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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7-18 00:4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2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许克振

大会主席团:

遵照大会的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和规划起草组认真听取了人大各代表团和政协联组对《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审议意见、建议,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共整理、归纳64条意见、建议。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拟作内容修改的共36条

第一篇(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拟修改4条。

1、第一章“十一五”发展的巨大成就(第6页第8行)中,在“发展不够”前,增加“开放不够”。

2、第二章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第8页倒数第4行)中,在“我省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后,增加“必须增强忧患意识”。

3、第三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二、主要目标”(第13页倒数第4行)中,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年均增长10%”,修改为“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

4、第三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专栏2”(第14页第8个指标)中,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十二五”规划目标由“1700亿元以上”修改为“2000亿元”。

第二篇(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拟修改2条。

5、第五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专栏4”(第21页第3条)中,将原来的“神农架—大九湖湿地旅游区”修改为“神农架旅游区”。

6、第六章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二、着力建设现代产业密集带”(第23页第7行)中,在“以高产优质水稻、名优特淡水产品等为主的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业”后,增加“建设各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明确的产业园区,构建沿江区域间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三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拟修改11条。

7、第八章制造业,“磷、盐化工”(第31页第4行)中,将“以襄阳、宜昌、荆门、孝感为中心稳步发展磷化工产业”修改为“以宜昌、襄阳、荆门、孝感为中心稳步发展磷化工产业”。

8、第八章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第33页倒数第2行)中,将“海洋工程装备”,修改为“石油及海洋工程装备”。

9、第八章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第33页倒数第1行)中,将“依托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武船、中船重工710所等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为海洋石油钻采工程配套的动力控制及深海传动系统……”,修改为“依托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武船、中船重工710所等龙头企业发展石油装备,重点是为海洋石油钻采工程配套的动力控制及深海传动系统……”。

10、第十章现代农业,“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第41页第4行)中,在“加快发展优质三元猪”前,增加“着力推进健康养殖”。

11、第十一章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第45页第2行)中,将“加快建设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修改为“加快建设宜昌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等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其他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

12、第十一章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第47页第2行)中,在“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前,增加“加快汉口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

13、第十一章服务业,“商贸餐饮业”(第47页倒数第2行)中,将“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修改为“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

14、第十一章服务业,“商贸餐饮业”(第47页倒数第1行)中,将“重点打造武汉七大商贸集群”,修改为“推动武汉核心商圈及汉口北市场群等综合性批发市场建设”。

15、第十二章旅游业,“二、打造旅游精品名牌”(第51页倒数第1行)中,将“积极发展以禅宗文化为主的宗教旅游”,修改为“积极发展以鄂东禅宗文化为主的宗教旅游”。

16、第十二章旅游业,“二、打造旅游精品名牌”(第52页第3行)中,在“首义园”后,增加“木兰生态旅游区”。

17、第十二章旅游业,“二、打造旅游精品名牌”(第52页第9行)中,在“积极创建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强县和名镇名村名街”前,增加“保护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民俗文化旅游”。

第四篇(统筹城乡发展)拟修改1条。

18、第十四章新农村建设,“二、改善农村面貌”(第59页倒数第8行)中,在“争取启动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前,增加“加强四湖流域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

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拟修改3条。

19、第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一、重点开发区域”(第62页倒数第10行)中,将“重要增长极”,修改为“核心增长极”。

20、第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一、重点开发区域”(第62页倒数第5行)中,将“支持宜昌建设成为鄂西南的区域中心城市”,修改为“支持宜昌建设成为鄂西南及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21、第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一、重点开发区域”(第62页倒数第4行)中,将宜昌“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2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修改为“城市人口规模达到20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

第六篇(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拟修改6条。

22、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运输,“二、健全公路网络”(第70页第3行)中,将“基本形成承东启西、接南纳北的高速公路网”,修改为“基本形成承东启西、接南纳北的‘七纵五横三环’7069公里的高速公路网”。

23、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运输,“三、加快发展航运”(第70页倒数第9行)中,将“襄阳港等五大港口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修改为“襄阳港五大港口及三峡航运翻坝中转中心等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

24、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运输,“专栏9”(第73页第12行)中,在“恩施—来凤”后,增加“恩施—奉节”。

25、第二十二章水利基础设施,“一、强化防洪减灾体系”(第73页倒数第1行)中,在“主要支流堤防建设”前,增加“长江、汉江”。

26、第二十二章水利基础设施,“二、完善排涝灌溉工程体系”(第74页第11行)中,在“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后,增加“着力加强粮食主产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修改为“加强抗旱工程建设”。

27、第二十四章能源产业,“一、积极发展电力”(第76页第7行)中,将“开工建设第二个核电项目”修改为“开工建设浠水核电项目”。

第七篇(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拟修改3条。

28、第二十五章自主创新,“三、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第80页第9行)中,将“启动湖北省科技馆新馆建设”,修改为“建设湖北省科技馆新馆”。

29、第二十六章教育,“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第81页倒数第4行)中,在“推进城乡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前,增加“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30、第二十六章教育,“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第82页第8行)中,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前,增加“解决好贫困家庭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

第十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拟修改1条。

31、第四十章文化产业,“三、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第115页倒数第7行)中,在“湖北长江出版生产流通基地”后,增加“龙潭书院荆楚文化传承基地”。

第十一篇(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拟修改3条

32、第四十二章对内对外开放,“一、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第119页倒数第3行)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后,增加“争取在武汉设立更多领事馆”。

33、第四十二章对内对外开放,“二、扩大出口和优化外贸结构”(第120页倒数第6行)中,在“体现各地特色和优势的出口产业集群”后,增加“培育发展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提升出口竞争力”。

34、第四十二章对内对外开放,“三、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第121页倒数第6行)中,在“逐步构建外派劳务招募、培训、输送、跟踪服务的网络体系”后,增加“提高外派人员素质”。

第十二篇(建设和谐湖北)拟修改1条

35、第四十八章社会管理,“三、社会协调与管理”(第129页倒数第10行)中,在“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场所建设”后,增加“加强对劳教释放人员、失足青少年等人群的帮教”。

第十三篇(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拟修改1条

36、第五十四章优化发展环境,“一、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第140页第8行)中,在“继续推进政府执行力和能力建设”后,增加“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在《规划纲要》其他部分已有相关表述的共14条

三、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在《规划纲要》中未作修改的共14条,拟做如下考虑

1、属于细化具体内容的意见和建议2条,我们拟与有关部门衔接,纳入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中。

2、属于“十三五”时期发展或建设的相关意见和建议7条,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提前安排或启动建设。其中,部分需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或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我们将会同相关市州和部门,积极做好争取工作。

3、属于具体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条,我们拟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可能在年度或专项工作安排中予以考虑实施。

以上修改内容,不妥之处,敬请主席团各位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