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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7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高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6年度的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扶贫、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部分水库、泵站水利基础设施建设4个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9个县市财政决算情况,29个县市“五项”社保基金征收管理情况,随岳中高速公路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来,湖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省财政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6.8%,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实力不断壮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47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农业、教育、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社会事业和谐发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和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济秩序明显规范和好转。特别是经过连续多年的审计,促进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过去存在的一些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开户设置账外账、滥补滥发甚至私分国有资金或资产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一级预算单位基本得到遏制,目前主要是二、三级单位和接受监督不够的单位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去年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形成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督促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整改。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长罗清泉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多次强调要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专门组成工作组,对十堰、随州等地及省发展改革委、地税局、国土资源厅、教育厅4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督办。省审计厅对整改情况进行多次跟踪调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整改,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4.08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67%,还有部分违纪资金因多种原因难以整改到位,主要是国土资金、住房资金和房改资金,由于时间跨度长,确无资金来源,部分挤占挪用资金短期内无法归还;部分在证券公司购买国债的资金,因证券公司违规经营被冻结,国家正在组织清算,待清算完毕后收回;还有部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已安排使用,难以再纳入预算管理进行纠正,只能在今后加以规范等。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6.31亿元,下拨滞留欠拨资金7.15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8.57亿元,调整会计账目0.87亿元,撤销归并银行账户115个,归并账外资金0.18亿元,资金纳入专户储存0.75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484项;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线索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6起,有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603.5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63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9.6%;中央补助收入392.1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5.86亿元;调入资金4836万元;历年结转(余)收入23.48亿元。省本级财政总支出598.91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0.65亿元,为预算的100.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建设支出8.28亿元,为预算的95%;农业支出7.22亿元,为预算的103.8%;教育支出13.81亿元,为预算的100.1%;医疗卫生支出6.85亿元,为预算的79%;科技支出2.58亿元,为预算的9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46亿元,为预算的92.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8.59亿元,为预算的186.7%;公检法司支出16.57亿元,为预算的104.3%);上解中央支出34.5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433.7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65亿元,主要是当年超收及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补助。
2006年,省财政厅按照党和国家的财政政策,认真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和口径,严格工作规程,调整支出标准,在省直全面实行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从财政收入增长、税收返还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乡财县管,理顺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各地实际情况,先后修订完善政法转移支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多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管理49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83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159万元。一是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省直有关单位收取的环境监测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才开发档案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中列收列支,应作未作一般预算收入缴入国库1549万元;二是受银行结息时间影响,财政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未在当年作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缴入国库2283万元,财政厅已于2007年元月缴库;三是将城市住房基金实行财政专户核算,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1159万元。
2.采取收入退库的方式解决支出2481万元。2006年,省财政厅直接从收入中退库,解决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贴息等2481万元。省财政应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解决,真实反映财政收支规模。
3.省级财政支出核算不规范9182万元。2006年,省财政将省直部分预算单位未执行的预算内外支出指标列支9182万元,并将这部分资金从国库和预算外专户转入专门开设的往来资金户单独核算。不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原则,扩大了支出,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监管。
4.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至2006年底,省财政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中,属于2005年以前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的专项资金6919万元,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省直10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省财政厅、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农业厅、扶贫办、测绘局、粮食局、药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10个省直部门,延伸审计了其所属33个二、三级单位,占这些部门77个二、三级单位的43%。审计的10个部门本级及所属33个单位,2006年共得到财政拨款8.72亿元,支出8.6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省直部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深化财政财务改革,不断完善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较好地执行了年度部门预算,这次审计的10个部门基本上都能做到按要求编制预算,及时足额批复预算,积极组织预算执行。二是制定和修订财务核算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59项,部门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三是违纪违规问题有所减少,7个上年度接受过审计的部门和单位,本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下降了31%。但在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这次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4.06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2.63亿元,占65%;违反财经法纪问题1.43亿元,占35%。违纪违规问题中,部门本级1.73亿元,占43%;部门所属单位2.33亿元,占57%。
部门本级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主要是房屋租金收入和部分专项经费等未纳入部门预算、重复编报经费预算等7058万元;人员、公用经费超支出预算776万元;因部分项目需跨年实施,造成当年短预算支出1781万元;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分项核算808万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847万元,其中税金49万元,地方教育发展费等行政性收费1437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1361万元。三是滞留欠拨和挤占项目经费及专项资金696万元。
部门所属二、三级单位主要问题:一是16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4890万元。其中营业税、房产税等税金1717万元,测绘、药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15万元,罚没收入、“非转经”占用费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558万元。二是4个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欠拨财政资金614万元。如省扶贫开发培训中心挪用扶贫培训费100万元用于本中心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53万元、出国及外省考察等费用92.47万元。三是10个单位隐瞒收入、虚列支出1874万元。湖北设备工程招标公司、省测绘成果档案馆等6个单位采取收入挂往来、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方式隐瞒事业收入和承包费收入等981万元;省直房产登记中心等5个单位采取列支转往来、虚报费用转移资金等方式虚列支出893万元。湖北设备工程招标公司将中标服务费收入548万元以投标保证金名义长期挂账应作未作收入,虚列项目协作费178万元,导致偷漏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269万元。四是2个单位向所属企业和有关县市违规收费725.6万元。其中省粮食局后勤服务中心违规向所属3家公司收费7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用经费。省扶贫服务中心以“科技项目评审会议费”名义向项目申报县市收取现金20万元,并存放于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截止今年,除2.47万元用于会议支出外,用于该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招待费等15.4万元。
(三)省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关于总体把握和重点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要求,今年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组织对省财政预算直接安排的4个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延伸审计。其中对全省29个国定、省定扶贫县市2005年至2006年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对13个县市区2004年至2006年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14个县市区2004年至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对5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全省29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市,2005至2006年扶贫专项资金总额9.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7.7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1.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党和国家的扶贫、惠农政策在各地得到了较好落实,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一是大多数地方实行了“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封闭运行”的报账制管理制度,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基本能按项目计划实施,与2004年审计情况相比,29个县市扶贫资金拨付到位率由62%上升到78%,提高了16个百分点。三是扶贫项目实施效果较为明显。通过逐年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种养殖业,解决了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滞留扶贫资金3054万元。其中县市财政部门2304万元,占75.5%;县市扶贫主管部门566万元,占18.5%;项目单位184万元,占6%。二是财政部门占用扶贫资金2942万元。三是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049万元,用于部门单位开支141.4万元、抵扣欠款和出借295.7万元,用于非扶贫项目611.9万元。其中主管部门挤占挪用420万元,占40%,比2004年下降39%;项目单位挤占挪用629万元,占60%,比2004年上升了36%。
2.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审计情况。2004至2006年,省财政共安排全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专项资金1.7亿元,涉及81个县市区,这次审计了其中的潜江、监利等13个县市区,资金2885万元,占17%。审计发现:一是13个县市区农口相关的主管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金额275.4万元,占省财政安排上述县市区该项资金的9.5%,挪用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机关经费开支。二是3个县市区未经批准自行变更项目计划,改变专项资金用途82万元,占省财政安排上述3县市区专项资金总额的13.5%。三是大多数地方未执行财政报账制管理规定。该项资金应按项目建设进度直接在财政局实行规范的项目报账制管理,审计发现12个地方未能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将资金直接拨给农业、畜特、水产等主管部门,不利于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审计情况。2004至2006年,全省共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1.2亿元,惠及115个县市区,其中安排这次审计的汉川、红安等14个县市区2406万元,占20%。审计发现:一是5个县市农业局及阳光工程办公室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75.89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二是6个县市虚报培训人数和培训不属政策补助对象的在岗人员,获取财政补助资金60.1万元。其中2个县虚报培训人数447人套取补助资金5.96万元,4个县市培训在岗人员4789人违规获取补助资金54.14万元。三是8个县市区的农广校和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机构办班培训达不到规定的最低要求,涉及8221人,占三年8县市培训人数的9.64%,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效果。还有部分县市区主管部门把关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力,存在培训机构自行转让“阳光工程”培训资质、违规收取管理费等问题。
4.水库、泵站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审计的阳新王英水库、富水水库,广水花山水库、黑花飞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枣阳大岗坡泵站补源复位工程5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015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136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99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553万元。截止2006年底到位资金2202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136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11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305万元,已完成投资18979万元。审计发现,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滞拨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570万元,挤占建设成本130万元。省水利厅滞拨富水水库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长达39个月。王英水库项目业主王英水管局超概算购买防汛调度楼,挪用项目建设资金70万元。二是虚报冒算、套取转移项目建设资金658万元。花山水库施工单位重复计价、高估冒算多计多结工程款251万元。广水市水利局是花山水库和黑花飞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串通套取资金287万元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开支等。三是4个项目违反招投标制和违法分包工程。其中有21项工程1145万元未招投标直接发包,2个项目151万元违法分包和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单位。
二、9个县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省审计厅组织对红安、钟祥、监利等9县市200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情况表明:近年来,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三化”的方针和各项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总量规模明显增长。2006年,9县市完成生产总值655.2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3%,高于全省增幅2.03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增加值217.95亿元,比上年增长23.48%,高于全省增幅3.48个百分点;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6亿元,与2004年、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37.1%、18.4%。9县市财政收入质量也明显提高,全地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8.27%,较2004年、2005年分别提高了2.6个和1.2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2%,与2004年、2005年相比增长27.5%、21.3%。二是县域经济特色集群发展,结构效益明显优化。2006年,9县市共建有县域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31个,落户企业1519家,已形成食品、化工、纺织、电子等特色产业集群14个,完成生产总值307.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7%;实现税收13.1亿元,增长38.19%,并带动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加快发展。三是保障能力增强,支持事业发展的力度加大。2006年,9县市实际可用财力达到42.4亿元,比2004年、2005年增长37.6%、15.5%;财政供养人均可用财力2.17万元,比2004年、2005年增长41.1%、16%。2006年财政用于机构运转支出37.5亿元,财政供养人平1.91万元;用于科技、教育等事业发展支出24.79亿元,比2004年、2005年增长105%、40%;用于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由2004年的30%提高到2006年的38%。四是各项政策基本落实到位,发展活力和后劲明显增强。省委、省政府为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出台的一系列“放权、放活”政策措施,在各地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增强了县市自主发展的能力。县市通过改革、改制和重组,进一步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但县市财政收支及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
一是财政收支核算反映不实38879万元。审计发现,近年来,县市财政状况好转,一些县市存在少报收入,人为调节收入规模的问题。9个县市将征收的国有资产收益、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非转经收入等共计21180万元未作收入反映。7个县市采取列支转暂存等形式虚列支出,减少财政结转17699万元。如阳新县财政局2006年土地拍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3865万元,从中直接拨付相关单位和项目。同时,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罚没收入等挂账,少列预算收入915万元。
二是滞留欠拨历年财政专项资金14740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0018万元,本级资金4722万元,影响了资金效益发挥。
三是挤占财政专项资金6379万元。其中农业专款1054万元,民政专款406万元,住房资金1539万元,城建资金1766万元,其他16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经费和基建等开支。如郧县财政局和房产局2001年以来,先后挪用住房资金1165万元,用于市政基础建设、大市场建设和出借给有关单位。
四是税收征管有待加强。近年来,税收收入形势不断转好,有的地方出现人为调节税收规模的情况,有8个县市地税部门延压税费5039万元;4个县市在完成税收任务后,应征未征税费30215万元。7个县市采取调整税种、混淆级次、规费不按规定入库等方式,少缴省级收入792万元,其中调整税种影响省级收入127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地方教育发展费等规费和专项收入少缴省级665万元。
五是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7县市财政预算管理中有问题资金47411万元,其中: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单位和项目34055万元;追加支出预算未报批4596万元;超预算支出907万元,无预算支出7853万元。同时,部分县市受财力制约,部门预算编制的标准偏低,内容不完整以及收支还未完全脱钩,收支两条线改革仍需加大力度等。
三、29个县市“五项”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今年对29个县市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显示:2006年,“五项”社保基金参保人数分别为92.48万人、107.86万人、84.83万人、54.24万人和44.66万人;基金总收入37.33亿元,总支出31.56亿元,截至2006年底累计结余24.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能够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规定,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近几年来,基金管理得到加强,挤占挪用问题明显减少。但审计发现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1.欠费问题比较严重,影响社保费的及时足额发放。一是自行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导致少核少缴社保基金4875万元。如阳新县有219个单位2006年养老保险低于规定缴费基数水平,少征保险费2139万元。二是基金划转不及时,延压资金20196万元,其中财政部门延压18947万元,金融机构延压1249万元。三是参保单位欠费比较严重。29个县市至2006年底累计欠费89038万元,其中当年欠费22146万元,历欠66892万元。29个县市中有11个累计欠费3000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发放。据统计,29个县市至200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04226万元,支撑能力仅为5.46个月,其中低于4个月的有9个县市,有5个县市已经收不抵支。
2.改变社保基金用途4505万元。其中:2006年1546万元,占34%;1999年以前发生的1001万元。主要是用于垫付离退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药费2171万元、购建办公楼等基建支出531万元、借给企业经营周转672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无法收回308万元、弥补行政经费725万元、平衡财政预算9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将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人员和伤残军人医药费支出,在保险基金中列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社会稳定,向改制困难企业出借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采取措施收回基金。
3.部分基金存在风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主要是未纳入专户管理的基金收入45851万元,用基金购买国债、企业债券到期无法兑付1472万元,违规将基金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造成损失134万元,以物抵费资产未及时处理变现4248万元。
另外,审计发现少数地方自行降低社保费发放标准,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赔付不及时,损害参保人利益。襄樊市医保中心委托襄樊人寿保险公司办理大病救助医疗保险,2006年度接案896人次、应赔付金额801万元,实际赔付568人次、赔付金额440万元,赔付率仅为55%。襄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偿占用有关部门和单位小汽车5辆,其中4辆供该局有关领导使用,严重违纪违规,现已移交省纪委处理。也还有少数地方未按规定开征工伤和生育保险。
四、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这次审计的随岳中、汉宜、孝襄高速公路,黄冈市江北一级公路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14.3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交通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高度重视,省交通厅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并与省审计厅开展联合共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跟踪审计制度,加大了监督力度,违法分包、违反基建程序、超概算无概算和挤占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问题金额减少,比重下降,项目管理逐步加强。通过对上述6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目前已审减工程造价、节约国家建设资金2.3亿元。这次审计主要查出以下问题:
一是挪用建设资金492万元。随岳中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挪用征迁资金、建设资金等492万元,用于地方企业临时周转、代业主垫付征地费用等。目前已收回258万元。
二是虚报冒算、套取转移和侵占建设资金7791万元。汉宜高速公路加铺工程等5个项目采取与施工单位串通,虚报冒算,提高单价,套取建设资金7791万元,有的虚报工程材料是实际使用量的22倍。
三是违法分包、转包工程8195万元,获取差价收入892万元。黄冈江北一级公路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7615万元,获取差价收入892万元;监理单位转包监理业务580万元。
四是有的工程招投标、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孝襄高速、汉宜高速等5个建设项目的15项工程8683万元未执行招投标,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个别项目由于法人制不健全、基本建设程序控制不严,甚至存在业主工作人员泄露标底收取贿赂的行为。如孝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原房建办主任在房建工程招标过程中,向投标单位透露标底,收受贿赂,此案已移交随州市检察院查处。
五是对3个项目查处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等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10起。随岳中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中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等人开具假发票639万元虚列成本,偷工减料骗取国家建设资金415万元并套现58万元,目前项目部经理等多人已被省公安厅拘押。汉宜高速公路加铺工程审计查出工程部长、监理等27人涉嫌诈骗受贿,现已起诉20人,判刑4人,该案件被公安部定为督办案件。
对上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有的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有的正在审计处理之中。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和有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强化内部控制;对涉及全省的宏观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审计情况及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向省委、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和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先后对上报的审计情况作出10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审计查出的许多问题正在得到积极整改。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通报审计情况,边审边改。省农业厅目前已上缴财政资金98万元,归并有关账目、追回挪用资金201万元等。同时,建立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北省农业厅财务管理办法》,并与财政厅联合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五项”社保基金至今年6月底已整改违纪违规问题2303万元,其中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91万元,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026万元,已下拨滞留的资金309万元,调整会计账目677万元。潜江、枝江和红安等县市党委和政府对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补征补缴入库财政收入4588万元,拨付滞留欠拨专项资金4417万元,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774万元。审计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已向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5起。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省财政等部门要在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基础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一是各部门要如实反映和编报部门收入预算,将各项收入及时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要严格依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突破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四是加强省级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支出的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二、三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管。目前我省基本建设管理中违法违规问题甚至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时有发生,有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这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法规制度不健全,建设市场不规范,监督制衡存在漏洞有较大关系。为此,要加快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改变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四位一体”的管理方式,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约束;完善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违法转分包行为的具体规定,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计划、审计、建设、交通以及纪检、检察部门等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规范县(市)财政收支管理行为。近些年,随着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实施,省对下转移支付的力度不断加大,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县市财政状况逐渐好转。但县市一级财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国家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省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将规范县市财政管理作为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各县市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观念,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理财行为,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完善专项资金决策和分配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支农、社保、教育等,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中的规模不断扩大,比重不断提高。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对促进相关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湖北具有重要意义。财政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资金的分配决策机制,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建立科学的资金使用效益考核机制,加大资金的监督力度;强化资金跟踪问效,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