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5号 >> 文章详情
述职报告
——200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
省人事厅厅长 张兆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担任省人事厅厅长两年多来的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关于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
第一,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实施“四五”普法规划,采取举办讲座、开卷考试等形式,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认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两年多来,我们重点加强了人事法规宣传工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定期沟通。2003年,我们与湖北日报和湖北电视台联合组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十周年知识竞赛活动;2004年,我两次参与《楚天都市报》的“市民有约”活动,接受湖北电视台“沟通”节目采访;今年初我参加了湖北电视台“厅长访谈”节目,积极宣传人事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第二,认真做好人事人才立法工作。近两年来,我们重点推动了《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协调和修改,2004年7月30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紧接着,我们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了设立人才中介机构许可程序、举办人才交流会许可程序、人才市场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程序3个规范性文件。此外,我们积极协调省高院制发了《关于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实现了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程序的接轨,基本完成了《湖北省人事争议仲裁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
第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北省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建立了责任追究及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工作。一是2003年我厅报请省人大批准,开展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执法检查,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省人才市场执法检查,对人才中介机构进行了整顿。三是以人事考试、职称评审工作为重点,对人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凡是没有省级财政、物价部门审批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并通过“减、免、降、转”等措施,制止和纠正各类乱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四是认真开展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恢复了“厅长接待日”制度,注意通过日常接访工作,加强对人事执法情况的督促检查。两年多来,厅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483人次。
第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我们非常重视每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几年来一直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一是规范办理程序。对每个建议案,都有要求相关处长、分管厅长层层把关,逐一落实,形成了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等一整套办理程序。二是提高办理质量。对武汉市的代表,我们坚持登门拜访;对外地代表,我们专门发函委托当地人事局局长上门征求意见。三是将办理人大建议与促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人大代表的合理化建议,我们积极采纳,尽快落实。比如: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求“把恩施、神农架等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为办理好这一建议,我们反复向国家人事部申报,请人事部领导到湖北调研,做了大量争取工作。我也曾多次为此事到北京汇报。今年,国家终于同意将恩施州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为我省争取了每年1.2亿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目前我们仍在加强跟踪办理,协调落实在恩施州的省垂管单位待遇问题,督促省配套资金到位,力争把政策用足用好。两年来,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都达100%。
二、关于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举措。通过积极争取,我们将“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主三化”的发展战略,我们研究出台了促进县域经济、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我们加大了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提出了乡镇改革人员分流的意见和措施;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武汉城市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研究提出了推进“武汉城市圈人才一体化”的总体构想。通过构建城市圈统一的人才大市场,实现人才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促进人才自由、合理、有序流动,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以高层次人才开发为重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务。一是以高级专家的选拔为依托,加快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选拔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向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倾斜等措施,两年多来,共选拔推荐了14人入选国家人才工程,入选取人数居全国第三位;选取拔了3000余名优秀人才,入选我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选拔了12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60名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99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03年我们以省政府名义,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博士后和优秀留学人员进行了隆重表彰和系列宣传;截至目前,我省“两院院士”已达到48人。全省高级专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二是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产业基地为依托,促进了产学研的有效结合,推动了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两年多来,我省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5个,在各类企业新设博士后工作站8个,新建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25个,招收进站博士后465名,培养出站博士后220名。三是以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为依托,加大了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吸引力度。“中国武汉留学生创业园”是国家级示范创业园,主要从事企业孵化和产业化推进,目前入园企业已经达到140多家,总产值已经达到4.8亿元。“湖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企业已发展到25家,技工贸总值达1600万元,目前,我们正筹划在市州建立创业园分园,为各市、县引进人才和智力搭建平台。
3、以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为突破口,加大为各类人才服务的力度。一是突出能力和业绩,研究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在重新调整组建高级评委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59个专业系列的评审条件,进一步量化、细化了评审标准。二是不断创新人才评价政策和手段。两年多来,我省全面推行了以考察人才实际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为重点的水平能力测试,受到人事部肯定;对40多名有突出贡献和急需的特殊人才试行了特殊的评审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对县以下农村基层及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政策进行了合理调整;新增了6个农村人才开发示范县,考核选拔了100名乡土拔尖人才。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宏观管理。2003年,我们重点对8个县(市)工资兑现情况进行了暗访式检查;2004年,结合规范津补贴,我们向省政府报送了省直机关实施移动通讯费补贴方案,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4、以促进各类人才充分就业与合理流动为目标,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两年多来,我们通过加强法规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卡通”、“企事业单位用人服务一条龙”、“中高级人才流动服务一站式”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整合市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仅2004年,省人才市场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岗位15.5万个,帮助近13万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了就业。目前,我省各级人才市场已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在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切实为各级党委、政府分了忧。
(二)坚持分类管理,不断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
1、公务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执行考试录用制度。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开招录了946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录人民警察约1300人。经省委常委会同意,今年下半年我们拟在全省招录1462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其中人民警察515名。另一方面,对没有空编的地方和单位,我们一律不下达招录计划。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违规进人问题,我们正在组织清理检查。二是加强了公务员培训工作。两年多来,全省共培训新录用公务员342名,组织县(市)长和省直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265人,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人员18.22万人次。三是着手规范公务员表彰奖励工作。报请省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从表彰条件、对象、范围和数量比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我们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出台《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建立了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进口管理。2003年以来,共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0多名。二是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目前全省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有2.6万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已超过70万人,预计年底可基本实现推聘目标。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调研起草了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工作方案。
(三)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上任伊始,正逢新一轮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军转安置工作的压力加大。为了了解部队组织对我省军转安置工作的意见,我连续两年带领组织、人事和部队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野战部队走访调研。在调研基础上,从2003年起,我们对省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实行了双向选择的改革,得到部队和用人单位的好评。两年多来,我省顺利完成了国家每年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2003—2005年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5949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也不断完善,1588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得到落实,并帮助70%的省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了再就业。
近年来,人事部门承担着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按照省委要求,我担任省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组长。两年多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我们认真研究政策、耐心接访、检查督办、开展正面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先后制定了7个政策性文件,初步建立了一整套解困政策体系。为在岗、下岗、失业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分类制定了解困政策和措施;对特别困难的,采取个案解决的办法进行了救助;对他们的上访问题,按照国家统一口径进行了妥善接待处理。截至目前,我省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基本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总体趋于稳定。
(四)狠抓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协调发展。
1、以“争先创优”、行评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抓手,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我们在全省人事部门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要求全省人事干部“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做到“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2004年,我厅列为民主评议行风的范围。我们成立10个小组深入基层征求意见,并常年从省直单位聘请16名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整改。今年初,省委确定我厅为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央督导组的联系点。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认真整改,初步建立了“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利益”的长效机制,全厅干部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一是制定了《湖北省人事厅工作规则》,规范厅党组、厅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二是通过规范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制度,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先后推荐、选拔了一批干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加大了干部轮岗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活力。三是建立了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从2004年开始,我们对机关处室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财务纪律,提高了管理水平。两年多来,全厅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会议、培训和文印费用的过快增长得到遏制。
3、以职能整合为手段,构建厅属事业单位发展的新格局。为推进厅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厅党组确定了理顺职能、整合资源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一院两中心”的改革方案。今年来,我们对7个厅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职能整合、机构归并、人员调整,重新组建了人事考试院,调整充实了人事培训中心的工作职能,人才交流中心管办分离的改革正在稳步实施。重新组建的人事考试院,职能整合的优势已初步显现。
三、关于廉政建设情况
第一,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在刚到厅里的第一次干部职工大会上,我与大家“约法三章”,谢绝家访,有事到办公室谈,逐步得到了同志们的理解和支持。我注意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工作上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当老好人,拒绝公务往来单位的请吃,拒收各种礼金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规定,不搞特殊化;下基层调研或到外地出差,严格要求,勤俭办事;春节前,我代表党组向全厅干部职工和各地人事局打招呼,禁止各地人事局以任何形式来省厅拜年,反对干部到领导家里拜年,与此同时,我和班子成员主动到老干部家中走访慰问,向他们拜年,提倡厅领导到处长家走访,处长向一般干部拜年,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用自己和班子成员的实际行动促进机关良好作风的形成。
第二,健全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制定了《省人事厅、编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试行)》,强化“一岗双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和重点建设项目等,不搞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坚持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三是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干部述廉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制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带头与新任处级干部、新进公务员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和不良苗头,利用会议或个别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建立处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在年度述职的同时进行述廉;制定了内部审计办法和处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法;对违反廉政纪律的处级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四是制定了人事厅干部“十不准”规定,严禁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五是严肃人事考试工作的考风考纪。修订了《湖北省人事考试考生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严格责任追究,防止考场腐败。
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我个人做的一些工作是微不足道的,与省委要求和省人大的重托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人事人才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问题。特别是如何更有效地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改善湖北人才环境,加强基层人事部门建设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二是同志们反映我与大家谈工作多、交流思想不够,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改进。我本人将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