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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赴省交通厅述职评议调查组
2006年5月16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工作方案》,我们于4月21日至5月8日,对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任职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4月21日,调查组参加了省交通厅机关述职评议动员大会,邓道坤副主任作了动员讲话,林志慧同志作了述职报告。会议期间,对林志慧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采取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征求了交通厅厅级及机关部分处级、科级干部、部分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0人的意见;查阅了林志慧同志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报告等有关资料;分两个小组到襄樊市及谷城县、十堰市及郧县进行了调查,召开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交通系统部分干部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共30余人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了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谷城县五山镇农村公路、十漫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郧县交通基层所(站)及汉十高速公路襄樊监控中心。5月8日,调查组与省政府分管副省长进行了座谈,了解有关情况。5月中旬,调查组与林志慧同志交换了意见,并向交通厅领导班子通报了调查情况。
二、对林志慧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综合反映
综合调查的情况,大家普遍认为,林志慧同志任现职以来,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改革发展思路清晰,工作认真勤勉,作风民主扎实,为人谦虚谨慎,关心基层,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团结带领交通厅一班人努力工作,使全省交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调查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调查组认为林志慧同志是一位比较优秀的领导干部,担任交通厅厅长是称职的,其述职报告也是客观实在的。
(一)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004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林志慧同志为省交通厅厅长。任职以来,林志慧同志和交通厅党组一班人坚持学法用法,按照“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于交通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带头学法,重视普法。 林志慧同志以前担任交通厅副厅长时,分管交通法制工作。她带头学法,任现职以来,邀请10多位法律专家到厅讲法普法,组织法制培训班19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连续几年坚持参加在洪山广场举行的省直机关“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召开“全省交通系统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文明创建推进会”和“全省交通系统实施形象素质工程,创一流法治环境推进会”,树立交通执法“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新形象。
2、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交通立法,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任职以来,林志慧同志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完成了《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初稿、《湖北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草案。目前,我省已有交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0件、省政府规章8件,初步形成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交通法规、规章体系。
3、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省2万多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依法实施招商项目管理,对高速公路招商项目实施了“业主负责、政府服务、行业监管、依法行政”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实现了政企分开。依法治理超限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比例由治超前的90%下降到8%左右,因超限超载车辆引起的道路安全事故由治超前的80%下降到8%。依法规范运输市场,组织开展了以查客运站、查客运车辆、查运输服务质量、打击“黑车”非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一打击”稽查行动。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依法整治“三无”船舶、船舶超载等行为,开展乡镇渡口达标活动,2005年全省船舶安全面达99.92%,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了把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结合起来,林志慧同志提出了“一敬礼,二讲理,三处理”的执法要求。
(二)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
林志慧同志接任交通厅厅长两年来,正是“十五”和“十一五”的衔接时期,她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理思路,抓发展,定规划,使全省交通事业在过去的基础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交通工作,明确改革发展的思路。 交通厅按照“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要求,广泛征求交通干部职工和各有关方面对“十一五”交通发展总体思路的意见,编制了《“十一五”湖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六个并举”的科学交通发展观,即坚持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并举、坚持水陆并举、坚持建设和运输并举、坚持建养管并举、坚持交通建设与生态环保并举、坚持科教兴交和依法治交并举,统筹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立了“努力实现五个翻番、五个基本形成、五个明显提高”的交通发展总体目标;确立了“整合资源,合力发展;统筹规划,科学预算;政策引导,分级管理;依法行政,公平和谐”的交通发展新理念;提出了变“部门办交通”为“社会办交通”、变“大包干”为“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变交通厅一级预算管理为省交通厅、市州交通专项资金分级预算管理、变粗放型管理为集约精细化管理的改革措施,为“十一五”交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2005年8月21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交通并亲自听取了骨架公路网规划汇报,为我省交通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交通部明确表示“十一五”对我省交通建设资金投入将超过百亿,积极支持湖北交通事业的发展。2004年和2005年,交通厅共争取交通部资金38.3亿元,占我省“十五”交通投资总额的53%。
2、抓重点攻难点,谋求交通事业全面发展。 积极推进公路快速通道建设,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649公里,全省在建高速公路达到1456公里,全国排名由第11位上升至第9位;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91131公里,公路密度达49.02公里/百平方公里,干线路网结构明显优化。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重点,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调整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政策,制定实施了预拨启动资金制度,今年又将以奖代补资金提高到每公里10万元,加大了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和技术指导力度,连续两年省政府对社会承诺的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全面兑现。2004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95.6亿元,全省基本实现乡乡通沥青(水泥)路,新增通村沥青(水泥)路18185公里,97.1%的行政村通公路,43%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运班车率分别达到98%和69%。水运事业逐渐振兴,2004年以来,完成港航建设投资6.2亿元,以武汉航运中心建设为龙头的湖北水运振兴工程全面启动。水陆运输发展迅速,截止2005年底,全省营运客车达6.5万辆,营运货车19.3万辆,全省船舶运力达285万载重吨。资金保障力度加大,2004年以来,完成交通规费收入145.7亿元,争取交通部投资38.3亿元,银行贷款197亿元,企业投资37亿元。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服务,将2005年确定为“交通质量管理年”,明确提出了建立完善立体质量监督体系、依靠科技进步提升质量效益的具体要求。今年又提出“提速创优年”,努力实现交通事业的和谐、科学、快速发展。
3、加强文明创建,树立行业先进典型。 在加快交通建设的进程中,涌现了许许多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近年来,交通厅认真总结、积极推出陈刚毅同志这一全国先进典型,以及“见义勇为英雄”蒋雪峰、“节油大王”王静等交通系统先进典型。中央和省委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对“刚毅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宣部组织20多家中央新闻单位到湖北和西藏进行了陈刚毅同志事迹采访。全省交通系统共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121个、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2个,省交通厅机关跨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人,省劳动模范13人,省“五一”劳动奖章11个,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4个。
4、重视廉政建设,抓好源头治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交通廉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召开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8次;邀请省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辅导报告7次;组织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实地学习江苏省润扬大桥“勤廉铸丰碑”的先进经验;组织干部职工1187人到沙洋汉津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实施“三保一定”(保质量、保进度、保廉政,定责任)责任制;制定《湖北省交通厅反腐倡廉督查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三个反腐倡廉工作督查组,深入交通重点工程一线进行明查暗访,先后就收受红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廉政示范工程等进行了六次专项督查。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了重点工程源头治腐。制定《全省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使“一岗双责”的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研究制定了具有交通行业特点的《关于建立健全交通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活动加强廉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等20余项制度规定,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的决议》,其中涉及到交通部门。林志慧同志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层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责任制、措施公示制、跟踪督办制和结果反馈制,依法清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查出违法分包单位94个,清退53个,责令整改41个,保证了整改效果。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了《办理人大建议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目标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坚持能办的立即限期办理并反馈提建议代表;不能完全办到的,会同提建议代表协商解决。如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将丹江口市的丹土路改造为一级路,林志慧同志实地考察后结合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亲自向代表解释,提出先高标准修建二级路,待争取到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支持时再“提等升级”,以避免增加丹江口市财政负担的解决方案,受到了提建议的代表及丹江口市上下的一致肯定。坚持每年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交办、督办专题会,分类分专业进行安排部署;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直接交流。任职以来,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9件,实现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5%以上,被省政府评为督办工作先进单位。
(四)作风务实,廉洁自律
调查中,厅机关和基层的同志一致反映,林志慧同志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很强,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几乎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许多同志用“拼命三郎”、“工作狂”来形容其工作的勤奋。在制定交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时,她和起草班子一起常常加班至深夜。她注重深入基层,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决策民主科学。经常到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如今年大年初一,她就到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工地,看望奋战在工地的建设者;正月14日,她就深入汉十高速公路检查指导春运工作。
严于律已,清正廉洁。能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执行省委提出的“谢绝有上下级关系者和服务对象的家访,有事到办公室谈”等廉政制度。严格遵守不准干预和插手交通建设招投标等“五个不准”的廉政承诺和厅机关“十个不准”的廉政守则。丈夫的妹妹下岗在家,她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安排工作。独生女儿结婚,92岁的婆婆病逝,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均没有大操大办,事后向厅党组作了报告。
三、几点建议
目前我省交通事业发展很快,但前进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交通事业整体发展与先进省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交通建设市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的地方建设资金有待于进一步严格监管,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负债沉重,筹资压力很大;道路质量监管难以全面落实到位;交通战线的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林志慧同志能够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并认真研究对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逐步解决。大家对林志慧同志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主要是有时存在急躁情绪,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同志批评时注意方式方法不够。
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快湖北交通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调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树立“大交通”和交通产业的观念,加快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交通事业,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意义重大。同时要通过发展交通事业,积极发展、带动相关产业,扩大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要充分发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交通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加快交通建设,促进湖北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2、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强交通事业管理。 面向市场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投资体制。我省“十一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为1330亿元。光靠政府是不行的。弥补建设资金的缺口,必须坚持依法依规,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建设市场。只有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社会合力办交通的局面,多渠道筹集资金,才能赶上先进省市的发展水平。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坚决实现政企、事企分开,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交通建设管理、运输管理、经营管理、宏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总结我省公路建设、管护的经验教训,加大科技含量,用先进的技术装备交通建设,加强交通建设质量管理。重点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对工程招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材料采购等环节的监管能力,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交通建设中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努力建立和完善具有交通特色的长效机制。
3、进一步把交通建设向农村倾斜,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步伐。 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农村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十一五”时期交通工作的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方筹资、建养并抓,路基稳固、路面硬化,专群结合、联网畅通”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着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特此报告。
附:( 省交通厅干部对林志慧同志民主测评的结果 )
省交通厅干部对林志慧同志民主测评的结果
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赴省交通厅述职评议调查组组织省交通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在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林志慧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到会90人,发出测评票90张,收回测评票89张。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 82票 占92.1%
基本满意 5票 占5.7%
不 满 意 2票 占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