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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2月6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青岭
大会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月5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6年预算执行结果:省级财政总收入5832652万元,为预算的110.3%。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57646万元,为预算的104.7%。省级财政总支出5792684万元,为预算的109.6%。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306489万元,为预算的100.5%。收支相抵,结余39968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狠抓增收节支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圆满完成了人大批准的预算。但是,也要看到财政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县乡政府债务负担依然较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同时,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加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持力度,加大对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投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等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为:省级财政总收入6633924万元,增长13.7%。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11113万元,增长12.2%。省级财政总支出6633058万元,增长16.8%。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518488万元,增长16.2%。收支相抵,结余866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7年预算安排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本省实际,预算草案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更好地完成2007年财政预算,努力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赞成省财政厅在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意见与建议:
1、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运用财税调节手段,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促进和谐湖北的建设。
2、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继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
3、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各级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总结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4、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要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要求,禁止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继续推进财政与编制公开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知政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财政和财务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07年,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继续抓住机遇,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振奋精神,排除困难,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