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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对审计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严肃财经法纪、服务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省政府及相关单位从完善体制和机制入手,坚决予以整改和纠正,并作出专门的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审议意见落实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以来,罗清泉、李鸿忠、李宪生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20多次就审计反映的问题,作出加强整改和严肃处理的具体批示意见,省政府先后6次就整改问题召开专题会或协调会。省政府办公厅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求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对违反党纪政纪和法纪的行为,要求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有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根据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指示,省审计厅及时部署并开展了省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从检查情况看,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对整改问题态度积极,措施有力,能及时纠正的问题得到了迅速整改和纠正,并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机制。据统计,截至10月底,有关地方和部门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35.93亿元,占应纠正金额的67%。其中: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6.77亿元,按规定下拨滞留欠拨资金6.62亿元,清理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6.28亿元,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资金1.23亿元,归并账外资金及资金纳入专户储存3.41亿元,清退违规收费0.54亿元,调整会计账目等1.08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168项;根据审计线索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1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情况,给予41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非常重视省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厅务会议,针对问题逐项分析原因,要求各相关处室对照问题及时整改,从制度上规范财政管理和资金分配,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财政业务。各相关处室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及时修订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截至10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1、关于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的问题,省财政厅已组织有关处室和部门对收费项目和资金管理方式进行了清理,所有应缴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组织2008年省级收入时全部清缴入库;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企业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财政厅起草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会签之中,将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将该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在年内全部清缴入库;部分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年底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财政厅及时做出调整,将三峡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利息收入缴入国库,再按规定安排支出,专项用于三峡地质灾害防治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
2、关于年初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和落实到具体单位、项目的问题。省财政厅根据审计意见,决定从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起,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将有关项目支出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为进一步细化计生事业费支出预算,2008年8月,省财政厅专门制发了《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生事业费和政策性专项经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由人口计生部门编报部门预算,按程序核准拨付。
3、关于涉农专项资金分配较为分散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问题,多次召集财政和农口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初步提出了“规划引导、集中投入、分头申报、各负其责、打捆使用”的整合原则,并着手统筹安排使用涉农资金。一是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对省直农口有关部门向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清理、归并。二是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上,对较小的专项,集中资金重点投入;对相对较大的专项,将资金切块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投入;对适合下放管理权限的专项,切块下达资金,由各地自主研究项目,报省财政厅备案。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促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采取一定措施,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围绕重点产业或社会事业,将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用途相近的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四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在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责任,加强责任追究,以促进资金严格管理,合理有效使用。
4、关于专项资金安排拨付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各相关处室对未及时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项目和用途下拨2.74亿元。对项目结余、需重新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下年度重新统筹安排使用。
5、关于省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清理不及时问题。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彩票收入等2.24亿元,省财政厅已于2008年6月下划市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利息收入123.56万元,已在组织2008年省级收入时全部清缴入库,同时决定取消所有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确保今后财政收入及时入库。
(二)省直18个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直18个部门对审计查明的问题都很重视,有的召开党组、厅(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有的召开全厅(局)干部会议通报审计情况,从制度、管理等方面查原因、找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截至10月底,已纠正问题7.69亿元,占问题总额的99%。其中:厅(局)本级存在的问题已纠正2.09亿元,二、三级单位已纠正5.6亿元;18个部门先后出台了规范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费用开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54项。如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整改责任人会议,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谁出问题谁整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和单位,并结合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查摆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在完善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省人事厅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收支,专门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项规范措施,做到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有计划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并举办了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为主题的财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资金6158万元的问题。截至10月底,省地税局已将应缴未缴的地方教育发展费、堤防维护费和磷矿石调节基金共5454万元,全部上缴财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6个单位已将频率占用费及“非转经”占用费等收入637.3万元上缴国库。省民政厅所属军休办、荣军医院应缴未缴税款30.94万元,目前正与税务部门协调缴纳事宜,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正办理相关减免手续。省水利厅后勤服务中心处置电梯等资产收入18.03万元,正在办理上缴财政专户的相关手续。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规范的问题。一是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已按规定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2008年调整预算或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是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为保证收入预算的完整性,省交通厅等10个部门已将当年的下级单位上缴收入、门面出租等经营性收入全部编入2009年预算。三是超定额标准、超范围编制公用经费预算问题。相关部门在整改中明确表示:在编制2009年预算时,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要求编制预算,并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3、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公用支出超预算的问题,省建设厅等12个部门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支出核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严格按年初预算额度,规范使用公用经费。二是关于虚列支出挂往来的问题,省交通厅及京珠、汉十公路管理处非常重视,组织专人对挂往来的资金进行了清理,根据审计意见做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处理,并对结余资金申报列入2009年部门预算。三是虚列会议、培训费套取资金的问题,省卫生厅正督促所属二级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意见,并采取了加强学会、协会财务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省教育厅党组对省考试院在所属湖北招生杂志社报销费用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督促考试院严格整改,并明确要求考试院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规范所属实体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事权与财权的关系,严格按财经政策办事,坚决杜绝不合理转移费用的现象发生。
4、关于项目预算执行不及时的问题。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预算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该归并、需核减,以及无法执行的项目及时做出调整,重新办理项目申报手续;对纳入计划需正常开展的项目,积极推动项目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同时,各单位还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支出核算,严格控制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差旅、会议、招待等公用性支出,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截至10月底,短预算项目已执行1.52亿元,占应执行数的83%。省教育厅从2002年开始安排武汉理工大学及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设的“省级毕业生就业市场”项目,计划2006年5月启动,由于武汉市市政规划改变,导致项目工程停建,目前经多方协调,该项目调整后的规划已获批,现已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同时,各部门还积极整改其他财务收支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清理和归并账外资产1427万元,追回挤占挪用和不合规列支资金669万元。对坐收坐支通行费的问题,省交通厅决定从2008年起,该项通行费收入由省高管局进行统一清分后,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违规收费的问题,省安监局所属的劳动教育保护中心已将违规收取的费用17.2万元上缴省财政;省人事厅所属人才市场、人才培训中心均停止了违规收费行为;省卫生厅正在组织对所属医院、学会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清理,制定了具体整改办法。湖北碧海公司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罗清泉书记、李宪生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组织省发展改革委、审计厅、国资委、监察厅对碧海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目前,碧海公司资产已整体移交给省国资委管理。为尽快使投资产生效益,碧海公司正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洽谈,争取以专业院所的技术为依托,多渠道、多形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示范园的经济效益、示范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新机制改革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罗清泉、李鸿忠、李宪生、黄先耀等领导先后就此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追究责任、处理到人。省纪委与审计厅、监察厅、教育厅、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对严重违纪违规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审计厅直接审计的12个县市共处分各类违纪人员40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8人,行政警告处分20人。审计厅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及时跟踪和督办。截至10月20日,审计查明问题资金已整改落实到位1.6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补充配套1298.8万元,补拨滞留欠拨资金1509.9万元,追还被挤占挪用资金9312.8万元,清退违规收费资金4437.4万元,其余问题已出台相关整改措施,正在纠正中。
为加强新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各地已经制订出台、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定55项。省教育厅针对新机制改革资金中存在的问题,向全省下发《关于认真开展自查,迅速组织整改,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全省各地认真开展检查,深入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加强新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省教育厅、建设厅针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质量检查督办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校舍质量大检查。
(二)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及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各地政府从加大投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入手,加强整改工作,努力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截至10月底,26个县市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3731.2万元。其中:关于项目自行调整变更过大的问题,团风、沙洋等县市通过向上级重新申报项目计划等措施,完善变更手续,并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地方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已有14个县市采取追加预算,向社会筹资融资,受益农户自筹等措施,筹集到位资金3183.7万元,占这些县市应整改数的34%。其中:公安、汉川、枣阳等10个县市财政预算安排766.6万元;沙洋、仙桃等8个县市自筹资金2417.2万元。关于改变项目建设资金用途的问题,洪湖、罗田等19个县市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归还原渠道资金等方式整改到位547.4万元,占应整改数的85.5%。其中洪湖、松滋等16个县市已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全部归还到位。石首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专门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落实财政投入,目前市财政已安排财政资金246.8万元,受益农户自筹81.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全部到位。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及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省农发办和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省农发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从完善制度和机制入手,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和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并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对地方财政配套不足问题,截至10月底,有关县市通过追加预算,安排财政配套资金315万元。对项目区农村农民筹资筹劳不足问题,潜江、咸安等地进一步加强自筹资金的管理,对用自筹资金实施的工程,全部纳入工程监理,并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促进农发项目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到位;同时,省农发办针对我省农民自筹难以到位的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农发办支持,申请减少我省农民自筹资金比例,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保证农发资金落到实处。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仙桃、谷城、荆州区等地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公示制、合同制、县级报账制,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并通过调账、追缴资金、结算扣回等方式收回被挤占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目前,各地已整改到位资金986万元。移交潜江市纪委立案查处的2件涉嫌违纪案件,当地司法机关正在审理中,目前,已有1人受到刑事处理。针对未完成土地平整面积计划任务的问题,省农发办进一步加强了项目批复管理,要求项目区据实申报土地治理面积,堵塞开发面积和建设内容缩水等漏洞。京山、宣恩、夷陵等地结合自身地形地貌,与当地水利部门反复勘察测量项目区面积,对今年新申报的项目区,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规定,杜绝多报、虚报面积的现象再度发生。另外,天门、东宝等地积极建立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方案,对已竣工项目,分别制定管护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并定期对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发挥农发工程长久效益。
四、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委书记罗清泉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副省长张岱梨组织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清理抵费资产和清收社保欠费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将整改落实审计查明问题作为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的一个重要契机和举措来抓。在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采取了有力的整改措施: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将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情况列入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将审计情况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进行通报,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向各市州下发了16份整改通知书,逐条逐项列出审计查明的问题,要求各地逐条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由9位厅领导带队,抽调全厅各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共计150多人,组成检查组,赴17个市州及所属县市检查督办社保费清欠和扩面工作。并组织3个专班,对问题较多的襄樊、宜昌、荆州、随州、恩施、神农架等地,重点督办整改工作。同时,为确保审计检查问题跟踪整改到位,将审计反映的问题按市县建立台账,分门别类,一事一记,凡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没有整改到位的持续跟踪督办。截至10月底,全省已整改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7.48亿元,占应整改问题的53%。
一是对欠缴社保费26.97亿元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成立清欠专班,对有缴费能力而欠费的296户单位,实行强制征收;对于暂无缴费能力而欠费的755户单位,督促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缴欠费;对于停产半停产的126户企业和无缴费能力的310户企业,通过分类处理、变现资产等方式偿还欠费,目前已清收欠费13.86亿元,占应整改数的51.4%;二是少核少缴社保基金2186万元问题,通过重新核定基数,收回少缴社保基金2000万元,占应整改数的91.5%;三是以物抵费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地税局、财政厅、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对全省以物抵费社保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清查,对以物抵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公开拍卖,收回资金1428万元;四是隐瞒转移基金收入5175万元问题,通过调账已整改2844.6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清收中。违规收费问题,有关单位已停止收费行为;对挤占挪用506万元社保资金问题,有关地方已筹集资金全部归还到位。咸宁所属6个市县及公安县延压的社保资金已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潜江市医保局收取的医院和药店网络维护费136万元,转入职工个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资金已全部追回,其中46.12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并依纪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移送相关部门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已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之中,涉案资金105.3万元已全部追回。
五、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基本建设项目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基本建设项目违纪违规资金已整改2823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0%,其中调整账目归垫挤占的项目成本470万元,扣回审减工程款2353万元。
关于“代建制”存在问题,省委书记罗清泉、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等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完善“代建制”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省建设厅正在修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代建制”管理的意见》。目前项目单位通过调整相关账目归垫建设资金109万元,概算外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和轿车购置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将原概算进行了调整,概算外购置的富康汽车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关于工程造价、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个项目单位已从后期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因工程造价审核不严多计的工程款2353万元,余下313万元,正在整改落实中。省民主党派大楼建设中直接发包及挤占项目成本等问题,项目单位将进一步优化项目的标段划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今后杜绝不合规分包转包行为。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水利厅进一步落实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完善和规范相关制度,及时修订了《湖北省水利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研究出台较为全面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法》,以保证各项水利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10月底,已整改金额2497万元。
一是关于6个水库管理单位虚报套取建设资金的问题,目前已整改697万元,占应整改数的57.7%。其中:蕲春花园水库管理处等3个单位通过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资金及借款筹措资金等方式,将146万元归还除险加固工程专户;团风县水利局、牛车河水库管理处通过向县财政借款归还套取资金145万元。二是关于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已整改839万元,占应整改数的67%。其中:随州封江口水库管理处将用于概算外工程的50万元归还除险加固专账,竹山霍河水库管理处通过向县财政借款的方式归还挪用的国债专项资金224万元,并将挪用施工单位的530万元全部归还到位。三是关于虚报多结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目前已整改960万元,占应整改数的90%。其中:竹山霍河等4座水库及主管部门认真整改,及时从施工单位收回虚报多结建设资金511万元;蕲春花园水库管理处目前正与施工单位复核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将尽快收回多结算的工程款;孝感郑家河水库工程还有130万元应退款,施工方正在筹措中,将尽快归还。四是关于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及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目前团风牛车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所有工程和财务资料已移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参与工程的主要人员正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孝感郑家河水库原负责人及参与造假套取资金的相关人员,已由检察机关移交孝感市纪委调查处理;五是关于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偷漏税款及管理混乱的问题,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正在对该院进行税收清算,其在审计期间称丢失的成本开支434万元原始凭证,已在司法机关的介入下找回,并正在调查之中。
总体上看,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落实省人大审议意见和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重视程度高,措施有力,取得明显成效,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了更为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但因整改工作仍在继续,全部问题整改到位还需要一定时间。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社保欠费13.1亿元未清收到位、以物抵费资产2.06亿元未处理、农村安全饮水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筹配套的资金1.74亿元未落实等,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部分困难和破产企业已无缴费能力,拖欠的社保费难以追缴;二是以物抵费资产处理变现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各地需配套的项目过多,地方财力有限,地方财政配套难以足额到位;同时,需农民筹资筹劳配套的资金,由于配套比例较高,不足部分难以整改到位。目前,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社保欠费、因企业破产确实无法清收的社保欠费,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和核销;对地方配套数额大,难以落实配套的项目,将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减少地方配套比例,减轻基层财政和农民的自筹压力,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对其他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政府正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整改,促进问题有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