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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3年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乔余堂
大会主席团:
我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1月26日上午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81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3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7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4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9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11件。
省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在这次会议上,各位代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湖北”建设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竞进提质”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紧紧抓住我省“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重要战略支点,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议案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二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四是突出农业“重中之重”地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五是全面推进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六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湖北;七是加强文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1月26日下午,议案审查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建议将2件议案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两件议案是:
高燕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的议案(第36号),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处理;
朱国璋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第57号),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处理。
其余79件议案拟作为建议处理(见附件),连同大会期间(截止26日前)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39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拟作为建议处理的79件议案目录
附:
拟作为建议处理的79件议案目录
一、内务司法方面4件
1、左志学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议案(第
21号)
2、郑立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县市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养老福利场所建设的议案(第23号)
3、罗昌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连片特困地区贫困人口普查,实现贫困人口精确化、动态化管理的议案(第34号)
4、张桂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新媒体环境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议案(第
35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35件
1、罗琼玖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襄阳市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范围的议案(第01号)
2、刘智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汉至襄阳动车公交化运营的议案(第04号)
3、刘强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建设的议案(第08号)
4、吴九菊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琚湾滚河苏区大桥的议案(第09号)
5、胡建奇、汪利珍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汉口北建立国家现代物流综合发展示范区的议案(第14号)
6、苏能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投资人,尽早开工五来高速公路的议案(第15号)
7、刘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辖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议案(第16号)
8、邓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汉孝城际铁路延伸至孝感北站的议案(第17号)
9、王旺林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开发的议案(第22号)
10、刘应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黄州—团风—阳逻—黄陂—汉口轻轨段纳入武汉城市轻轨项目建设计划的议案(第24号)
11、黄文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鄂东滨江新区上升为省级跨江联合开发创新示范区的议案(第26号)
12、黄泓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武冈城际铁路延伸到罗田、英山的议案(第27号)
13、赵少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等关于把开发和打造李时珍国际品牌纳入省级发展战略的议案(第28号)
14、马艳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黄梅小池临港产业发展打造湖北“三边经济”示范区的议案(第29号)
15、郝胜勇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武汉新港建设,发挥黄金水道在建设“中部立交桥”中的重要作用的议案(第31号)
16、郝胜勇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武穴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纳入省级试点县市的议案(第32号)
17、杨泽柱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汉江流域开放开发的议案(第38号)
18、赵吉雄、朱琼英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长阳、五峰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议案(第39号)
19、任振鹤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咸宁市咸嘉新城设立“四化”同步试验区的议案(第41号)
20、杭莺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升幕阜山片区综合交通网络的议案(第45号)
21、余珂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武赤一级公路江夏区段的议案(第47号)
22、余珂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武深高速公路武汉至嘉鱼段的议案(第48号)
23、夏再兴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非动力核技术产业化建设加速实现湖北崛起跨越的议案(第50号)
24、来华雄、杭莺、胡娟、任振鹤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幕阜山片区公路补助享受国家连片特困地区交通补助标准的议案(第54号)
25、陈炬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林至洪港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的议案(第55号)
26、朱汉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江汉平原货运铁路建设的议案(第58号)
27、张书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高位推进打造随州千亿元专用汽车产业集群的议案(第63号)
28、李修武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批准资源枯竭城市开征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第66号)
29、应楚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石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议案(第67号)
30、刘合奎等11名代表提出的要求将大冶湖纳入全省百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议案(第68号)
31、向军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来凤县建设“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支持力度的议案(第73号)
32、冯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延长线的议案(第74号)
33、张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利川市特色资源-天然气产业发展的议案(第75号)
34、万玲玲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抓“北煤南运”机遇,加快建设湖北能源新区(江陵滨江新区)的议案(第78号)
35、孙少衡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北煤南运路口电站项目落户公安县的支持力度的议案(第81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件
1、罗琼玖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议案(第07号)
2、罗汉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黄冈大别山红色大遗址”保护开发的议案(第20号)
3、罗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省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法规的提案(第60号)
4、王怡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快“五个湖北”建设的议案(第64号)
5、苏梅林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黄石工业遗产片区建设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议案(第69号)
6、胡明荣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发展的建议(第71号)
四、民族宗教旅游方面4件
1、刘任桃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黄梅禅文化旅游开发,构建湖北“东禅西道”旅游格局的议案(第30号)
2、张书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湖北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试验区,助推“中国编钟音乐之都”建设议案(第62号)
3、胡明荣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打造湖北省“城市中心文化阳台”的建议(第72号)
4、刘润长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打造三国文化旅游核心景区的议案(第77号)
五、农业和农村方面19件
1、王绍玲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襄阳水利现代化核心示范区建设提升为省级战略的议案(第03号)
2、雷晓红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谷城和南漳纳入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的议案(第06号)
3、李明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引丹入枣工程列入规划并尽早实施的议案(第10号)
4、肖明芝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的议案(第11号)
5、刘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安陆纳入鄂北引水规划的议案(第18号)
6、冷双德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春晖模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议案(第19号)
7、杨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重点培育企业扶持的议案(第33号)
8、肖勇、郭冬芝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北建成“千亿现代茶产业强省”的议案(第40号)
9、丁小强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斧头湖、西凉湖水利综合治理的议案(第42号)
10、胡毓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条例》列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的议案(第43号)
11、陈炬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启动“双增直供扶贫试点工程”的议案(第44号)
12、晏绿金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作出在全省打造一批农业产业集群的决议和将通城县油茶产业建设纳入农业产业集群予以扶持的议案(第49号)
13、李文波、胡振华、李文国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咸安区纳入幕阜山连片开发特困地区与扶贫攻坚试验片区的议案(第52号)
14、胡娟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开展脱贫奔小康试点的议案(第53号)
15、石雄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实施湖北省高关水库向应城城区供水的议案(第65号)
16、正慈等16名代表提出的省政府高度重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挽救包括江豚在内的濒危物种的议案(第70号)
17、龙慧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条例”的议案(第76号)
18、易法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首长江民垸堤防建设的议案(第79号)
19、黄镇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监利县水稻工厂化集中育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议案(第80号)
六、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1件
1、雷晓红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谷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议案(第02号)
2、王士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开展鄂北城乡一体化试点的议案(第05号)
3、刘文清等11名代表提出的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又好又快发展的议案(第12号)
4、甘金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武汉市实行智能化排水系统的议案(第13号)
5、詹红运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湖北省生态补偿条例》的议案(第25号)
6、杨想森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漳河水资源保护的议案(第37号)
7、罗太平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陆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第46号)
8、罗太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官塘驿镇列入全省城乡统筹发展试点镇的议案(第51号)
9、余珂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嘉鱼县申报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和“四化”同步发展试点县的议案(第56号)
10、朱汉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集群、工业园区、河流环境整治的议案(第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