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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2002年2月26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6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 周冶陶
大会主席团:
2月24日下午至25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新的贡献。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的安排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行。
代表们对报告表示赞同,并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是:
1、应对入世的挑战,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调整立法计划,完善立法工作思路,加大对法规的清理、修订、废止工作力度;拓宽法规的起草渠道,加强立法调研、论证工作,防止“部门利益倾向”。
2、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继续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一些社会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违法行为,要敢于监督,一抓到底,取信于民。
3、相对于立法和监督工作而言,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应当在这方面有所进展。
4、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有关人大工作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对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报告的方式进行改革,采用按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利于表达代表的真实意愿。常委会审议报告应实行表决制度,两次通不过的,应追究报告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方法。加强对代表议案的审议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推动“一府两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热点问题。
7、加强对市州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工作经验,支持基层人大共同做好人大工作。目前省里对市县人大机构改革没有一个统一的文件规定,基层人大不好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应就此向省委、省编委提出具体建议。此外,有的代表要求增加具体立法项目和执法检查项目,有的代表还对报告提出了个别文字修改意见。
上述意见,有的已经吸收在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的已经吸收在本次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会后,将把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整理,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