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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5 09:08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01年2月10日在武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湖北省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0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1年省级财政预算;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关于设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北省政府关于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