去年,我们参与并平稳地完成了新 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中央部属院校的管理体制 调整、院校合并重组以及学科专业的调整工作。三年来完成了原属中央管理的武汉科技大学 、江汉石油学院等9所普通高校、32所成人高校、中专和技校的划转、接收工作;先后组建 了三峡大学、襄樊学院、黄冈师范学院、荆州师范学院、孝感学院等一批地方本科高等学校 ;新办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等21所职业技术学院和5所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主要面向我省实施 学历教育的普通高校分校;批准了民办长江职业学院等3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使我省普通 全日制高校系列中首次出现民办高校成员(附件3)。目前,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 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框架在我省初步形成,省属高校的办学实力得到了壮大,基本 实现在300万人口以上的市、州各布局1所本科院校和1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的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我省高等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预计2001年在鄂高校招生和湖北籍考生上 大学人数都将超过14万(附件4),我省考生录取率将保持在64%左右,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将达 到44万人,与1998年相比,年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都将扩大1倍,对于保持社会稳定, 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的高等教育的需求,起到了重要 作用。

4、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 大计, 教师为本。几年来,我们按照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8月5日通过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师法办法》的要求,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突出重点,开展了几项工作。一是转变教育观 念,加强师德建设。1998年,我们在全省教师中开展了端正教育思想,明确教育方向的大讨 论;1999年,集中抓了师德师风建设,总结推广了大冶市、天门市、郧县等地加强师德师风 建设的经验。二是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中小学校长在职轮训,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2000年完成了1275名骨干教师的省级培训任务;各地培训高中教师近万人、初中教师3万 多人、体音美教师3120人;乡镇中心小学和县市城区以上学校50%的小学教师接受了计算机 初级培训和考核,有条件的地区80%以上的小学教师接受了公共课培训和考核;全省共轮训 中小学校长9000多人。三是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从1998年到2000年,全省小学教师学历合 格率由87.2%提高到95.8%;初中由68.3%提高到82%;高中由54.9%提高到67%。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突出抓了骨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从2000年起,我们在 全省高校启动了“楚天学者计划”,首期设立特聘教授岗位50个。根据全省未来十年产业结 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趋势,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从18所高校申报的67个重点学科中, 遴选出12个符合设置特聘教授岗位条件的学科,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中青年杰出人才担任 特聘教授,目前已评审通过了8名特聘教授,其中5人分别来自英国、日本、德国和美国,3 人分别来自国内的中科院、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5、全面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  为了解决高校发展中后勤“瓶颈”制约问题,从 根本上 改变“每所学校办后勤,学校后勤办社会”的弊端,我们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大力推 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的高校后勤服务新模式。目前, 全省80%的高校完成了后勤工作与行政管理系统的规范分离,1.3万多人实现了分流,41所高 校组建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高校后勤服务实体。后勤改革最主要 的特点之一是利用社会土地和资金,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校外建设与校内改造相结合的 方式,建设学生生活服务设施。两年多来,已引入社会资金10亿多元,扩大使用社会土地10 00多亩,建成学生公寓169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学生食堂90个,面积21万多平方米。教师 住房条件也明显改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调动了社会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在不增加 政府投入的情况下,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改善提高了学生的生活条件,满足了人民 群众对大学扩大招生的需求,是一项受到学校、社会、学生多方欢迎的改革。当然,这项改 革带来了一系列观念上、管理上的新变化,需要我们加强工作和引导,使改革和发展能够平 稳推进,实现目标。去年12月底,国务院在我省召开了第二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会议,现场参观了我省高校后勤设施,李岚清副总理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做法和经验。

6、坚持教育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近3年,我省高校为湖北培养各类人才 近30万 人,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1998年以来,我们还在全省教育战线广泛开展了“扶贫攻坚活 动”、“科技成果转化年活动”和“教育兴农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对于教育服务“三 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教育部和省委、省 政府领导的肯定。为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推动高校为湖北经济建设服务,1998年,全省 高校与企业共建工程中心、中试基地30余个,实施“大学—乡镇”计划700多项,帮扶咸丰 等12个特困县市推广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210多项。1999年,通过举办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 ,向企业提供400多项科技信息,组织了“百名教授企业行活动”。2000年,通过项目资助 、重点基地建设、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等措施,组织高校重点开展激光、纳米材料研究、水 稻新品种开发、基因研究、芯片研制等22个重大项目研究,转化科技成果40余项,转让和推 广高校科技成果73项。按“一园多校”模式,组建了高新技术成果和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基地 ——东湖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目前已成为全国15个国家级大学科技 园试点之一。

7、积极推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998年以来,我们先后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建立了 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几年来,引进长短期外专外教1000多人次,招收来华留学生近1000人 ,公派445名教师赴国外留学,聘请外国专家1400余人次到我省高校讲学和合作科研。中外 合作办学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

8、开展灾区中小学重建工作。  

1998年,我省遭遇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 全省有7 500所学校受灾,其中1291所学校遭受毁灭性破坏。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在积极参加抗洪抢险 的同时,全力以赴组织灾后学校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及时编 制了《湖北省灾区学校重建规划》,在国内外大力支持灾区重建的情况下,我们努力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到达我省的建校资金达4.6亿元,经过1年左右的加紧建设,到1999年9月1日之 前,灾区所有中小学都如期建成,保证了秋季正常开学。

9、保持高等学校持续稳定。  

李岚清同志在去年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 作会议 上的讲话中指出:“学校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学校无小事,各项工作都要十分慎重,来 不得半点官僚主义。有些事情本身看起来并不大,但是如果我们处理不及时或宣传解释不够 ,也可能小事变大事甚至引发事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稳定的形势总体是 好的。但是,高校稳定的基础还相对脆弱,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目前,我国改革已到 了攻坚阶段,许多深层次矛盾正在显现出来,影响高校稳定的因素增多。近3年我省高校共 发生各种偶发事件300多起,法轮功、台湾局势、中美关系、中日关系等问题在高校都已成 为引发不稳定的热点因素或经常性因素。由于各级领导对于稳定局势的指导思想比较明确, 驾驭局势和应变事端的能力不断增强,这些事件,包括一些突发性强、牵涉面广、影响大的 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小事消除在基层,大事处理不出校门,保持了我省 高校连续11年多的稳定局面。去年以来,我们分别与各高校和省市有关部门建立了反应灵敏 的信息网络,制定了定期汇报、督促检查的工作制度。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我厅干部和 高校的校、系两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夜值班,密切注视和掌握校内外的各种动向,确 保信息畅通,基本杜绝了信息渠道不通或信息迟缓致使事态扩大的不良现象。

10、顺利完成教育厅机构改革。  

2000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省直机关机构改 革方案 ,省教育委员会更名为省教育厅,2000年1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任命我为 省教育厅厅长。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省教育厅“三定”方案,省教育厅编制由181名精简到96 名,厅级领导职数由11名减到7名,内设机构由23个精简到16个。这次机构改革,工作职能 没有减少,人员编制精简近一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很大。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们反复研 究,制定方案,在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通过全员竞争上岗的方式,圆满地完成 了人员定岗分流工作。通过机构改革,机关定岗工作如期到位,分流人员得到了积极稳妥地 安置。同时也促进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了机关干部的知 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在省委召开的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省教育厅介绍了在 机构改革中推行竞争上岗、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经验和作法。

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直有关部 门和有关地方的支持帮助下,由于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湖北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得到了较 快发展,教育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新世纪教育大省的地位已经确立。全国第五次人口普 查数据显示:我省受小学教育人口已达2107.1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35.42%。小学适龄儿 童入学率达到99.53%。受初中教育人口已达2041.4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34.31%,每10万 人口中具有初中程度人口由1990年的23156人,增加到2000年的34311人,高于全国33961人 的平均水平。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6.43%,初中在校生281.09万人,近三年每年递增10 —12万人。我省受高中阶段教育人口已达749.3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2.6%,每10万人口 中具有高中程度人口由1990年的8866人增加到2000年的12595人,高于全国11146人的平均水 平。200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6%。普通高中在校生已达69.84万人,三年内增长 近50%。普通高中规模居全国第6位;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居全国第14位。我省受大学(含专科 )教育人口已达231.9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3.9%,比1990年的1.57%,增加了2.33个百分 点。每10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由1990年的1566人,增加到2000年的3898人 ,高于全国3611人的平均水平。我省国民平均受教育的年限由1990年5.1年上升到2000年的7.2年。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解决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的二十多年,也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最快的二十多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初步形成和逐 步完善,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供求关系发生了深 刻的变化。近几年来,绝大多数的工农业产品和生活用品都不再短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 整成为经济生活的主线。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显 得日益强烈,这种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形成的矛盾尖锐地呈现在我们面前。随着教育 改革的深入,教育事业的发展,这对矛盾从多个方面愈加突出地表现出来,从而形成社会的 热点问题、教育的难点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统筹兼顾发展的速度 、改革的力度以及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努力化解教育热点,重点研究工作难点,在保证教 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结 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控制义务教育辍学率等方面开展了一些调查研究,提出了 一些政策、措施和建议,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领导下,在省直各有关部门和一些 地方的支持帮助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1、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近几年来,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引起社会的强烈 反映。 主要表现在:一些高校在没有国家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向部分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在 基础教育阶段,有些地方为解决教师工资问题,维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自立收费项目,向 学生收取费用;农村教育费附加要求学校通过学生收取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在大中城市及经 济状况较好的城镇,有些学校经常随意向学生收取不同名目的费用,还有极少数地方通过所 谓学校“改制”,搞“校中校”高收费。2000年,我们根据中央有关精神,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高校办学需 要、外省收费标准等因素,报请省政府批准,调整了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并将各学校各专业 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在全省中小学普遍实行了收费登记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 乱收费问题,省教育厅去年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收费“十不准”的通告》(附件5),印 发10万份在中小学广泛张贴,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发出了13个文件,重申学校收费纪律,通 报查处结果;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与省纠风办共同组织了中小学收费管理大检查。去年全 省中小学共查出违纪违规收费金额4610万元,处理清退3988万元;清理违规收费补习班252 个,减少学生交费240万元;清理强制学生购买的复习资料53万册,减少学生交费620万元; 查处违纪收费案件748起,处理责任人257人。当年全省中小学生人平减少缴费100元。目前 ,我省大中小学乱收费的现象虽然有所扼制,但仍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2、努力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在全国尤其在中西部地区 具有相 当的普遍性和长期性,其主要原因是财政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教育发 展。目前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在我省仍然存在(附件10)。有的县(市)政府明文规定向学生 收取教师工资统筹费,收费标准高达每生每年300元。由于学校收费标准越来越高,群众负 担越来越重,直接导致中小学生辍学;由于教师基本工资不能保障,拖欠严重,近几年各地 都有一些骨干教师、中青年教师告别故土“东南飞”。作为省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些问题, 我们既十分痛心,也十分担心。近几年,我们为解决教师工资问题,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调研组,多次进行专题调研。20 00年,我们先后3次向省政府、省科教领导小组专题汇报,省政府于去年5月31日发出《关于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级统一发放的通知》,要求从2000年10月起,全省实行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工资由县级统筹管理,并采取“建立专户、垂直划拨、封闭运行、直达个 人”的办法按时足额发放。目前,全省还有25个县市的教师工资没有收到县级统一发放。最 近,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小组调研时发现,已经将教师工资收到县级统一发放的县市 中,向学生收费发放教师工资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县市财政投入仅占教师基本工资的 36.7%,不足部分主要靠向学生收取费用。

3、妥善处理民办教师问题。  民办教师是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为 我省基础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1998年,我省有民办教师75231人,其中小学民办教师占全 省小学教师总数的26.5%,占农村小学教师总数的34.5%。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世纪末解 决民办教师问题”,并提出了“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2000年,我省共有民办教 师54209人。根据中央政策,结合湖北实际,我们在调查研究和各地上报的基础上,向省政 府提出了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方案,即全省安排民转公28340人、退养4740人、 辞退21129人。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蒋祝平同志主持省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省政 府已正式发文要求各地组织落实。但有些地方工作做得不细,少数民办教师反映较大,集体 上访增加。我们将按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工作,妥善处理问题(附件6)。

4、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  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过程中,为解决小学入学 高峰, 从8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地区村村建小学。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小学生人数明显减少 ,学龄人口高峰逐年向初中过渡,因而带来小学数量减少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 题。为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发展,近年来,我们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 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加强了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到2000年,我省 共有农村中小学22334所,学校数比1995年减少7069所,减少24.19%,其中小学减少6077所 ,占17.1%,初中减少992所,占21.1%。通过布局调整,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规模 。全省农村初中规模由1995年的594人增加到2000年的953人,净增359人,增长60.44%,高 于42.29%的全国平均水平,校均规模在全国的位次由1995年的21位上升到第6位。小学校均 规模由1995年213人增加到2000年的279人,净增65人,增长30.52%,高于全国12.82%的平均 水平,校均规模在全国的位次由1995年的第16位上升到第11位,在全国“二片”地区排第二 位。农村中小学大量减少后,我们对校舍闲置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被撤学校 的资产主要用于农村教育上下延伸的思路。据调查,布局调整中减少的学校校舍中,81%仍 用于教育事业,另外19%的校舍因为是危房和破旧房而拆除,或者被村委会收回作为其它用 途(附件7、附件8)。

5、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 普遍关 注。去年,我们按照江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重要谈话的要求,从教育内部找原因,制定了改 进工作的措施。在全省小学普遍取消了成绩单,实行了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从德、智、体 、美、能等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取消了小学低年级学生的课外作业。实行初中毕 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分离,取消高中会考,减轻初高中学生的竞争压力。编制了中小学用书目 录,规范了中小学课程与教学用书管理,调整了全省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加强了高中课程及 教学的指导。1998年,我们还对中小学教学用书实行了降标减量,调整了中小学教学内容和 教学要求,作出了严禁乱编滥印各类辅导资料、取消小学低年级课外作业的决定。1999年削 减中小学学生用书、教辅资料70多种,发出了“减负十要九不准”的规定(附件9),受到教 育部的肯定;2000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全 省中小学用书编、审、用管理制度,通过清理整顿,共取消67种教辅用书。

6、着力提高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控制辍学率。  提高普及程度,确保每一个 适龄儿 童、少年都能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普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国家规定的“ 普九”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入学率应在95%以上,初中辍学率农村要控制在3%以下。 但据全省统计,全省初中学生辍学率1997年为3.78%,1998年为4.61%,1999年为4.79%,呈 逐年上升趋势。有些农村地区初中学生辍学情况要高于这个平均数。据调查,少数地方和学 校,农村初中年辍学率达10%以上,个别农村学校初中的届辍学率高达30%(即3年累计数)。 辍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二是因升学无望而弃学;三是由厌学而辍 学。

近几年,我们在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同时,加大了有关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建 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省教育厅制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办法、流动人 口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流失生报告及劝返 制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在劳动用工中查验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制度和每年开学初的义 务教育宣传月制度、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制度以及建立村规民约等。从1998年起,我省实行了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复查制度,重点复查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适龄儿童少年的巩固率。同时 ,广泛开展了帮助贫困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资助活动,主要采取了减、免、缓三种办法 。2000年,全省中小学减免补助困难学生达132.23万人次,受助面达6.45%,减免金额7640 万元。我们将继续采取防辍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降低到国家规定 的控制线之内。

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观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近几年来,我们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实践中,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  从1996年启动实施“三五”普法规划以来,我们 按照“ 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了多种 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了普法知识演讲和竞赛。将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 法规中涉及教育的内容汇编成册,发放给全省教育战线学习。先后举办了7期法制教育培训 班,培训教育部门干部和学校领导6000多人,召开了一系列专题座谈会。在高等学校普遍开 设了《法律基础》公共课。

2、加强教育法规建设。  在“三五”普法期间,我们制定了教育立法规划,代省 政府起 草了《湖北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湖北省语言 文字条例》、《湖北省教育督导条例》、《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及教辅读物使用发行条例》、 《湖北省中小学学生意外事故处理暂行条例》、《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湖北省教育考试行政处理暂行实施办法》等8个地方性法规草案,有的已报省政府,待进一 步修改论证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近几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广大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 题,如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秩序以及各级 各类学 校收费情况的执法检查。2000年,我厅按照法律程序,受理了第一起因社会力量办学而引起 的行政复议案件,与省直工委、司法厅、公安厅一起,对黄梅、浠水、武穴三县(市)的教 育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近几年,教育方面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和各 地教育 行政部门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争取人大常委的关心、支持、指导和 监督。去年,我们就全省教育工作中的几个难点、热点问题,如拖欠教师工资、“普九欠债 ”、民办教师问题、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等,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作了书面汇报。今年,在贯 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时,我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 最近,有的市、县由于主动争取人大常委的支持和指导,解决了一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

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  1998年以来,我们每年都按要求 完成了 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2001年,我厅承办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2件、省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16件,做到了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对其中16位人大代 表和5位政协委员提出“将湖北民族学院列为全省‘十五’重点建设院校”的议案,我厅及 时向教育部申请将该院列入国家西部教育开发工程重点扶持学校,在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方 面给予了重点扶持。为落实“扶持兴山县教育移民搬迁资金”的建议,我们召开了全省教育 系统对口支援兴山县教育移民现场会议,会上共募集资金120万元,会后至今共到位230万元 ,预计总共可筹集资金500万元左右,这项工作受到当地人民、人大代表和省政府领导的肯 定。

四、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严格机关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作 风过硬和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是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的前提,也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

1、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为核心,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培训班、召 开交流会、安排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提高素质。

2、以厅领导班子争创“五好”活动为龙头,带动机关作风建设。  1998年,我们 开展了 争创“五好”领导班子活动,当年被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开展“五好” 活动先进单位。2000年,我们制定了厅领导班子争创“五好”的实施意见,把加强班子作风 建设作为争创“五好”的重要内容,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

3、强化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1998年以来,我们每 年都对 机关副处以上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去年机构改革后,举办了3期处级干部培训 班,每期培训班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去年以来,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 展“警示教育”,从胡长清、成克杰、金鉴培等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组织机关干部收看《 生死抉择》、《一代廉吏于成龙》等反腐倡廉影视作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加强学习教 育、立足于防范的同时,我们加大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先后对机关通信工具、公务用车 、公款吃喝等进行了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

4、建立廉政建设监督机制。  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教育厅关于实行党风廉 政建设 责任制实施意见》、《省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实施意见》。在 加强招生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成立了省招生监察办公 室,制定下发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今年,我们针对招生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提出了加强管理和监督的7条措施,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

5、加强机关财务管理。  从今年起,机关实行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综合预 算,预 算内外经费开支“一支笔”审批。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 范了厅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福利分配等行为。建立了机关内部资金审计制度。 逐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凡是利用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贷款 购买大宗物资的,都要通过公开招标投标和竞价,实行统一集中采购。

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种种 原因,当前教育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其中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 难较多,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附件10)。一是教育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 。我省义务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投入却相对不足,随着初中学龄人口高峰的到来,教育 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这类地 区地方财政困难,教育经费短缺,学龄人口增长过快,教育普及程度偏低,学生入学率、巩 固率低,辍学率高,因而发展义务教育难度很大。同时,全省“普九”欠债21个亿,占全省 农村债务的十分之一。农村中小学可用资金主要是靠集资办学和征收教育费附加两个渠道。当前教育集资已处于停顿状态,全省农村教育费附加每年足额征收可达14亿,两年就可以还 清“普九”债务,但目前征收情况很不理想,而且挤占挪用问题较多。因此,解决“普九” 债务,需要有新的政策措施。从高等教育来讲,省属高校办学经费短缺,虽然总投入不断增 加,生均事业费绝对数不断增加,但标准与中央部委院校以及东部地区院校的差距正在扩大 ,生均教育资源与扩招前相比正在减少,教育质量令人担忧,成为影响学校稳定的隐患,并 可能影响到学生几年后的就业竞争力。二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十分艰巨。学生的课业 负担仍然过重,义务教育质量的地区差异明显存在。三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有待进 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结构也有待进一步改善。我省教师队伍的地区分布不平衡,农村尤其是 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相对缺乏,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还缺乏有效机制。四是教育的 外部环境亟待整治。各种名目的检查过多,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 象。五是依法治教步伐较慢。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省级地方性法规只通过了《湖北省义务 教育实施办法》(1986年12月1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24次会议通过)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1997年8月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通过)。今年,《湖北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列入了省人大立法计划。这主要与我们教育行政部门 对立法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够、落实不够有关。六是在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省级教育 主管部门时常表现出思想不够解放,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习惯于传统思维模式和传统管理 办法。如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明显滞后于陕西、浙江等地,省教育厅不能不承担主要责 任。又如现在我省民办中小学办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不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 想上没有坚决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有关,省教育 厅指导乏力,应负责任。另外,随着近几年教育成为社会需求的热点,优质教育资源成为紧 俏稀缺资源,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事项多,权力集中,机关作风建设仍然滞后。主要反映在教 育厅下基层调研不够深入,有些干部调研水平较低,不能发现问题,抓不住关键问题,提不 出有价值的能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供省政府决策,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去年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教育厅厅长,至今已20个月有余。从华中师范大学 校长到教育厅长,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和工作责任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虽然如履薄冰,不 敢懈怠,自认为有强烈的责任感、忧患意识和对人民的感情,但毕竟缺乏宏观管理经验,对 情况和政策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加之资历较浅、能力不够,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 些重大问题常感到难以把握,对机关工作方式、机关文化、机关干部心态也缺乏了解。因此 ,对全省教育事业和省教育厅的工作无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心中时常感到不安。我诚恳希 望在这次评议中能得到各位常委和人大代表的指导和帮助,并以此次评议为起点,增强依法 治教的意识,使我省教育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湖北人民 群众的需求,更好地服务湖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要求,为了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最近,我们先后征 求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有些问题已经或正在进行改进。一是坚决制止大中小学乱收费 。我们就高校、中小学和厅直属学校新学期收费问题,成立了3个专门工作班子,制定了制 止乱收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三是建立省 教育厅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四是积极调研 协调,认真起草文件,争取领导支持,筹备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力争解决基础教育投入 问题、教师工资发放问题、中小学运转经费问题、校舍安全问题、制止乱收费问题等困扰基 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一是以江泽民同志“三 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省委 、省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有关部门对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支持和配合。二是走依法治教之路 。使教育法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法制来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 法权益,依法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多一些法治,少一些“人治”,保障教育工作的 正常秩序。三是把握大局,围绕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 正确认识当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和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形成背景,找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四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当前,主要是认真贯彻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 发展的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这次对省教育厅进行工作评议, 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各位委员及代 表的意见,并以这次工作评议为契机,不断改进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 自觉性和水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化改革,勇于创新,争取早日把湖北建设成为 教育强省,为湖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