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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10-2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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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同意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严格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部分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继续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的屡查屡犯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整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加大征管力度,圆满实现2004年全省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