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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我省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省财税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四做”目标,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加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力度,加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关系群众利益的“八件实事”,有效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财政改革与发展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人大批准的预算,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5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实现374.2亿元,为预算的101.7%,比上年增长20.6%。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65.9亿元,营业税完成91.3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8.7亿元,农业四税完成20.1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633.8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3%。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4645434万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42508万元,为预算(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后的预算数,下同)的102.8%;中央补助收入2818739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05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27084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87887万元,调入耕地开垦费及卷烟销售奖励19668万元。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4585066万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121713万元,为预算的96.6%;上解中央支出2977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3165631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完成7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72395万元,为预算的108%;教育支出完成120917万元,为预算的101.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0497万元,为预算的67.4%(主要原因是拟用于省直医疗改革的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科技支出完成23581万元,为预算的100%;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完成15268万元,为预算的12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59078万元,为预算的100.9%;公检法司支出完成121678万元,为预算的10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5398万元(主要是增加援藏援疆支出),为预算的150.4%。
省级财政收支相抵,2005年预计结余60368万元。结余资金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已转入2006年安排支出。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2005年预算执行中,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专项资金达到152.79亿元,其中:主要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建设支出23.65亿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支出27.34亿元,用于教科文卫等事业的支出9.93亿元,用于抚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68.16亿元。
2005年预算执行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切实保障“八件实事”等重点支出。 全省财税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监控力度,确保主体税种稳定增长。加强对基金收入和非税收入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健全收入激励机制,调动各地组织收入、提高质量的积极性。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强化支出控管,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积极落实资金,支持办好“八件实事”。落实6.5亿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工作;落实6000万元,用于全省农村特困户救助,落实1.29亿元,用于实施“福星工程”;落实5000万元,解决贫困地区扶贫搬迁建房问题;落实1.16亿元,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实施医疗救助;落实2558万元,对全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免费治疗;落实4000万元,用于补助疫区农户沼气池建设;落实6963万元,支持艾滋病群防群控工作以及对艾滋病人进行帮扶;落实2.27亿元,用于为全省84万贫困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收学杂费;落实4151万元,用于高校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和省属高校特困生伙食补助,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落实2.02亿元,支持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同时,相关部门共同努力,落实了乡乡通沥青(水泥)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落实32.9亿元转移支付补助,用于弥补因免征农业税和取消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落实4.77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试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排灌设施建设;落实11.09亿元,用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财政安排原由县市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1亿元,缓解了县市财政支出压力;落实8054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技术推广;落实653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5.48亿元,支持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落实4797万元,用于禽流感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
第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支持新型工业化,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落实5亿元,支持省属企业改革脱困;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95亿元,用于第二批中央在鄂企业社会职能分离和关闭破产工作。落实2.6亿元,用于支持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旅游、文化等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生产调度资金2.7亿元,用于解决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流动资金缺口和发展生产。完成出口退税34亿元,支持招商引资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以2003年为基期,省财政对11个市州本级和76个县(市、区)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全额返还,全年预计返还9.7亿元。落实中央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安排12.63亿元,用于支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安排专项借款8500万元,支持县(市)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县市企业发展。
第四,认真落实建设和谐社会要求,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狠抓干部教师工资兑现。推行工资支出预决算单列,在部门预算中优先安排,并实行工资网络化发放。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落实42.8亿元,用于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再就业补助、下岗职工生活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等。落实20.4亿元,用于抚恤救济事业。三是支持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安排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4.7亿元,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1.3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特殊病人救治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四是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落实2.48亿元,重点加大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投入。落实1.28亿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五是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落实4.58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洪湖湿地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并对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项目区地方财政减收给予财力补助。六是提高政法系统经费保障水平。省财政安排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3.51亿元,确保全省公检法司系统正常运转,促进执法部门公正执法,优化投资环境。
第五,认真推进财政改革,积极完善科学理财机制。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方面,调整了预算文本的编报内容和程序,改进编审方法,强化编审责任,试行项目评审,逐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加强对市县部门预算改革的指导,组织开展了财政部安排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方面,省直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已将126个一级部门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延伸到45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支付资金170.5亿元(含部分中央专项资金)。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方面,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70亿元,同比增长30%,资金节约率达10%;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认真组织全省县(市、区)政法系统收支两条线达标验收工作。开展省直部分高职、中专的非税收入的执收、缴户检查。二是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制定了《省管县(市)财政体制下进一步理顺省市县财政工作关系的意见(试行)》,研究拟定了《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财政工作关系,指导县(市、区)改革和完善对乡镇的财政管理方式。
第六,认真抓好财政监管,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积极探索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制衡的运行机制。对省直23个单位200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省54个县(市、区)及荆州等5市进行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测算分析和2005年预算草案合规性审核工作;二是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州县(市)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逐步使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四是加强对会计中介机构的管理。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五是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制订《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凡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在互联网上公开。初步建立了湖北省财政政务公开网站,逐步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财政部门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和办事程序,财政预算、决算情况,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资金支付工资的人员名单、在编人员情况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全省财政系统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作风不断转变,财政服务不断改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5年财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预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级财政本级可用财力的增长满足不了各个方面对支出要求的需要,县乡财政公共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债务负担依然较重,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三是财政供养系数仍然偏高,深化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四是财经领域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有待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努力解决。
二、2006年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00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财政“四做”目标,着力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着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着力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和谐湖北建设。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6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省预算:2006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00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0.5%。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市州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省财政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级预算: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4871459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15505万元,增长18.4%;中央补助收入3100604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10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21520万元,动用上年超收结余60368万元,上年专项结转60972万元,调入卷烟销售奖励资金1700万元。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4871161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150953万元,增长11%。上解中央支出3052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3414986万元。
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基本建设支出80000万元,增长14.3%;农业支出69137万元,增长16.1%;教育支出130742万元,增长17.5%;医疗卫生支出83897万元,增长11.4 %;科技支出27498万元,增长16.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207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2445万元,增长11%;公检法司支出140209万元,增长10.7%。
在2006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上,加大了对市州、县市专项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倾斜,向“三农”倾斜,向群众利益倾斜。具体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各项支出达37.9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29%;支持“三农”的各项支出达84.3亿元,比上年增加15.9亿元,增长23%;用于教育的各项支出达21.7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增长20%,其中安排资助农村中小学贫困生免杂费经费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30955万元;安排社会保障、抚恤、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支出22亿元,比上年增加5.2亿元,增长31%,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10635万元,达到13135万元。
2006年省级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完成2006年预算的工作措施
2006年是 “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确保完成2006年的预算任务和落实城乡群众关心的“十件实事”,对于“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将我省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们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首位,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取消农业税和取消除烟叶外特产税补助支出,促进县乡减人减事减支,降低财政供养系数。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和有效使用机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泵站、灌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支持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粮食主产县粮食加工转化及其它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工转岗培训,促进农民提高素质。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环境设施和文化设施以及乡村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水、沼气等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人口救助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搬迁扶贫等工作。全力支持防控禽流感工作,妥善应对禽流感影响,采取措施支持家禽业发展。
(二)坚持财政发展职能,支持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度的财政投资力度,支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促进招商引资,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文化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激励措施,继续落实中央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增加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完善有利于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财税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三)坚持科教兴省,突出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
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抓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和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推动农业、信息产业、汽车、冶金、石化行业和能源、资源、环保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和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增加教育投入,促进义务教育提高水平、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和高等教育提升质量。特别是要全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对农村贫困家庭“两免一补”的范围,适当提高对贫困县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的补助标准,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现行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促进城乡教育均等化,使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读得起书。
(四)坚持抓好增收节支,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全省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依率计征,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严格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范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预算规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坚持“两个务必”,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干部教师工资发放,保证科技文化、计划生育、体育卫生、公检法司等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落实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筹措社保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支持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办好城乡群众最为关心的教育、医疗、扶贫等“十件实事”。
(五)坚持制度创新,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加大综合财政预算力度,建立和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在所有市(州)、县(市、区)全面推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省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垂直管理部门的改革级次推进到市、县,市、县两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逐步向乡镇一级延伸,加快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管理网实现纵向到县、横向到一级预算单位的联通。对全省执纪执法部门和单位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罚缴)分离。
(六)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认真贯彻《预算法》,建立和完善以县级预算合规性审核为代表的预算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信息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程序。制定《湖北省财政厅财政资金监督责任管理办法》,整合监督力量,提高财政监督效率。加大对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防范和逐步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在全省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财政专项资金在2005年确定的17项基础上,2006年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各位代表,200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奋斗,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