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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2年2月24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靳军
各位代表: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1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和2002年工作的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2001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强化措施,排除干扰,积极办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086件2362人,比上年上升2.6%。
一是突出查办领导干部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139人,上升287%,其中厅级干部13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犯罪714人,上升4.5%,其中党政领导机关181人,行政执法机关299人,司法机关141人,经济管理部门93人。天门市委原书记张二江涉嫌受贿、贪污90余万元案,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鄢立中涉嫌受贿20万元、挪用公款30万元案,武汉市汉南区原区长王年生涉嫌受贿28万元案,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涉嫌受贿25万元案,武汉海关原关长莫海涛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给国家造成关税损失5亿余元案,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380万元案等一批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的依法查处,集中体现了在省委领导下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
二是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6件,占立案总数的45.4%,其中50万元以上的107件,100万元以上的51件,1000万元以上的6件。比较典型的案件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汉分局原局长郑文珊受贿、贪污685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案,云梦县烟草专卖局原局长柯镜明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10余万元案,咸宁市咸安区工商银行职员高军、张源涉嫌挪用公款2500万元案。同时积极查办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76人。
三是加大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力度。共立案侦查266件313人,上升24.9%,其中重特大案件41件,上升28.1%。这些犯罪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2亿元。
四是深入查办窝案、串案。针对当前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增多、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的特点,不断加大查办“案中案”的力度。共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94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0%。如,省检察院组织查办的三个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窝案串案,已立案侦查53人。
五是大力查办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51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4.1%。
六是追逃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抓获132人,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和县处级干部89人,通过追逃侦破了90件长期悬而未结的职务犯罪案件。
在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注意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把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排除干扰阻力,严格依法办案;坚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继续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组织全省统一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发动和方便人民群众举报,落实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坚持加强领导,全省三级检察长身先士卒,带头办案,亲自查办、参办大案要案657件。
工作中,注意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履行职责,积极查办危害各项改革措施实施的职务犯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6亿元;切实把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办案方法,讲究办案策略,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正确处理惩治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通过办案,查处犯罪,清除“蛀虫”,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对举报不实的,及时澄清问题,解脱干部,共为358名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正名。三是正确处理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既严格按照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又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和办案时效,努力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四是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的关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自觉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去年全省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起诉率为834%,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五是正确处理积极办案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积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斗争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省社会治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
省检察院先后4次召开检察长会议和电话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为保证“严打”整治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7382人,上升14.6%;提起公诉24609人,上升17.7%。
突出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打”整治斗争中,共审查批准逮捕“三类”重点案件17936人,起诉16685人。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省检察院督办5批100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现已批捕97件863人,起诉70件524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8件367人,起诉23件279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共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3人。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对极少数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致人死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坚决批捕和起诉。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1038人,提起公诉802人。把“严打”整治斗争同查办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努力做到除恶务尽。共查办为黑恶势力和其它严重刑事犯罪充当“保护伞”,以及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相牵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2人。
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及时介入1399件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依法快批捕、快起诉。配合公安、监管部门加强对在押人犯的监管工作,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监管秩序。
坚持“严打”与整治并举,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告急上访115起。
三、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加强与公安、法院和监管部门的配合过程中,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围绕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849件,经审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42件,上升119.4%。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315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270名涉嫌犯罪应当逮捕而侦查机关未予报捕的犯罪嫌疑人予以追捕到案,对罪该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7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追诉决定,对1188名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侦查机关作其他处理。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6件。四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共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5人次,对超期羁押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05人次。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3863件,立案审查1638件,依法提出抗诉703件。法院再审审结418件,其中直接改判273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96件,调解结案17件,维持原判32件。对1169件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自身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与举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复议复查、扣押款物管理、监察督察相分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清理积压的刑事申诉案件。共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83件,改变原决定10件;受理刑事赔偿请求案65件,依法给予赔偿20件。对2000年度检察环节“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的7684件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55件,已全部纠正。抓住这些问题举一反三,规范自身执法活动,促进严格执法。在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中,注意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79人。
四、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省检察院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专门机构,市州分院和基层检察院也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的系统预防。普遍与金融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呈下降趋势。加强对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结合开展犯罪预防,帮助企业追回被挪用、侵占资金1.18亿元。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初步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积极总结行业发案特点、规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题报告、检察建议345份。二是加强重点工程的专项预防。全省检察机关在298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继续加强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的问题,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共提出改章立制等检察建议776份。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和警示预防。深入到发案单位和有关行业部门,以案释法,教育干部群众。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讲座906次,受教育183万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56万份。
五、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力度,为新世纪初检察工作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队伍的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认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根据省委和高检院有关指示精神,从3月开始,进行为期半年的反对特权思想、纠正利益驱动的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规范了执法行为,转变了执法作风,增强了执法效果。 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一方面,对已经进入“五好”行列的检察院,认真组织“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推动他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机制,努力向先进和模范检察院迈进。另一方面,对尚未达到“五好”目标的检察院,采取省院领导包片指导、市州院领导包点帮促、先进院结对支援等措施,进行重点攻坚。经过不懈努力,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检察院面貌和执法形象明显改观。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95期,培训干警3510人次。有1432名干警参加法学专业专升本学历教育,167名干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广泛开展“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活动,9761名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全员基本素质考试,绝大多数成绩优良,15人不及格离岗培训。
大力推行检察改革。在公诉部门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侦查监督等部门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普遍进行审查逮捕方式改革,形成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机制。自侦案件侦查指挥和侦查协作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效能增强。省检察院进行了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撤并、规范和调整了机构,精简人员10%,所有处室班子成员实行竞争上岗,23名硕士、博士研究生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增强了机关活力。市县检察院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各地继续深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等改革,促进了新型选人用人机制的形成。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共有93个集体、485名个人被记一、二、三等功,164个集体、98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
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共立案15件17人,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由各级检察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全省三级检察院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6410人次,其中省院和市州分院走访全国、省人大代表718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交办和人大代表转办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省人大常委会交办及全国、省人大代表转办的31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回复。
当前,我省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利益驱动、执法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有的地方队伍管理不严,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有的检察院领导抵制说情、排除干扰的勇气不足;经费困难,装备落后,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各位代表: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根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今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严打”整治斗争,加强诉讼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良好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定不移地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着重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继续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不管案件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方针,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着重在增强预防实效上下功夫。二是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以“打黑除恶”为重中之重,始终突出打击“三类”重点犯罪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全面加强诉讼监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探索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四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自侦案件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建设,深化公诉改革和侦查监督改革,完成市州县检察院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五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干警,突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围绕公正执法,继续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应加入WTO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把我省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国家放心,人民满意的钢铁队伍。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高检院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为我省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