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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同志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7-01 07:0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2年2月28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上午闭幕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刚才又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度工作要点》。至此,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各项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按照大会决议的要求和工作要点的安排,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按照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的工作,绝不是“二线”的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一项重要职务,绝不是退居“二线”。随着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级人大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担负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既有许多富有实际工作经验、担任过党政军领导职务的同志,又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还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代表人物,可以说集中了社会各界优秀人才。因此,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能够更全面、更直接、更准确地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我们务必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解放思想,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人大工作要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新贡献。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与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新的一年里,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6月份,我们将召开中共湖北省第八次代表大会,进一步谋划新世纪初期湖北的改革与发展。今年又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入世以后,对法制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从事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中负有重要职责。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完备的反映市场经济的法制。而要具备这样的法制,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要适应形势,增强紧迫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推进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去年省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措施和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也是入世适应年、换届选举年,在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防止和克服换届前松劲的思想,各项工作都要持之以恒,不仅不能有丝毫的松怠,而且还要做得更好,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下一届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保障“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是全省的大局,也是人大工作的大局。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快发展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声。湖北的经济发展应该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如何加快发展?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主要是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服务环境,其中法制环境尤为重。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法律保障,各种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都需要法律来确认和保护,各类市场行为也需要法律来规范。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对我们的法制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常委会工作要点已作了具体安排。我再强调几点:一是立法工作要主动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势,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认真抓好已定立法项目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有关司法工作,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进“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以宣传现行宪法颁布施行20周年和代表法颁布施行10周年为载体,进一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人大代表的作用,同时要继续加强同市、州、县人大的联系,加强对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及其常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要按照常委会统一部署,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这对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讲,首先是要继续加强思想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工作,深入思考和研究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一些重大问题,努力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以及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学习世贸组织规则的有关知识。二是要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基础,为省委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要按照代表法等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好职责。要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纪政纪,遵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四是要继续发扬团结的好传统。团结是干好事业的基础;没有团结,就什么事也干不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上来,顾大局、识大体,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做协调沟通,化解矛盾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团结和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人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讲,要加强统一领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办事机构的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要继续搞好作风建设,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服务工作,一手抓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干部队伍建设。对内形成好风气,对外树立好形象,把人大机关建成民主公正、清正廉洁、务实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