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7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7年11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洪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2件,即:梁家瑾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97号《关于提请修订〈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和贾耀斌等14名代表提出的第98号《关于加快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议案》。为做好上述2件议案的办理工作,4月26日,委员会会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法制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议上述2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并要求分别成立工作专班,责任到人,抓紧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在今年内将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15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对2件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请修订〈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为做好《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工作,2007年以前,委员会曾多次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将省民宗委起草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自治州、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所提议案和委员会的建议,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改工作列入了200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2007年4月,委员会组织赴四川、重庆等省市考察、学习、借鉴散居少数民族立法经验。6月上旬,常委会副主任韩忠学及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在听取省民宗委关于条例修改情况的汇报后赴仙桃市沔城回族镇和荆门市九里回族乡进行立法调研,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加强有关协调工作。9月15日,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修改〈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委员会审议意见,建议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9月25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该修改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该修改决定草案,赞同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认为修改条例很有必要,该修改决定草案内容比较单一、成熟,建议对其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并公布实施。
二、《关于加快制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为做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2006年,常委会副主任韩忠学及委员会专门听取省台办关于实施办法制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委员会还将省台办起草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市、自治州、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根据代表所提议案和委员会的建议,常委会将该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列入了2007年度立法预备项目。2007年4月,常委会副主任韩忠学率领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武汉市开展立法调研。5月,委员会组织赴广西、江西等地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立法进行考察。7月,委员会与省台办、省法制办联合召开了台商座谈会,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在鄂台商的意见和建议。9月15日,委员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委员会审议意见,建议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9月27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该实施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认为制定实施办法很有必要,该实施办法草案比较成熟,希望尽早出台,要求将该实施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二审。该实施办法二审稿已于11月29日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