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9 月 24 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办法。
9 月 25 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办法再次进行了审议,认为该办法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不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
相关文字修改意见将批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办法作相应修改后 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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