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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7-01 04:0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2年2月4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刘青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我省74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

二、省政府组成人员中有11人不是省九届人大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

三、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次会议。根据我省实际,拟邀请没有省九届人大代表的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96人列席本次会议。

四、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各市、州、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中没有省九届人大代表的来1人列席本次会议,共计86人。

五、根据实际情况,拟邀请省辖市、直管市市委书记、市长(代理市长),神农架林区区委书记、区长中不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九届人大代表的书记、市长(代理市长)列席本次会议,共计6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273人。名单(草案)已发给各位,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