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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2008年1月31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大会主席团:
1月30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现就修改情况作如下说明。
代表们认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发展最好最快、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省十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大家认为,工作报告贯穿了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炼的经验弥足珍贵、具体实在;查找的不足中肯准确、针对性强;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切合实际。代表们对工作报告表示赞成,同时也对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拟对工作报告作如下修改:
1、有的代表建议,将工作报告第20页倒数第2行中的“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修改为“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工作报告采纳了这一建议。
2、有的代表提出,在工作报告第21页第4行“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前加上“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工作报告吸收了这一建议。
3、有几个代表团的代表建议,将工作报告第21页第5行“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时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修改为“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尽快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工作报告采纳了这一建议。
4、有的代表提出,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据此,将工作报告第21页第9行“加强对预算、预算外资金使用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修改为“加强对预算、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
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工作报告还作了一些文字方面的修改。
代表们在审议中还对常委会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将把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整理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