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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5年1月28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青岭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4年预算执行结果:省级财政总收入3830498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25975万元,为预算的115.8%;一般预算调拨收入3104523万元,为预算的103.6%。省级财政总支出3800498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844180万元,为预算的100.1%;一般预算调拨支出2956318万元,为预算的106.5%。收支相抵,结余3000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4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八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财政预算的决议,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提高收入质量,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四项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和财政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但是,也要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县乡财政较为困难,有的地方财政管理薄弱,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等。对此,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为:总收入3983845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8000万元,增长11.3%;一般预算调拨收入3175845万元,增长2.3%。总支出3982940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980647万元,同比增长16.2%;一般预算调拨支出3002293万元,同比增长1.6%。收支相抵,结余905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5年预算安排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方针政策,基本保障了农业、教育、科技、政法等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了省对下转移支付和重点向县乡财政倾斜力度,预算草案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