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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拟任职报告
翟天山
省人大常委会:
我1961年8月出生于湖北通山,1982年6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
2000年前在华中师范大学工作,任教授、校党委副书记,2000年后调任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工作,先后任副厅长、副部长兼老干局长,2009年5月兼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多年来,在组织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培养和帮助下,我从一名高校教师成长为一名省直部门的领导干部。先后从事过教育学教学研究、高校人事和党务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人事人才管理、公务员队伍综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均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基于我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多年的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工作经历,使我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非常热爱这项事业。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的任职提名,我将切实担负起这一光荣职责,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法制保障和监督下,紧密团结和依靠全厅干部职工,恪尽职守、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不辱使命,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信任。
一是注重学习提高,坚持与时俱进。岗位的变化,意味着工作责任的加重和工作要求的提高,我将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更加自觉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更加自觉地学习法律法规、钻研业务政策,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更加自觉地在实践中学,向身边同事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我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议案;认真贯彻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同时,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立法层次,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法制建设。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务实为民。任职者任责,担任一定的职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省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五个湖北”的宏伟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落实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责任重大,我深感压力在肩。我将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决策,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开拓创新,务实进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省“两大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和谐劳动关系“两项建设”,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两项改革”,努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积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团结共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全部的人,涉及人的全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和政府形象。我将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集聚集体智慧和力量,共谋事业发展。坚持“五湖四海”,用事业发展凝聚人心,树立创先争优、公道正派、勤政为民的部门形象。
五是严守党纪国法,坚持廉洁自律。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坚持清白为政,秉公用权。严守党纪国法,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加强作风建设,管好自己,约束家人,带好队伍。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抓好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纳入到部门整体建设之中。
如果这次任职提名未能通过,我将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