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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0-10 01:5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6年5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有旺

省人大常委会:

200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紧紧依靠委领导班子和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发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担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两年来的情况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关于贯彻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

我任现职以来,与委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始终把贯彻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决议、决定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一是注重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两年来,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参加普法培训,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用法。在委中心学习组坚持定期集中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们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书面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统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三是抓好系统的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四五”普法以来,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及时制订出台了《省人口计生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有计划、分层次地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在新闻媒体上发表讲话、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都受到了较好的法制教育。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在全省开展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制订并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检查制、重大行政处罚及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较大案件备案制度、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及时上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工作纪律,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三是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对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实行分级审查、分级负责,坚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四是加大对涉农收费的清理力度。省人口计生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全省计生系统禁止乱收费的八项规定的通知》等几个文件,在全省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将计划生育部门涉农收费问题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实行违规涉农收费“一票否决”,依法规范收费行为。2005年,全省清理清退涉农收费28.37万元。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争取省人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诚恳听取省人大的意见和要求,用以指导和改进我们的工作。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如去年政风行风评议期间,我们聘请人大代表担任行评监督员,帮助我们分析问题、改进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近几年来,我们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对人口计生系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分别到黄冈、咸宁、荆州、鄂州的部分县市开展检查督办。针对执法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结合实际,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推动了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平衡发展。

(四)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省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对省人大每年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逐项研究落实措施,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做到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并将工作完成的情况作为评先表优、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省人大代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每年都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非常重视每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案的办理工作作为委领导重点督办的事项,并建立了分办、承办、督办、审核、上报等一整套办理程序。对每个建议案,我们都要求有关处室、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对武汉市的代表我们坚持主动上门,当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外地的代表,我们采取发函或委托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的办法征求他们的意见。并积极采纳,尽快落实。比如: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提出“加大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的建议,为办理好这一建议,我们一方面积极向省领导汇报,另一方面,根据代表的建议迅速组织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清查。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在全省集中开展了整治“两非”行为专项活动。两年来,我们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关于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我过去长期在基层党政部门工作,到省人口计生委工作后,面对全新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担子很重。两年来,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与班子成员一起,带领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一是争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重视和支持。两年来,我们积极争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定期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专题汇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请及时召开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建立了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农村计生工作联系点,调整加强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三线考核的办法。2004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对部分县(市、区)进行半年抽查和年终考核、对个别县(市、区)进行重点解剖,并及时向基层书面反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各地工作平衡发展。三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根据形势的发展,请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意见等重要文件。去年,省委、省政府表彰了5个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并通报批评了3个后进单位,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四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各地工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04年我省总人口为6016.1万人,出生50.6万人,出生率为8.43‰,净增人口14.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2.4‰,符合政策生育率94%;200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8.74‰,自然增长率为3.0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24%,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连续两年圆满完成人口计划和既定目标。

(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影响未来社会稳定。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施综合治理。2004年以来,我们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带队,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核评估组,对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与省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通知;与卫生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超声诊断使用和染色体检测技术应用管理办法》;与省卫生厅、药监局等部门连续两年组成联合督查工作专班,到咸宁、荆州等地进行专项督查。在加强部门配合的同时,加大区域协作的力度。在我省的积极倡导和组织下,去年6月,在我省召开了鄂豫赣皖四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省人大鲍隆清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签订了《鄂豫赣皖四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协作议定书》,初步建立起区域协作,联防联治,综合治理的协作机制。

二是坚持实行分类指导,保持平衡发展。依据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工作基础,采取不同的主导措施,实行分类指导: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的地区,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110-130)的地区,实行标本兼治,加强对重点乡镇的整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落实孕情全程管理服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达到正常水平;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130以上)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来抓。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上,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措施,打击违法行为,惩处弄虚作假,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稳步下降。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基层基础。制定和完善了孕情管理、B超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以及随访服务、有奖举报、合同管理、“一票否决”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督促乡村干部和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坚持“旬上门、月随访、季三查”和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实行干部包干负责制;严格把好“性别鉴定、终止妊娠”两个关口;在全省积极推行“七看七查七促”的考核评估办法,重点考核工作过程,兼顾工作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查处“两非”案件。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活动,坚持以依法查处案件为突破口,成立综合查案专班,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有奖举报,依法进行重点查处。两年来,对“两非”案件共立案959起,查处结案936起,处理673人,收回生育证609个,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初步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五是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化创新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化大宣传,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等新风尚,努力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验交流及总结表彰会上,我省12个县市、68个乡镇、45个企事业单位及90名个人受到国家十部委的联合表彰;同时,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努力改善女孩生存发展环境。2004年我们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省直6个部门联合组织了全省独生女演讲比赛,各地开展演讲比赛725场,全省13000多名独生女参赛,年龄最小的仅3岁。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营造了有利于女孩生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至2005年底,我省成年流动人口达716.77万,其中流出人口是流入人口的7倍。近两年来,我们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

一是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第9号令的精神,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技术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会同省财政厅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会同财政厅转发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印制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婚育证明》工本费收费项目,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婚育证明》。

二是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体系。在现居住地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十项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查证验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房东责任制度、定期“三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楼门栋长责任制度、社区居委会主任月访制度、“厂居、警居”结对共管制度、责任“一分两记”制度);在户籍所在地建立了对流出人口“六个一”的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在外出前接受一次“三查”服务、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后及时提供一个准确的通讯地址、每季度按时寄回一份有效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完成了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二期工程试运行,全省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为86.8%,信息反馈及时率列全国第三名。

三是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居委会成立流动人口党支部、计划生育协会,设置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初级保健站的作用,为流动人口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三查”服务,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四)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证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

一是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切实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全省有11个县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有5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对服务站的投入力度。近几年来,我们共筹集资金1.6亿元为所有市、县、乡分别配备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计算机、医疗设备,2004年以来又争取了国家国债项目资金1050万元,新建或改造18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能力。同时,每年举办3~4期技术人员培训班,并与省同济等三大医院联系,每年2次组织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注重提高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2005年全省举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班2500多期,培训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3万多人次。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检查验收、督办通报等多种形式,规范基层服务站的服务行为。去今两年,先后对36个候选优质服务站进行了评估验收,去年底组织对全省16个市州的23个县级服务站和37个乡级服务站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不断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四是落实免费服务。协调各级政府落实免费服务经费,2004年全省投入免费服务经费8600万元,使全省949万人享受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005年又列出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基层实行免费服务进行补助。同时,加大督促和检查的力度,确保免费服务项目的及时落实。

五是深化服务内容。在继续组织“三下乡”服务活动的同时,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和知情选择“三大工程”,与国家人口福利基金会合作在全省26个县(市、区)开展了“关爱女性健康”乳腺疾病普查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为近十万育龄群众提供了免费普查服务,查出疑似乳腺癌患者56人;与武汉南丁医院合作开展宫颈癌早期筛查,在全省技术力量较好的计生服务站开展优生检测服务,受到群众欢迎;积极参与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通过宣传、讲座、培训、阻断母婴传播、防止医源性感染、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等方式,认真履行人口计生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各项职责。

(五)认真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

2004年,国家将我省宜昌市列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单位,2005年又将我省列为扩大试点的10个省份之一,为了确保试点工作在我省全面推开,我们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活动,把政策交给群众。通过召开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宣传工作会、新闻发布会、专家论坛会议,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编排文艺节目,组织记者采风,利用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开展万里行活动,开展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征文、春联征集评比、为每个奖励扶助家庭免费赠送春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活动。

二是注重协调,建立完善奖励扶助的运行机制。扩大试点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财政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发放机构的联系,形成了“人口计生部门确认资格、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相关金融机构发放资金、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三是严格程序,认真核查,力求扩大试点地区目标人群确认准确无误。去年,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厅两次共组织16个检查组,对全省50个县(市、区)的150个乡镇和150个村进行了对调查核实和资格确认工作质量抽查。最近,我们再次组织人员对30个县进行了质量抽查,确保了目标人群确认准确无误。2004年符合条件的对象为10075人,2005年符合条件的对象为68398人,先后发放奖励扶助金605万和4103万元,已通过直通车形式直达农民个人帐户。

(六)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2005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省人口计生委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把开展好两项活动作为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开展活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行评中,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口计生部门全部通过合格单位,其中居前3名的有11个单位,占市州总数的65%;全省102个县、市、区中,居前3名的有75个单位,占县市区总数的74%。近几年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有6个单位为被评省级文明单位,3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89个单位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全省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有2832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有7个单位和18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七)认真做好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的筹备与服务工作

2004年9月,国际人口与发展论坛在我省举办,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全国政协常务副主席王忠禹、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佩云等3位中国领导人和联合国奥贝德、乔德里、萨迪克等3位副秘书长出席论坛,来自40个国家主管社会发展、人口、卫生、妇女儿童事务的部长、副部长及高级官员,约30个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的负责人,国际知名专家、知名人士共178名外宾代表,以及国内代表共518名中外来宾与会。这是我国人口计生系统和我省首次承办这样高层次、大规模的国际性会议。为了确保论坛在我省成功举办,省人口计生委全力以赴,精心制定方案,对论坛筹备与服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注重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专班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省历史上第一次举办的大型国际论坛获得了圆满成功,取得了丰硕成果,赢得了中外来宾的高度赞扬,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为湖北树立了良好形象。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转变机关作风。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创建“五型机关”、“五好”班子、文明单位、文明系统、党员“十带头”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等主题活动,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先进性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学习教育、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务管理、机关管理、行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23项制度。特别是针对2003年机关审计过程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近两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机关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人口计生委财务管理办法》等五个文件和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经费、预算外资金、固定资产、支出审批和资金支付的管理,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实行月报制度、按季度审计,切实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机关活力。严格按照制定方案、笔试、面试、测评、考察、党组讨论等程序,开展了干部选拔和调整工作,一批干部走上新的岗位,机关干部活力进一步增强。

三、关于廉政建设的情况

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我时常告诫自己,要慎言、慎行、慎权,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两年多来,我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与班子成员一起,注重加强了机关及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我与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分析机关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每年召开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廉政制度。 省人口计生委先后制订了《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五个不准”的规定,并将“五个不准”在全系统公开承诺。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期间,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处级干部廉政档案、谈话制度和廉政责任三项制度,提出了建立教育防范机制、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惩处机制和完善责任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

(三)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一是在生活上,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注重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五不许”和“十个不准”的要求,严格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人口计生委工作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有事到办公室谈,谢绝家访,得到了全委机关及系统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在工作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组织人事和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问题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不搞个人说了算。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党内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的要求,注重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虽然我按照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的要求、与省人大的重托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我省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群众的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间存在一定差距,生育反弹的势能还十分强劲;出生人口性别比还在高位运行,个别地方问题仍然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地方计生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优质服务工作与基层和育龄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有关奖励优惠政策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兑现落实等。

就我个人来看,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深入学习理论不够,应付日常性工作偏多;二是对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律、特点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方法还不多;三是有些工作抓得力度还不够大,如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等工作效果还不太明显;四是对同志们的关心不够,谈工作多,交流思想还不够深入细致;四是机关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将借这次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的机会,进一步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事求是的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履行好班长的职责,带领班子,继续探索新方法,制定新措施,努力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进步:

第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特别在学好、用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人口安全观上下功夫,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在议全局、抓大事、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上下功夫。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突出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两个重点,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把握工作规律和宏观战略思考能力,提高总揽全局和协调创新能力,提高组织指挥和果断决策能力。

第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加强调研,注重实践,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从他们的实践中汲取营养,丰富和充实自己。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第四,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抓落实。一是强化宗旨意识,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以深厚的感情,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二是培养严于律已、谦虚谨慎、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遵守“两个条例”,自觉反腐倡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做到廉洁从政。

省人大常委会的这次评议,既是对我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也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的检验,同时也是对我的一次教育和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以述职评议为动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努力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的局面,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湖北在中部崛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