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李鸿忠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鸿忠同志辞去湖北省省长职务。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14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