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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07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6年省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预算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等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6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广大财税干部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
汇总省级和各市州、县市决算,2006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6.1亿元,为预算的105.3%,比上年增长26.8%。其中:增值税完成77.8亿元,增长18%;营业税完成115.3亿元,增长26.2%;企业所得税完成47.6亿元,增长21.8%;个人所得税完成19.6亿元,增长12%。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47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34.5%。
一、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06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1201350万元,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299855万元。
2006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6290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9.6%。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增值税预算253120万元,完成248976万元,为预算的98.4%(主要是石化、电力等行业受价格等因素影响减收以及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影响减收);营业税预算336000万元,完成359493万元,为预算的107%;企业所得税预算205875万元,完成214035万元,为预算的104%;个人所得税预算111250万元,完成108599万元,为预算的97.6%(主要是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政策影响减收);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269976万元,完成319079万元,为预算的118.2%。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06489万元,为预算的100.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87153万元,完成82838万元,为预算的95%;农业支出预算69585万元,完成72255万元,为预算的103.8%;教育支出预算138008万元,完成138132万元,为预算的100.1%;医疗卫生支出预算86762万元,完成68536万元,为预算的79%(剔除省直医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20000万元后,为预算的102%);科技支出预算26067万元,完成25812万元,为预算的9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预算15735万元,完成14619万元,为预算的92.9%(剔除预算执行中转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和结转下年使用3796万元后,为预算的11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预算46021万元,完成85910万元,为预算的186.7%(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中央政策从省级预备费中安排增加做实个人账户和社保提标资金);公检法司支出预算158909万元,完成165758万元,为预算的104.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3371万元,完成2286万元,为预算的67.8%(剔除预算执行中转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070万元后,为预算的100%)。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2006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中的省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如下:2006年,省级预备费预算为24000万元,实际动用23925万元,主要项目是农业支出785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680万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260万元(主要是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经费)、其他支出200万元(主要是兄弟省份受灾慰问金)。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6035601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1629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3921045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58632万元;动用历年财力结转(余)68893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65905万元、调入资金4836万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5989126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306489万元,上解中央支出345206万元,补助市县支出4337431万元。
省级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6475万元。主要是当年超收及今年年初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2006年转移支付补助。结余资金用于安排2007年预算已定项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
2006年,省级当年基金收入完成845300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468254万元,工交部门基金298063万元,文教部门基金2394万元,农业部门基金14198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61469万元,其他部门基金922万元。
省级当年基金支出完成884549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999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324728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支出1374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6185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32203万元,其他部门基金支出3060万元。
省级基金总收入13440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3871万元,中央基金专款补助收入314867万元,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845300万元。省级基金总支出1158985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274136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884549万元。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85053万元,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安排的项目支出结转。
2006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2006年,全省完成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2.1%;投资、消费、出口分别增长28.1%、15.1%和40.6%;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4.1%。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运行质量提高,有力推动了流转税、所得税等工商税收的增长。2006年,省级增值税增长18%,营业税增长29.1%,企业所得税增长21.3%,个人所得税增长15.5%。非税收入增长主要体现在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上。行政性收费收入增加,主要是国土部门加大了耕地开垦费和征地管理费的征管力度以及公安部门第二代身份证换证,入库行政性收费增加较多。专项收入增加,主要是交通部门内河航道养护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国土部门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征管,水利部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提高和交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管相应增加收入。
(二)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做大经济财政“蛋糕”。
切实履行公共财政的科学发展职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不断做大经济财政“蛋糕”。一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综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调控、引导作用,筹集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支持做好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4亿元,积极做好军工和军队保障性企业资产财务划转以及资金筹措工作。二是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省财政拨付2.7亿元生产调度资金,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拨付科技三项费用1.36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拨付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发展;拨付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5000万元,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拨付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动汽车、光电子产业发展。三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新产品开发基金以及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各1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等;调度资金1.75亿元,支持第三批新增35个县(市、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三)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两个“1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支农资金,规范资金管理,扎实做好财政支农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拨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17.7亿元,并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二是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8亿元,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大型泵站、大中型灌区改造和续建,支持水稻主产县市排灌设施建设;拨付资金10亿元,支持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安排“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血吸虫疫区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经费5000万元,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8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62个,总投资6.69亿元,重点扶持特色水产品养殖、无公害蔬菜种植以及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拨付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资金8000万元、绿色食品及地方特色农产品发展资金1126万元、林业产业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发展了一批高产高效农业产业项目;拨付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7150万元,支持实施“阳光工程”,打造我省特色劳务品牌。四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拨付资金3.88亿元,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151万贫困生实行“两免一补”;拨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36亿元,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369个;拨付275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拨付2000万元,免费培训乡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支持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五是支持农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2006年,财政对参合农民共补助资金4.44亿元,使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由14个扩大到41个,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拨付资金2250万元,对农村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治疗;拨付资金588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拨付资金1500万元,实施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体检。六是加大农村救助和扶贫力度。拨付资金1.6亿元,实施农村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农村孤儿救助;拨付资金520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户供养;拨付救灾应急和生活救济资金1.56亿元,救助受灾群众;拨付扶贫开发专项资金5.56亿元,老区建设资金4800万元,继续扶持重点贫困村和老区贫困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支持扶贫搬迁和实施扶贫“雨露计划”;拨付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25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基础设施,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向教育、社会保障与救济、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倾斜。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690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学校;拨付资金2400万元,支持建设20所中等职业学校;拨付6514万元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省市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就业再就业资金16亿元,落实支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拨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助资金14.8亿元,全面落实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拨付资金2.9亿元,做实在省直参保的在职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三是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拨付4.1亿元,用于农村社会救济;拨付4.5亿元,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拨付14.8亿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四是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拨付11.1亿元,用于退耕还林工程;拨付1.1亿元,用于天然林保护;拨付32766万元,用于环境保护事业支出。
(五)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深化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现了顺利转换和平稳过渡。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在垂直管理部门开展编制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试点,并加强了对市县部门预算改革的指导。完善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不断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专项资金、省属高校工程和省级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继续完善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方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政策措施,理顺工作关系,支持市、县两级经济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行“乡财县管”模式,指导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三是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在反复调研、精心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上报国务院审批,为我省各级津补贴方案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核资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全省清产核资工作,推行资产信息化管理,并积极研究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办法。五是推动财政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全面梳理财政执法依据,形成以96个执法项目为主体的《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手册》,使各级财政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明白执法,规范执法。六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我省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全省金财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展业务应用范围,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七是推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截止2006年底,全省已开通了政务公开网站120个,已上网公开财政资金36项,金额105.3亿元。全省上网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43806条,乡镇以上建立免费查询点3008个,群众点击浏览350多万次,网上解答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共计5622条。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是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特别是事关改善民生的财政政策实施到位的重要保障,是财政部门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财政部门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积极建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省审计厅对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部分单位未将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一些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少数县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自行变更项目改变资金用途、未执行财政报账制管理等。对此,省政府已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切实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省财政厅也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就积极采取措施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并就预算执行中涉及地方的有关问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下一步,还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研究完善解决此类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办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07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4亿元,完成预算的54.4%,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0.3亿元,完成预算的55%,增长26%,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4.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73.7亿元,完成预算的53%,增长21.9%。全省财政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443.9亿元,完成预算的44.4%,增长28.9%。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7.9亿元,完成预算的55.2%,增长3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8亿元,完成预算的56.2%,增长27%;非税收入完成18.1亿元,完成预算的52.3%,增长52.9%。省级财政支出完成122.6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预算的61.4%,增长47.7%。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是主体税种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高于经济增长水平,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非税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三是支出进度加快,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法定支出等重点支出的需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全省的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计可以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努力壮大财政实力。
一是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发挥“金税”工程的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偷骗逃税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切实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费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坚决制止铺张浪费。
(二)履行公共财政的科学发展职能,支持全省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加财政投入,完善财税政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支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和“千亿元产业计划”,利用财税政策,支持“三个一百”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落实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等的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落实支持市县发展的缴励约束措施,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良性互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规范县乡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大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三是支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认真落实税费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支持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区域市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五个一体化”,为武汉城市圈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大支农力度,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推进以“六改五通”为基本内容的文明新村建设,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二是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创新,扶持做大龙头企业。三是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在转移支付、项目建设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给予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库区更多的帮扶。四是支持推进各项改革。加大“三补贴”和综合直补力度,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教育支出力度,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从制度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二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按规定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城市低保政策,做到城市低保的全覆盖。三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建立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加大科学支出力度,支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综合预算办法和操作规程,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乡镇一级延伸,将垂直管理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级次推进到市、县一级,积极开展省对市县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轨道。在全省范围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严格动态监管。深化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任务相当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努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