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立法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一项重要职责,是法治湖北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为使我省立法工作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积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地方立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3 年—2017 年)(草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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