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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7-20 08:1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2年2月24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国政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01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和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适应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需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要求,根据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遵循立法法和立法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批准武汉市、长阳自治县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8件;对5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认真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16件法律草案和法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努力为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为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批准了《武汉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为有效贯彻实施种子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批准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条例》。为加强交通建设管理,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为促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批准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为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和中医事业,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和《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为加强水上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常委会批准了《武汉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在加强法规制定工作的同时,常委会还重视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分别修订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的部分条款;批准修订了《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及《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的部分条款,批准废止了《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等3件法规;批准修订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

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去年3月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立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地方立法任务和各有关法规起草单位的责任。二是继续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实行法规统一审议制度,注意发挥法制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委会法规工作机构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就法规制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到基层调查研究,为提高审议质量奠定基础。如在制定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过程中,围绕是否需要在法规中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等问题,召开了有采矿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四是认真审议,坚持从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防止部门利益倾向、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对有争议的法规草案慎重处理,比较成熟后再提请常委会审议。为便于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有关工作机构完备了立法的背景资料和参阅资料。五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立法民主。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全文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采取以上措施,对于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年来,共开展了3次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 17项专题报告,对省教育厅进行了工作评议,对20名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书面述职评议。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常委会重点开展了对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执行涉外经济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组分别到武汉、荆州、黄石三市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对涉外企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的决议》。决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招商引资工作的运行机制,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此外,常委会还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省对证券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立法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查。

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重视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了2000年省级财政决算;根据省政府的建议,决定了对2001年省级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1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1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工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等方面的报告,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意见,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结合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工程、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建设情况,加强对我省“十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司法公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监督的规定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要求司法机关对有难度的案件,加大力度,排除干扰,依法查处。

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督促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改进工作,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评议前,常委会召开了有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评议动员会,制定了《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确定对省教育厅进行工作评议和对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进行书面述职评议。去年9月中旬,常委会组织5个调查组,赴武汉、黄石、荆州、荆门、孝感、恩施等12个市、州和所辖25个县市区以及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对省教育厅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决议决定,实施教育改革,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评议调查。调查中,召开座谈会38次,实地察看大中小学44所,听取当地部分人大代表、干部群众、教师、学生的意见。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教育厅厅长路钢所作的《关于湖北省教育工作的报告》以及评议调查组《关于评议省教育厅工作的调查报告》,对省教育厅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比较满意,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结合听取和审议省审计厅《关于200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部门和地方挤占、挪用、滞留、欠拨普教专项资金的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对普教经费管理使用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的决议》。省政府对此很重视,专门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措施。根据评议方案,常委会还对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进行了评议,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工作的开展,对增强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抓好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规定》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是我省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法规。常委会在调查分析贯彻实施有关监督法律法规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交流了各地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和探讨了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路。常委会还支持省政府积极推行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扩大省级部门预算的审查范围。

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注意发挥代表的作用。一是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和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情况,便于代表知情知政。二是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513件,接待来访2946人次,对重要信访件进行督办。三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这次大会前,组织省人大代表就我省改革发展等情况进行了视察。常委会还协助组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上海市和我省选出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我省的视察。常委会开展视察,都就近就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四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回原选举单位走访联系代表,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五是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代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了代表法的实施。

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关于制定我省交通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盐业管理、梁子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等7件议案和省政府研究处理的关于加强汉江流域综合开发的议案,其审议和办理情况已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分别向常委会作了报告。关于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7件议案,有4件已列入立法计划,其中有1件法规草案已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对于代表提出的3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过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重点督办,都已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代表(有关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已印发各位代表)。常委会坚持邀请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重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总结和借鉴各地的经验。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各地视察、调研时,注意了解当地人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对他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分别召开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了全省各级人大司法监督、机关建设和人大宣传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去年11月,中共湖北省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具体措施。这次会议对我省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已经并将继续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常委会坚持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制度,先后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先后举办了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婚姻法的修订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法、世贸组织规则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影响等辅导报告和专题讲座,这对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常委会根据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变更了原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常委会重视加强对机关工作的领导,加大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力度,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了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和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2人次。其中,任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成员10人;任免省政府组成人员5人;任免审判人员131人次,检察人员66人次。

常委会积极开展同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接待了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地方议会代表团的来访,应邀组团或随团出访了一些国家,通过友好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借鉴国外好的经验,促进湖北的对外开放。常委会还积极开展省际之间的学习和交流,学习考察人大工作经验,提出了改进常委会工作的建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同时,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监督。如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全省监狱系统实施监狱法的情况和黄冈、黄石等地实施兵役法、人民防空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财经委员会对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发区条例的实施和城市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视察;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文物保护法、红十字会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情况和2000年旅游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跟踪检查;农村委员会对乡镇企业法、气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000年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继续开展了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并积极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在我省的采访,进一步促进了长江、汉江湖北段治理污染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地方性法规选项的可行性、必要性研究论证不够,立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人才不足;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形式主义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还有待于继续探索和完善;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还做得不够等。我们一定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2002年是省九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的工作任务。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加快发展主题,以与时俱进、克难奋进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根据各地人大工作的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制定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总结经验,促进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和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要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思路,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立法工作的重心由制定新的法规转变到制定、修订和废止相结合上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落实省委提出的创造规范严明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和周到的服务环境的要求,拟制定湖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修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会计法办法等法规,拟对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服务贸易、农业领域以及其他方面的法规进行修订,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拟制定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为保证法制统一,根据新制定或修改的上位法,对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进行修订。按照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条例的规定,在坚持实行法规统一审议、立法咨询、重要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等制度的基础上,实施立法听证程序,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将于今年第一季度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对本年度的立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三、强化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要适应依法治省的要求,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对依法应由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要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今年常委会将对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种子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后的督促整改和跟踪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认真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我省调整农业结构与增加农民收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外贸和利用外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惩治腐败等方面的工作,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预算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扩大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省级部门预算的范围,强化对部门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纠正。采取视察、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我省“十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多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积极探索,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常委会要及时总结和借鉴各地的经验,支持各级人大继续进行监督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四、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做好人大工作    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等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加强代表议案的审议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近几年来,有的地方探索了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常委会要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继续加强同市、州、县人大的联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20周年和代表法颁布施行10周年,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的要求,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解决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进思想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与时俱进、克难奋进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依法为人民群众解难,加强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分析,为提高立法质量、决定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提供可靠依据。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树立良好的会风,重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把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搞好人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各位代表!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完成全省今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项任务尽到应尽的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