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公安局《关于对王艮涛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省十届人大代表王艮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资金14.2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王艮涛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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