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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公安厅厅长郑少三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5-09-19 03:52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赴省公安厅述职评议调查组

2005年7月18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述职评议工作的统一安排,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源同志的带领下,赴省公安厅述职评议调查组对省公安厅厅长郑少三同志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6月17日至20日,调查组参加了省公安厅机关述职评议动员大会,听取了郑少三同志的述职报告,对郑少三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附后)。随后,分组同省公安厅厅级和处级干部共65人进行了个别交谈,查阅了省公安厅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述职报告、执法质量考评等资料;察看了武汉市武昌区、青山区的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共6个基层单位。6月21日至24日,调查组又分组到随州市、黄石市及曾都区、广水市、西塞山区、大冶市等地进行了调查,当地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同当地39名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听取了当地公安、检察、监察等部门43名负责人的意见,还实地察看了当地的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共18个基层单位,查阅了有关司法文书。7月6日,调查组同郑少三同志交换了意见。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的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看,郑少三同志任现职以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公安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围绕稳定大局和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党性原则、大局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以律己,勤政廉洁,为人正派,作风务实。调查组认为郑少三同志任省公安厅厅长是称职的。

(一)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两年来,郑少三同志依法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第一,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少数民警违法办案、执法不公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公安队伍形象。为此,郑少三同志一是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二是重视全省公安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进行“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大讨论的专题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了8期共1100多名县(处)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参加的“端正执法思想”轮训班和全省120名公安局长参加的“如何像任长霞那样当局长”的培训班,多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法制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三是狠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既在全省开展学习宣传毛建东、周友国等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事迹,又严肃查处了鄂州杨叶派出所违法办案、黄石西塞山区公安分局为钱执法等违法违纪案件161起,处理民警247人,使广大民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二,推进我省公安法规和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严格实行制度管警。郑少三同志重视法制建设,为加强我省公安队伍的管理提供了法规和制度支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加强对政策法规的拟订。先后组织完成了《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和送审工作,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十条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程序和行为;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大上级公安部门对下级的执法执纪监督力度的通知》等规定,完善了财务、人事管理和审计等制度;三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来抓。为解决公安系统执法不公、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对省厅机关执法部门及各市州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由每年一次改为两次,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的专项整改活动,先后对基本达标和不达标的21名市县公安局长集中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其职级晋升的考核内容。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了全员“大练兵”活动,建立练兵长效机制,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增强民警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使之更能适应公安工作风险大、任务重的需要;二是狠抓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落实工作,严肃队伍纪律,转变队伍作风。对于严重违禁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民警,坚决予以查处和清除,努力保持队伍的纯洁;三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为县级公安机关解决了每年2.4亿元的转移支付资金,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较好地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不足、保障不力的矛盾;同时进一步强调各地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努力解决“为钱办案”、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四是为解决部分基层民警老化和警力不足等问题,一方面从各级公安机关精简了4000余名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工作,另一方面调整清退了7658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还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增加了民警编制(我省现有的公安民警编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在全省统一考录,严把进人关。第四,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年来,重点开展了“打黑除恶”、“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专项治理工作,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命案破获率居全国前列。在抓好消防、边防、交警、户政、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同时,还出台了一批公正文明执法、服务改革发展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便民利民。此外,各警种还相互配合,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采取整治与预防相结合的手段,加强对暂住人口、无业人员和娱乐场所等重点人群及单位的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安定作出了积极努力。为了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坚持厅长每月一次的“接待日”制度,并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实行开门“大接访”,集中处理信访积案和涉法上访,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郑少三同志任现职以来,一是要求全省公安干警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人大的联系,自觉地将公安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每年都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评议公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督促落实省人大交(督)办的案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两年来,省公安厅已办结省人大交(督)办的钟祥市贺集中学投毒、潜江市李红军杀人等案件,并依法进行了纠错。三是重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组织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件批评、建议和意见,都组织专班认真研究办理,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通报办理结果。两年来,省公安厅共办理省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4件,代表比较满意。

(三)严于律己,勤政廉洁。郑少三同志为人耿直、正派,以身作则,对自己及其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工作务实,不搞“花架子”;作风民主,坚持原则,对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为加强全省公安队伍的廉政建设,组织制定了《湖北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省公安厅还从社会各界聘请了42名监督员监督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工作,并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近年来,共追究了40余名违反廉政制度的公安领导干部责任。

调查中,大家在充分肯定郑少三同志工作的同时,也反映了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公安工作不够以及与厅机关中层干部交心谈心少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此外,部分人大代表反映公安系统仍有少数干警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公、不作为、滥作为等现象,并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两抢一盗”案件突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以及居民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网吧监管、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二、几点要求

针对以上问题,调查组对郑少三同志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几点要求:一是要多深入公安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公安工作指导的力度,研究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规律,从管理体制、机制上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全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水平;二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制度,依制度管理,推进全省公安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坚决纠正和处理不作为、滥作为、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塑造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四是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做到文明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五是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各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建设和谐湖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