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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克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一五”以来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一、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51吨标准煤下降到1.2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分别减少7.87%和5.06%,到2010年,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05年的71.7万吨减少到66.1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61.6万吨减少到58.5万吨。从执行情况看,2007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为1.403吨标煤,比2006年下降4.06%,比2005年下降7.09%,完成“十一五”进度目标的35.5%;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60.14万吨,比2006年下降3.9%;二氧化硫(SO2)排放量70.76万吨,比2006年下降6.9%,首次实现双降。今年上半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去年同期下降4.4%;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0.00万吨,比去年同期(30.75万吨)下降2.44%;二氧化硫(SO2)排放量33.28万吨,比去年同期(33.66万吨)下降1.14%,继续保持双降。预计全年可实现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2.5%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3%的目标。
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力度不断加大,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转变。
(一)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十一五节能行动计划》、《环保规划和行动计划》等文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次召开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各市州政府相继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市州长任副组长,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二)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 从2006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每年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依照《湖北省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交由有关部门按《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通过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采取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整合力度,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等综合性措施,抑制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07年,全省关停8个电厂20台火电机组合计60.3万千瓦;关闭小造纸企业171家,淘汰落后造纸能力118.17万吨;关闭小水泥企业91家(关闭小水泥生产线128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901.4万吨,全面完成了省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截止今年10月底,全省又关停小造纸厂39家,淘汰落后产能20.5万吨;关停小印染企业15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8亿米布和针织品印染产能1.34万吨;关停小水泥29家,其中19家主要设备已拆除,8家已验收;关停小炼铁、小炼钢企业(生产线)58家,其中50家主要设备已拆除,11家已验收。6家应关闭的小酒精、1家小味精企业、13台小火电机组已经提前关停。
(四)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是组织规划节能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组织百家企业编制的节能规划中,共策划年节能万吨标煤以上的节能项目159项,总投资113.8亿元,拉动贷款70亿元以上,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节能能力200万吨标煤以上。二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06年以来,我省共争取到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及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106项,总投资83亿元,国家补助(奖励)5.45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节能能力300万吨标煤以上。三是利用省预算内和省财政资金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落实省政府《“十一五”节能行动计划》,利用省预算内资金组织实施燃煤共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06年以来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科技研发资金,组织实施了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节能项目建设。推动兴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能效节能贷款,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节能技术改造;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节能项目投入机制。截止目前,国家和省支持的节能项目中共有60个已建成投产,累计形成年节能能力90万吨标煤左右。五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截止今年9月,全省有4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含三峡库区乡镇7座)已建成运行,处理能力300.54万吨/日。正在调试运行的有4座,处理能力20.5万吨/日,正在建设的有31座,设计能力153.4万吨/日。六是加强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截止今年8月底,四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全面启动,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3万吨、年处理1000万吨污水的能力。投资2.86亿元的四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水利血防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西干渠水利血防工程已完成26.17公里的渠道疏挖,总干渠综合治理共计26公里的试验段疏挖工程已在今年4月份基本完成。
(五)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 一是重点加强工业节能。我省工业能耗占全省总能耗的70%左右,而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约占工业能耗的80%,通过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工业节能。今年前三季度,全省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万元产值能耗同比分别下降23.3%、24.7%、15.5%、23.1%。二是推进建筑节能。制定了《湖北省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减排计划》,新建筑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加大“禁实”工作力度等,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1—9月份,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城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达标率98.1%、施工阶段执行率95%,“禁实”达标率100%,新型墙体材料自给率达到61.3%。三是启动农业和农村节能。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省柴灶、节能炉等,加大农业机械节能改造。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新增农村沼气109万户,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230万户,23%的农户用上了沼气,恩施、宜昌等部分市县农村沼气普及率已超过50%。
(六)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经努力争取,我省共有5家单位进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武汉市东西湖区、荆门市、宜昌经济开发区、武汉市青山区、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入国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武汉东风鸿泰公司、东风康明斯公司),组织试点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建设了湖北友芝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食品加工废液废渣生产多不饱和脂肪酸项目等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二是组织开展省循环经济试点。规划组织实施“6115”工程:即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轻工、汽车6大行业为重点,建成100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试点企业;以现有各类开发区为重点,规划、建设、改造10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试点工业园区;建设5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目前省里开展了两批试点,第一批35家企业、4家园区和2个城市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在进行中期评估;第二批39家单位的试点工作已经省政府批准,目前正组织试点单位编制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研究提出了企业、城市和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大力推动荆州印染循环经济园、谷城工业园和青山、阳逻、鄂州创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区(域)。四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制定了《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开展两批认定,目前全省认定有效期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有630家,年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尾矿、磷石膏等废弃物4000万吨,实现产值165亿元,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近6亿元。五是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化工、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布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第一批单位名单,对55家自愿实施清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
(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节能减排行动。坚持每年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开展了节能宣传周、环保世纪行等活动,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节能减排典型,及时报道各地区、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形成了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全省节能减排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部分地区高耗能、环境污染还比较严重,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节能减排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节能减排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仍然较快。 据统计测算,我省重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是轻工业的3.4倍,高耗能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是高新技术产业的8.8倍。今年前三季度,全省重工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而轻工业相应下降了1.2个百分点;化工、建材、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同比上升了1.5个百分点,而高新技术产业且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了3个百分点;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这将促使我省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上升2.5个百分点左右,将抵消节能量250万吨标煤以上。产业结构的不合理重型化,极大抵消了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形成的节能减排效果,大大加重了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形成很大压力。
(二)多种因素制约减排效果。 一是冰雪等灾害天气对减排效果带来较大影响。一季度,我省受冰雪天气影响,部分火电烟气脱硫设施因脱硫剂运输中断等问题停运,部分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减排工程设施的建设因冰雪灾害进度滞后,使已投运的减排项目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直接影响了预期的减排效果。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我省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任务主要依靠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来实现。而城市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再加上目前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良性运转机制还不健全、地方财政状况较差,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为化学需氧量(COD)减排计划落实带来一定难度。由于受商业融资渠道和能力、土地审批等因素的影响,今年我省还有39个县城的污水处理项目尚未开工,要求年底前应竣工的37个项目还有部分很难完工。
(三)节能减排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虽然省财政在节能技术改造、综合流域的整治投入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但与我省繁重的节能减排任务相比,还不相适应。特别是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和电力行业的亏损,支撑减排的主要工程措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工程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十分有限。如我省污水处理厂计划需投资52亿元,其中26个项目共计22.1亿元的资金尚无着落。多数市州还没有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节能以奖代补标准在全国最低且投入总量严重不足,有的甚至连节能减排工作经费都没有保障,难以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十一五”和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密切联系实际,正确认识节能减排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影响节能减排工作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大力宣传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执法守法的先进典型,大力提倡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特别是要结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加强节能减排投入的机遇,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和完成进度考核,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将考核工作情况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规定,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加大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争取尽快形成节能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重点抓好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商用、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工业要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年耗万吨标准煤企业为重点,强力实施“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管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建筑领域要以新建建筑为重点,强化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加大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力度。农业节能要以新建农户沼气池为重点,加大建设步伐。交通、商业、政府机构节能要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作。
(五)完善节能减排激励机制。 提高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标准,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节能工作的奖励力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启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争取华中地区排污权交易中心落户武汉。建立全省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体系,重点对企业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污达标等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六)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加大经常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案件。推动各地区加快组建节能监察机构,为开展节能法执法检查奠定坚实基础。健全环保执法监察体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后督察工作。
(七)完善节能减排法规和标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今年开始施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加快我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也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做好《循环经济法》实施的宣传贯彻工作,联系我省实际,尽快启动制定省实施办法制定起草工作。
(八)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近期要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求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使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开展舆论监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组织全省性的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