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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7年7月28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青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本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省级财政总收入为6035601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1316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一般预算调拨收入4479677万元。省级财政总支出为5989126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306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一般预算调拨支出4682637万元。收支相抵,省级财政当年结余46475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省人民政府及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湖北省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财政收入平稳快速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加大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关系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规范性、透明度逐步提高,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省财政厅厅长罗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部分地方和单位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重点建设项目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等。建议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整改,并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要不断细化预算,逐步将基本建设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上年结余资金等纳入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应依法将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继续加强收入征管,保证重点支出。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和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要切实搞好增收节支,确保今年预算的圆满完成。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要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加大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逐步规范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