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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1 07:00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11月30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省政府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和改进我省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省政府严肃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责任追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要求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和审计整改、审计监督等工作。8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省政府办公厅交办审议意见,要求在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查明的情况和问题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意见40余份(次),要求有关的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整改纠正审计查明的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责任人,并加强财经制度执行落实的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要求,以及省审计厅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10月底,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132.03亿元,占应纠正问题金额的83.23%。其中: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8.34亿元,下拨滞留欠拨资金35.5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26.77亿元,清理应纳入预算管理资金15.84亿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4.98亿元,调整会计账目、规范资金管理等30.6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581项;审计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后,已立案查处67件,涉案人员135人,有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组织各相关处室认真整改纠正审计查出问题,并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

1.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造成部分资金闲置问题。对预算内支出指标结转下年使用问题,省财政厅组织各处室分单位、分项目逐条进行检查,并督促与项目支出有关的部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对审计认定为净结余的项目支出,在整改时尚未支出的部分,按照《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新增项目支出。如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批准,从省本级2008至2012年结余的1953年前参军复员到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国有企业处以上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20745万元中,调整17000万元用于归还省本级养老保险基金借款。将省级基本建设专户结存项目资金15.84亿元缴入国库,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重新安排支出。

2.关于省级预算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市县比例偏低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加强部门预算提前编制和对下转移支付提前通知的工作衔接等措施,提高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比例,对于省级财力安排与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配套的资金和数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指标,在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后,与省直有关部门确定提前通知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参考往年资金分配情况,提出分解到市县的方案,按照省级财政资金审批规程报省政府批准后,及时通知市县。

3.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集中在年底拨付,影响项目执行进度问题。省财政厅认真查找分析了这一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补助资金来文较晚,部分省级专项资金要结合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提出分配意见;二是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较晚,项目安排以部门为主,目前省直部门普遍没有建立项目库实行滚动安排,每年组织项目申报程序较多,导致部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晚。针对原因,协调、督促有关省直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库建设,在确保项目选准选优的前提下,逐步做到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选取,同时,逐步扩大因素法或切块下达等资金分配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拨付效率。

(二)省直38个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直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做好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工作,分别召开厅(局)党组会议、厅(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情况,从制度、管理等方面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成立工作专班整改落实。截至10月底,已纠正问题7.9亿元,占问题总额的96%,其中: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已纠正5.85亿元,所属二、三级单位存在的问题已纠正2.05亿元;还出台规范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费用开支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共65项。如省教育厅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党组书记蔡民族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单位,在全面纠正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健全完善了《关于加强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关于省本级教育事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等5项制度。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对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已将房屋出租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项目预算不细化的问题,省社科院等13个部门将在2013年度预算编制中,采取综合评估、因素测算等方法,严格按照预算编报要求细化支出项目;对虚编多编预算及项目未整合编报的问题,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预算项目进行了清理,重新办理项目申报手续;对支出内容及性质相近的项目进行重新归类和合并。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对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等问题,38个部门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用途执行,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

3.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问题。对税收、规费等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将收取的税费收入2.93亿元全额上缴财政;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已将学费等事业收入7197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其他有关部门的经营性收入正在按规定办理上缴财政专户的相关手续。

4.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相关部门已清理、归并未作收入和账外资产3817.7万元,追回违规发放补贴等资金402.3万元。对违规收费的问题,省教育厅所属3个单位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向省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

(三)13个市县财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针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截至10月底,已整改到位资金70.78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4.2%。

1.银行账户开设较多,资金存放分散问题。已撤销账户45个,归并资金80亿元,同时,按照审计要求,规范开户银行选择,部分地方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开户银行,规范了财政资金银行账户开设工作。

2.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逾期数额较大问题。已清收逾期资金20.56亿元,将已用于公用经费、人员安置等难以收回的借款改为拨款,作调账处理17.76亿元,并进一步规范借款程序,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借款抵押手续。

3.滞留欠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滞留欠拨专项资金已拨付32.31亿元,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573.3万元。

4.部分地方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影响资金运行安全问题。已采取调整充实国库相关科股工作人员、对资金拨付双向控制、拨款印章分开管理、财务核算日清月结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二、民生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全省社保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1.01亿元,占应整改问题的47.9%,整改未到位,主要原因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短期内无法全部补交;检察机关根据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立案3件,已有2人被依法逮捕;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完善社会保障相关制度、文件37个。

1.关于社保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政策执行不够严格问题。针对制度衔接不够,7.11万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未纳入保障范围问题,相关的22个县市已将这些人员全部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针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27.7万人(次),涉及金额7 463.97万元问题,相关地方和部门已清退不符合条件和重复领取社会保障待遇17.36万人,被骗取和多支付资金已全部追回,同时,省财政、人社、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正在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相关核查工作,切实防止重复参保参合,重复享受保障待遇等情况发生。

2.关于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不到位22.24亿元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加大征缴、征收力度,已筹集社保资金10.27亿元,其中:拨付财政补助资金5.57亿元,征缴社会保险费4.7亿元。

3.关于挤占挪用社保资金7361.49万元问题。相关地方政府采取追加预算、调度资金等措施,已将被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全部整改到位。

4.关于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亟待加强问题。针对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问题,省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快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应用,实现社会保障“五项保险”和低保、医疗救助数据共享,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针对多头开户,部分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专班对专户进行清理,全省共清理撤销违规开设银行账户23个,规范资金管理8.42亿元。

(二)29个县(市)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9个县(市)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和问题,副省长赵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资金封闭运行、直达项目、公告公示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责任。省财政、监察、发改、扶贫、民宗等部门根据省领导批示和审计情况及建议,制定下发《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整改的通知》,要求相关地方及部门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并健全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截至2012年10月底,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79亿元,占应整改问题的84.11%;审计移送的20件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均已立案,已有8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被依法逮捕,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地方还制定完善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办法33项。

1.关于滞留欠拨资金2.01亿元,影响扶贫开发项目实施问题。相关地方采取加快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报账拨付资金等办法,进行了认真整改,滞留欠拨的资金已拨付16821.11万元。

2.关于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1 216万元问题,已整改1107.34万元。

(三)17个县(市)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17个县(市)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副省长张岱梨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财经制度执行落实的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监督。

相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省领导指示,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截至10月底,滞留欠拨的资金已拨付8402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9.72%;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973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8.09%;违规收费375.66万元已全额收缴财政;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件,已有7人受到党纪处分;建立健全规范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36项。

(四)31个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违规收费986.79万元已全额收缴财政;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589.53万元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办法57项。

(五)全省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被挤占挪用的移民资金401.42万元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2.自主外迁移民户口“空挂”问题。安置地、迁出地、实际居住地的移民、公安等相关部门已对户口“空挂”移民的数量、住址、就业等情况进行清查,正在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3.因少数安置地自然条件和民俗与原居住地反差较大,部分移民有回流意向问题。省移民局等主管部门结合三峡移民后续工作,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改善外迁移民生存和发展环境,确保移民安稳致富。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宜巴高速等9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5.6亿元问题。相关建设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了防范此类问题发生的办法,加强工程管理。

2.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2.44亿元问题。审计后,被审计单位迅速整改,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3.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截留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6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和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截至10月底,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同时,对于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施工单位多计多结工程款4.83亿元问题,建设单位已通过资金结算予以扣回;向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6件,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20个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水利厅建立约谈机制,责任量化到人,坚持整改与问责并重,专班督办整改落实。截至10底,审计查出部分建设单位违规招投标、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建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部分泵站废旧设备及物资处置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已整改8688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100%;根据审计移送处理书,检察机关立案侦察18件,已有18人被依法逮捕,该系列案件正在继续调查中。

(三)13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3637.68万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88.84%。

1.2个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问题。日元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单位已与日本协力银行进行协商沟通,将长期未能执行的土建工程建设内容调整用于项目后期建设;亚行贷款武汉污水和雨水处理项目单位已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

2.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项目违规招标和转包分包工程3562.73万元问题。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加强招标及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管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施工单位转包分包工程获取的非法收益从工程款中予以扣回。

3.挤占挪用项目资金532.01万元,用于弥补经费支出和考察学习等问题,已整改74.95万元。未得到完全整改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无力在短时间内筹集足够的资金归垫。尚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单位将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年底之前整改落实到位。

(四)援疆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个别项目招投标不符合规定、未按期竣工等问题,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及时提交博州、农五师党委常委会研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配合博州和农五师相关部门,按照双方确定的“受援方负责招标建设,援建方负责按进度拨付资金,监理双方共同委托,竣工双方共同验收,监督管理以受援方为主、援建方配合”的项目监管模式,加强了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四、16个市县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赵斌副省长批示要求省农信联社督促相关地区认真整改,巩固农信社改革成果,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农信联社和省审计厅专题汇报,要求省农信联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省农信联社认真落实省领导指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落实。截至10月底,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1.97亿元,占应整改问题的96.83%。

1.部分基层农信社信贷管理不严,办理不规范信贷业务3.17亿元问题。16家被审计单位通过补充抵押物、增加保证金、完善担保手续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94亿元。

2.抵债资产管理不善,潜在损失4798.82万元问题。相关联社采取重新清理,及时处置;规范自用手续;改革化解历史挂账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4125.21万元。

3.少数农信社为追求业务规模或经济效益,违规办理债券、票据等中间业务7.77亿元问题。相关农信社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整改,如对以假增值税发票办理贴现业务1840万元问题,赤壁信用联社已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通过诉讼手段全额收回贴现资金;对占用县农信联社清算资金7.58亿元用于自营债券业务问题,荆门市农信联社已终止委托代理合同,全额退回占用资金,省农信联社还建立了全省资金营运平台,实行清算资金和结算资金分离,杜绝市级农信联社占用县级农信行社清算资金从事债券投资的问题。

4.部分农信社收支不真实、违规分红等9386.77万元问题。通过调整账务、土地置换、自身利润消化和溢价发行股票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444.47万元。

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有关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落实省人大审议意见态度认真,措施具体,执行有力,成效明显,在切实整改纠正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通过加大财经制度执行落实、问责追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力度,使我省财政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因整改工作仍在继续,全部问题整改到位还需要一定时间。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障资金11.97亿元未足额筹集到位,专项资金5.78亿元尚未拨付,被出借财政资金7.57亿元、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1785.26万元未归还到位等。究其原因:一是社保资金筹资缺口较大,地方财政一时难以全部筹措到位;二是因部分资金已使用,暂无资金来源,部分被出借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难以及时筹集归还;三是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验收,需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对于尚未整改的问题,省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省人大审议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