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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 29 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北省教育厅厅长 刘传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义务教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均衡发展的情况
2010年 12月4 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确定了“促进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的总要求。三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战 略重点,推动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 2012 年年底,全省义务教育学 校 8661 所,在校学生 484.52 万人。其中,小学 6614 所,在校生 326.75 万人,适龄人口入学率99.97%;普通初中 2047 所,在校生 157.77 万人,适龄人口入学率 99.85%。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2 年,我省启动了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全省有 48 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这 48 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了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学校标准化建设初 步完成,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差异系数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小学低于 0.65,初中低于 0.55), 人民群众满意度最高的县达到 97%,最低的为 87%。
(一)完善均衡发展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三年来,省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统筹城 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 着力完善省级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一是完善政策体系。2010 年,省委、 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发展任务。同年, 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全力推进均衡发展的“四大工程”(标 准化建设工程、教学质量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关爱工程)和“两项机制”(投入保障机制 和督导评估机制)。省政府多次就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发展举措。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了 10 多份配套文件,丰富了义务教育政策体系。二是 形成发展合力。从纵向看,省政府每年坚持与教育部召开部省协作专题会,及时就义务教育发 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全省 17 个市州,对本地义务教育工作全面规划,整体推进。从横向上 看,省政府将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任务分解成 144 项,逐项落实到 53 个省直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教育厅先后与各市(州)签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上下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格局。三是完善推进机制。省政府和教育部签订了《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到 2015 年年底,全省 112 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 本均衡发展。省政府、省教育厅多次召开均衡发展专题会议,加大部署和推进的力度。今年 5 月, 省政府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省政府还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列入 2013 年十大督办事项之一。四是加大改革力度。积极争取,湖北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联校走教”、“联片管理、连片办 学”、“教育发展协作区”等办学形式改革,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为鼓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体制机制创新,我省设立了“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每年拿出 500 万元奖励改革创新,支持义 务教育创新管理、提档升级。
(二)推动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一是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2012 年,全省财政教育支 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 16.2%,超出国家核定我省 15% 的比例要求,教育投入已经成为 湖北公共财政的第一投入。三年来,全省共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123 亿元,其中,省级 财政承担了应由地方承担的 80% 以上,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 36 个县(市)和神农架林区 全部由省级承担。二是建设项目向农村倾斜。近年来,我省共筹措资金近 140 亿元,集中投入 农村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 1200 余万平方米,消除 D 级危房校舍 378 万平方米。 其中,统筹中央和省资金 15 亿余元,为 78 个县农村中小学配备实验仪器和文体器材。三是优 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在实现远程教育“校校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远程教学“班班通” 工程,全省“班班通”教室总数达 5.3 万个,覆盖率达到 57%,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三)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优者从教、教者从优”,不断创新农村教师工作 的机制体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先后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师工作会上介绍我省做 法。一是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2004 年启动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2012 年开始在 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新机制,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 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共吸引 4 万多名大学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二是不断完善教师 培训机制。2005 年启动“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2010 年统筹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 到目前共免费培训农村教师 26 万人次。三是不断深化教师交流机制。2006 年启动“城镇教师援 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2012 年开始实施“启明星计划”,城乡教师交流逐步由个人支教向团队 支教转变。四是不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 共统筹资金 8 亿元,新建和改造教师周转房近 3 万套,得到了刘延东同志的批示肯定。实施“农 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激励农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四)切实规范办学作为。一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2010 年,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湖北省校 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是全国较早出台的校车管理政府规章。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 担。三年来,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教育厅等部门多次就办班补课等做出禁止性规定,并加大了查处力度。2012 年,我省对教辅出版发行进行重点规范,明确在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最多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简称“一科一辅”),未列入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一 律不得向学生推荐。三是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工作。制定了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意见,完成了80 所义务教育改制学校和 7 所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四是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实行校长免职 和退钱不退人的处理。今年 4 月份以来,我省抓住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风评议的有利时机,查 处问题 82 件,处分 95 人。
(五)保护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采取政策措施,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同在蓝天下,平 等受教育。一是加大对农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到 1000 元,初中生达到 1250 元。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每生每天 3 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在 34 个县(市区) 开展试点,惠及 122 万农村中小学学生。推动优质高中将招生计划的 80% 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 均分配到初中学校。2012 年开始实施“飞翔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在保持原有招生格局不变的基 础上,每校每年扩招 50 名农村籍学生。二是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 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三是关注进城务工农民 子女。落实“两为主”方针,进城务工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接近 90%。四是关心特殊教 育发展。在 75 所特殊教育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面积 24.2 万平方米。近年来,我省三类 残疾儿童入学率都保持在 90% 以上。
二、当前我省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年来,我省义务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 求相比,与建设教育强省、促进湖北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 突出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校点布局还不尽科学合理。为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学生分布的变化,各地对 农村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提高了办学质量和效益。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盲目撤并、过急过快的 情况,造成了部分学生上学路程偏远、安全隐患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的问题。
二是部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还比较落后。虽然各级财政加大了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但是, 由于我省不少地方的财力有限,加之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发展差距,农村教育 仍然是我省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一些县(市、区)的学校还缺乏基本的实验设施、教学仪器、 图书资料和音体美器材,一些学校的宿舍、食堂、厕所还不能满足学生生活的基本需要,个别 地方仍在使用 D 级危房,给师生安全带来隐患。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国家和省加大工作力度,吸引了大批优秀人 才到农村长期任教。但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教师缺员、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食堂炊事员工资无着落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教师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上课超时无补贴、边远山区无补助等问题成为教育领域新的不稳定因素。城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差距依然较大,优秀教师“进”、“稳”、“留”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农村学校。
四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还需力度。这几年,我省采取多种举措,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维护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均衡和公平的阳光。但是,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以及 过重的课业负担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时有发生。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城市 地区的“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三、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及我省与教育部签署的备忘录,2015 年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要 实现基本均衡,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继续贯彻落实好《湖北 省义务教育条例》,高举均衡发展的旗帜,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打基础、管长远, 保基本、保规范、保安全、促均衡,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城乡差 距缩小,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为孩子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办好义务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建设服务型 政府需要加强的内容。省政府将按照中央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要求,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 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 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工作责任机制,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地 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二是调动部门工作积极性,督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协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 作机制。三是督促县级政府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 中之重,落实“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和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 条件和教学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
(二)精心做好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以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为契机,督促各地对 照标准,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提高质量。一是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以评 促建,确保到 2015 年,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任务,2013 年将完成 30 个县(市区)的评估验收任务。二是做好已通过评估验收地区的整改提高工作,针对存在的薄 弱环节,加大整改提高力度,接受国家评估认定。三是开展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试点 工作,鼓励试点县(市区)在实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向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迈进。
(三)继续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以农村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提高教师队伍整 体素质,夯实义务教育基础。一是落实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在完善省级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补充新机制的基础上,引导和督促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教师和教学辅助岗位人员补充力度。 二是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每年选派 1000 名左右的校长和骨干教师,组建“启明星”团队, 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省里将提高补助标准。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地方教师工资待遇低、政策不 落实、关爱不到位问题,切实体现“优者从教、教者从优”,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四)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督促各地落实国 务院关于布局调整的有关要求,依规划、按程序,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保障学生 就近入学的需要。在完成布局专项规划审核备案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二是保证学 校基本办学条件。督促各地按照基本办学标准,配备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 标准化教学设施。落实责任制,在今年年底之前,彻底消除学校 D 级危房,杜绝学生自带课桌 凳现象发生。三是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办好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让留守儿童得到全社会的关爱。特别防止留 守学生溺亡等悲剧发生。四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招生、收费、教辅资料发行和教师职业 行为。通过第三方机构,采取电话抽查、问卷调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 问题抽查评价,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通报。
衷心感谢省人大长期以来对政府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教育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希望 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推动教育强省建设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