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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长江堤防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7-20 09:5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2年3月26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省水利厅厅长  段安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报告省长江堤防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英明决策,带来我省长江堤防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湖北是一个堤防大省,全省各类堤防长达1.1万多公里,其中长江干堤1647公里。1998年长江大水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重大决策,并举国债整治长江堤防,以期基本解决长江防洪问题。这项战略决策的核心,就是通过3—5的建设,使长江干堤全部达到长江水利委员会1980年编制的《长江流域规划》标准,建成“一堤一路、两林护岸”的“水上长城”,能够抗御建国以来发生的最高洪水位。按“可研报告”统计,全省长江干堤16个项目工程计划总投资151.96亿元,占长江中下游四省堤防建设投资的一半,其中中央投资119.94亿元,地方配套32.02亿元;总土石方量4.5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干堤土方3.1亿立方米)。面对千载难逢的建设良机,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江各地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加快长江堤防建设步伐,保持了连续三年大干的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到去年下半年,全省非隐蔽工程共完成土方2.26亿立方米 (其中长江干堤1.97亿立方米)、石方617万立方米,加固涵闸166座;完成堤防建设投资55亿元,结合堤防综合达标和城市建设,荆江大堤、武汉龙王庙、黄石城区堤防等昔日的险点建成了今日的景点。省里的不少老领导在视察长江堤防建设后激动不已,称赞“长江干堤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省内外新闻媒体更是赞誉我省堤防建设“实现了长江治水的历史性跨越”。大规模的堤防建设,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999年,长江发生“1998年姊妹型”大洪水,汛情相似,境况却迥然不同。三年多来,沿江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狠抓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利建设管理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健全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为核心,以组织领导、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保证、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六大体系”为保障的新型建管机制,实现了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堤防建设模式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堤防建设模式的转变。总之,回顾总结近几年堤防建设的实践,可以说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尤其是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使我们在堤防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上日趋成熟。

二、依法治水,不断完善长江堤防建管机制

长江堤防建设万众瞩目、人心所系,既是政治任务,又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当前我省水利第一位的建设工程,任务艰巨,要求严格,责任重大。三年多来,我们坚持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规范约束长江堤防建设实践,有效保障了加固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一,坚持规划先行,切实抓好前期准备工作。   1998年防汛工作刚刚结束,我们就依据“长流规”和新的水情,组织专班着手编制我省长江堤防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目前为止,我省长江干堤16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了水利部的审批,为工程招标和施工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项目的招标设计工作、技施设计工作也在紧张有序地顺利开展,基本在今年春节前完成设计任务。    目前,除个别项目正在进行设计修改外,所有堤防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已全部完成,为工程施工赢得了主动权。    

第二,完善体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   长江堤防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是国务院在2000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中才明确规定的。为了落实项目法人制,早在1999年底,省政府就明确我厅为全省堤防建设的项目法人。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水利部要求,2000年8月,在机构改革、人员精减的情况下,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编委批准成立了全省2亿元以上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由一名副厅长兼任局长。投资2亿元以下堤防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各有关市、县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单位组建以来,充分履行职责,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由于长江堤防建设战线长、项目多,我们及时组建了16个堤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法人的派出机构,对委托的项目建管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长江堤防建设的组织领导,去年10月,省政府发出了《关于举全省之力保质保量完成长江干堤加固工程任务的通知》,要求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新型建管体制,明确沿江市、县政府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和与当地有关的征地移民等重大问题,负责按工程投资计划落实市、县配套资金,使堤防建管体制创新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第三,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不断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我省长江堤防建设招标工作,经历了试行、推广、逐步完善的过程。2000年1月《招标投标法》实施后,我们在认真总结前两年招标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湖北省河道堤防及分蓄洪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暂行规定》和《湖北省堤防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并建立了专家评标制度、招标公告制度、综合评标制度。为了引进有较强实力的施工队伍,还进一步明确了堤防标段的划分标准,尽可能地优化标段的划分。两年来,又先后对366个标段进行了招标投标。至此,已有来自省内外近3000家(次)符合长江堤防建设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其中中央直属企业和外省的施工单位逐次增多。在2月20日武汉江堤最后一批国债项目招标中,参与18个标段投标的55家施工企业中,中直和外省的施工企业占61.8%。

第四,强化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继续坚持堤防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不断完善堤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逐步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格局。通过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目前承担我省长江堤防建设监理工作的单位有5家,其中甲级4家。监理单位均按项目组建了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共向16个在建项目派驻总监理工程师17人、监理工程师72人,监理人员共计247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保证了堤防建设的工程质量。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咸宁、黄冈长江干堤等7项工程的多个项目检测,其质量都达到设计标准。

第五,严格执行合同范本,规范建设管理活动。   在合同管理上,我们严格依照水利部制定的《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由项目法人依法委托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近几年,共查处10余起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件,30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此外,我们还狠抓了建设活动的规范管理,从省到市县都请同级纪检、监察、审计、计划、财政、宣传等部门参与堤防建设的各项相关工作,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去年,我们还配合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水利部稽查办及省审计厅,对洪湖监利长江干堤等4个堤防建设项目进行了为期4个多月的稽查、审计,均没有发现大的问题。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研究对策,及时进行整改。这为我省堤防建设的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起了很大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三、不辱使命,一定把长江干堤修完修好

去年底,朱钅容基 总理批示,到2002年底一定要把长江干堤修完修好。这样,原定到2003年完成长江堤防建设任务的时间大大提前。按照水利部的解释,到今年底修完修好长江干堤,就是至少要完成总工程量的95%,下剩的工程只能是今年加堤的堤顶路面、少数穿堤建筑物和部分世行贷款项目。按照这一要求,我省自去年第四季度开始,要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土方1.13亿立方米、石方205万立方米、涵闸整治232座,需完成投资近70亿元(不含隐蔽工程)。下剩工程量相当于我省过去三年堤防建设任务的总和,而且主要集中在武汉、荆州和黄冈。可以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此,水利部专门组建了长江干堤工程建设工作组,于今年2月中旬进驻湖北,督促、指导、协调我省长江堤防建设。到目前为止,全省长江堤防加固工程已完成土方2800万立方米,占下剩任务的25%。

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举全省之力打好长江干堤加固攻坚战。今年2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张国光省长任组长的省长江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计划、水利、财政、公安、宣传、审计、监察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沿江市县人民政府在长江堤防建设中的职责,决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堤防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武汉、荆州等堤防建设任务大市也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挂帅的堤防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对长江堤防建设的领导。我厅作为堤防建设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水,确保如期修完修好长江堤防。

第一,加强督办,力促建设各方履行职责。   去年10月,我们提出不辱历史使命,不负总理重托,全厅上下总动员,保质保量完成长江干堤建设任务,并在厅机关建立了厅领导分堤段负责、省河道堤防局分项目包干、厅机关各处室分片督办三个层次的督查机制,已先后开展以工程协调、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4次督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开展督查活动,在督查中协调各方矛盾,帮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促进堤防建设顺利发展。

第二,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四制”。   继续抓好下剩工程的招标工作。16个项目下剩工程共分为243个标段,还有24个标段未完成招标任务。这些标段主要是新修堤段的堤顶公路、汛前无法开工的穿堤建筑物工程,将在4月完成招标工作。继续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考虑到我省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较少,公开招标也没有外单位参与,我们已申请水利部增派50名监理人员参与我省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同时,从内部挖潜,把全省各地合格的监理人员集中使用,统一安排到符合监理资质的单位,从事堤防工程建设监理。通过这两种办法,争取增加监理人员143名。目前,各单位正按这一要求抓紧做好人员培训和调剂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三,加强指导,实行倒排工期的施工方法。   按要求,今年11月底以前要完成长江堤防建设任务,留下1个月的时间检查、整改、完善。为此,我们坚持分类指导、因类施策,将工程任务、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一一进行分解,落实到项目、到工程,实行倒排工期,算好日进度帐,切实做到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第四,加强组织,切实搞好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和即将竣工的工程,我们将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有关水利工程的验收规程,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搞好验收工作。对于分部工程,责成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监理单位,严格按要求验收;对于单位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验收;对已完工的项目,积极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迎接水利部和长江委的竣工验收。

四、警钟长鸣,我省防洪工程建设任重道远

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长江堤防建设任务后,我省长江干堤防洪能力将大大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正如温家宝副总理所说,修堤筑坝、植树种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洪水问题,只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洪灾,洪水的自然规律并没有改变。就我省来说,1954年型洪水远不是长江发生的最大洪水。加之我省除长江干堤外的堤防等防洪工程欠帐不少,建设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因此,防汛抗洪始终是湖北天大的事,丝毫懈怠不得。

目前,我省堤防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配套资金任务十分艰巨。我省长江干堤需配套资金32.02亿元,仅今年就要配套17.2亿元,其中武汉市配套5亿元,其余12.2亿元由省级配套6.52亿元,市县级配套5.68亿元。二是汉江干堤和连江支堤防洪标准低。由于未被纳入长江干堤加固计划同步建设,汉江干堤及连江支堤堤身低矮单薄、病险隐患严重、防洪标准偏低的问题更显突出。一遇大洪,很难安全度汛,亟待加快建设,以提高整体防洪能力。三是分蓄洪区安全建设滞后。我省长江、汉江共有27个分蓄洪区。除荆江、洪湖、杜家台分蓄洪区外,其他分洪蓄区均未进行安全转移工程建设。荆江、洪湖、杜家台三个重点分洪区的建设投资近几年也呈递减趋势,特别是洪湖分蓄洪区去年没有安排投资,以致新堤安全区围堤和转移路桥建设处于停工状态。四是长江、汉江干堤管理工作任务艰巨。长江干堤建设工程完工后,还有一系列管理工作要跟上,包括植树种草和日常养护。河道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危及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同时,三峡大坝建成运行后,清水下泄将对长江堤防维修养护提出新的课题。为此,我们将坚持建管并重、建管结合,从政策上、法规上、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真正把各项工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以上这些问题将是我们下一步堤防建设管理的工作重心。面对长江、汉江堤防及分蓄洪区建设管理的艰巨任务,我们将继续用抗洪的精神抓建设,用守堤的办法抓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我省大江大河的防洪能力。同时恳请省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堤防建设管理工作。一是恳请加大对堤防建设管理的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指导、监督我们抓紧抓好长江干堤加固建设。二是恳请人大通过多种渠道呼吁,争取中央将汉江干堤纳入国家基建计划。三是恳请人大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堤防建设管理的立法调研力度。国务院已于去年出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要求长江中下游沿江各省出台配套法规,恳请支持早日出台《湖北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目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堤防等水管单位普遍困难,影响工程安全运行。为此,国务院责成国家体改办牵头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将按照要求,切实抓好湖北水管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恳请省人大加强监督,力争各级政府尽快理顺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落实管理经费,加强运行管理,实现良性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持久效益。

为使各位领导对水利工作有一个全面了解,借此机会简要汇报一下其他几项主工作。一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长江堤防建设掌握主动的情况下,2000年底,省政府及时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179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去年,全省共有553座病险水库脱险受益。下步,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二是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和节水工程。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困难的战略要求,我们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兴修水窖等蓄水工程,去年共解决16.6万人饮水问题,今年计划完成近100万人饮水解困任务。同时,继续把节水工作当革命性措施来抓。三是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要求。我们将坚持规模治理,逐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四是南水北调工程。我们已完成南水北调城市水资源现状调查。下步将积极组织搞好引江济汉、兴隆枢纽、沿江闸站改造等南水北调工程补偿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补偿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最大限度减少汉江调水后对湖北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