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5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5年7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青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省级财政总收入为4043298万元,其中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727058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00359万元,完成116%;一般预算调拨收入3202025万元。省级财政总支出为3951723万元,其中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857873万元,比调整预算增加13875万元,完成101.6%;一般预算调拨支出2915105万元;专项结转下年178745万元。收支相抵,省级财政当年结余91575万元。
2004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落实《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湖北省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大力发展经济,夯实财源,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了农业、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支出需要;财力向下倾斜,基层财政困难得到一定缓解;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财经秩序进一步好转,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同时,从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部门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松弛;部分省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税务部门人为调节税收入库进度、存在应征未征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及地方认真进行整改。
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关于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征税,坚决杜绝违规开设税款过渡户、人为调整税款等现象;继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缴库力度。
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集中财力保工资、保法定支出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健全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办法,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和跟踪检查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认真总结分析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来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要求编制预算,规范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化解财政债务。
四、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规范部门理财行为。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从严控制支出,规范理财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