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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2005年1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洪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说明。
一、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过程
200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领导下,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意见,研究室从2004年10月中旬开始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11月初,常委会领导同志和研究室负责人就起草工作报告稿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意见。11月8日,将工作报告稿印发机关各处、室征求意见。11月11日,召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讨论并修改了工作报告稿。11月12日,将工作报告稿印发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和机关厅级干部征求意见。11月16日,研究室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稿印发主任会议成员审阅。11月下旬,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期间,将工作报告稿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征求意见。12月初,将工作报告稿印发各位省人大代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省人大代表和各地人大常委会反馈了意见,普遍认为工作报告稿贯穿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是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研究室根据这些意见对工作报告稿进行了修改。12月中旬,主任会议成员审阅修改拟向省委作的关于2004年工作情况和2005工作思路的汇报稿,研究室据此对工作报告稿也作了相应的修改。12月13日,主任会议讨论修改了工作报告稿。12月29日,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这个工作报告稿。今年1月10日,主任会议对工作报告稿进行少量文字修改后决定将其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工作报告稿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工作报告稿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约6800字),第二部分为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约3500字)。全文共10300字。
在工作报告稿的第一部分,对2004年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联系、自身建设等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重点是立法、监督和人事任免工作。
关于立法工作。工作报告稿主要讲了创新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方法、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一年来立法工作的主要成绩。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工作要点》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立法计划》的规定,2004年计划审议的立法项目12件,研究起草的预备项目15件。实际完成情况是,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11件(计划审议的立法项目8件、预备项目2件、调整项目1件),其中通过的5件,即《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关于修改〈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和〈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系调整项目),通过并提请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1件,即《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计划审议的立法项目有4件没有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其中有3件即《湖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湖北省神农架自然资源保护条例》(修订),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有1件即《湖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后退回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关于监督工作。工作报告稿主要讲了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食品卫生法》和《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办法三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9个,对2003年启动的有关监督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中列举了督促东湖宾馆完成截污治理工程、督促省监察厅对2003年审计报告所涉及的省直部门违纪案件进行处理、督促省政府加大行政许可清理的力度、要求省财政厅把报告省级财政决算的时间提前、督办涉嫌投毒的4名教师的信访案件等事例,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常委会监督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6个具有监督职能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共开展了13项执法检查,由于篇幅所限,报告中为每个专门委员会列举了1项。
关于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报告稿重点讲了对省政府4个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的做法和效果。需要说明的是,开展述职评议,是常委会加强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既是监督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和人事任免工作密切相关。如果把述职评议的内容写进监督工作,那么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内容就显得很单薄。从考虑报告结构的合理性和内容的协调性出发,工作报告稿把述职评议和人事任免写在了一起。
同时,工作报告稿还简要回顾了常委会为纪念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与外国地方议会开展交往的情况。另外,工作报告稿也总结了常委会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不足,即立法适应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还不够,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工作报告稿的第二部分,首先,提出了2005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湖北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而发挥积极作用。然后,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实际,对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作了初步安排。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报告稿提出,要通过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关于立法工作。工作报告稿提出,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常委会拟制定、修改《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10余件地方性法规。具体的立法项目,还有待于制定常委会2005年度立法计划时确定。
关于监督工作。工作报告稿提出,常委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积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为加快湖北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委托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着重抓好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发展民营经济、防治血吸虫病和艾滋病、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安排对5名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会议述职评议,对3名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书面述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依法行政、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勤政廉政的情况。
关于参与筹备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发〔2001〕25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今年6月本届省委的任期将进入第四年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我省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省委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此,工作报告稿提出,对近几年来全省人大工作的情况开展专题调查,为省委适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报告稿,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