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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出来的省直单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3 年 11 月 25 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湖北省监察厅副厅长 黎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 201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审计出来的省直单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
(一)《审计工作报告》移送案件线索查处情况
省审计厅于 2012年7月 24 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关于 201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各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 索 56 起涉案 135 人。涉及市县的 50 起 125 人,有 33 起 85 人已被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党纪或 政纪处分;有 13 起 18 人已经立案,正在查处中;有4起 22 人由于违纪情节轻微,不给予行政 处分。涉及省直单位的6起 10 人,有2起3 人已被立案查处,其中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2人, 辞退1人;有3起4 人司法机关正在调查之中;有1起3 人违纪情节轻微,不给予行政处分。 涉及省直及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处理情况如下:
1. 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2人。
(1)省国土资源厅宁宇滥用职权、受贿案。宁宇于 2001 年至 2004 年在担任省国土资源厅 土地整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和鑫楚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鑫楚 公司项目经理黄洪斌以武汉鹏程基础工程公司、武汉建发工程公司名义,承接由鑫楚公司负责 管理的土地整治项目,并多次收受黄洪斌贿赂计 70 万元。同时,宁宇于 2007 年 6 月、2008 年11 月,分两次私自将受单位指派管理的鑫楚公司账外资金共计 140 万元转入其个人股票账户, 用于个人炒股。2011年8月 19 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宁宇有期徒刑七 年六个月。省国土资源厅给予宁宇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开除党籍)。挪用款项已全部退交,赃款已上缴国库。
对省国土资源厅的问题,省监察厅随后进行了深挖细查,先后立案 9 人,其中厅级干部 4 人, 处级干部 5 人。截至目前,已有 2 名厅级干部、5 名处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2名厅级干部正在处理中。
(2)省属高校荆楚理工学院龚涛私自截留房租费案。2009年9 月至 2010 年 11 月,龚涛在任荆楚理工学院项目实施办商贸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收取本校商租房及校内经营网点管理费 的便利,私自截留房租费 41.67 万元不上交财务,并将其中 37.57 万元用于和情妇购买地下六合彩、福利彩票及生活开支等。2011 年 12 月 20 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龚 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荆楚理工学院给予龚涛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开除党籍)。所挪用款项,龚涛于立案前已全部退交。
2. 辞退的1人。
荆楚理工学院原聘用人员周继红涉嫌挪用学生饭卡充值款案。2011年9 月,荆楚理工学院 聘用人员周继红挪用学生饭卡充值款 10 万元,用于个人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2011 年12 月,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因初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周继红构成犯罪,暂未对周继红 立案调查,对相关线索作留存处理。荆楚理工学院已辞退聘用人员周继红,挪用款项已全部追回。
3. 司法机关正在调查的 4 人。
目前,涉及省直其他单位的 3 起案件线索4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司法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待司法机关调查结束后,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 违纪情节轻微,不给予行政处分的 3 人。 荆楚理工学院附属医院原院长黎万州、原副院长赵高峰、原办公室主任郭胜龙涉嫌私分国有资产案。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认为,该院登特齿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经集体研究决 定,无资产流失,未利用职务之便隐瞒资产,上述三人不构成违法犯罪,故未作行政处分。
(二)《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有关问题问责追责情况
近两年来,省监察厅除对《审计工作报告》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外,还采取督办问责 和直接查处的方式,对报告反映的其他单位和人员的问题进行了问责追责。共督办问责 25 个地 方和单位的 109 人,其中给予行政处分的 27 人,移送司法机关的 6 人。涉及省直单位给予行政 处分的 20 人,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 15 人,行政记过处分的 3 人,行政撤职处分的 2 人。去年, 我们重点查处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涉嫌虚构学籍骗取国家助学专项资金案,对 5 人给予了党 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1人,行政记过处分的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的1人, 另外 2 人受到党纪处分。这两起案件,省监察厅已向社会公开。
二、对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的主要做法
对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是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制约,规范从政行为,促 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就问责工作作 出批示。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调,对审计出来需要问责的问题一定要“问到底、责到位”。省 监察厅认真落实指示精神,将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一)创新“四个对接”理念,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对审 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审计工作要与干部管理、惩防体系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为落实“四个对接”,省监察厅协调省审计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整改督查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审计结 果运用的规范化管理。
(二)制定出台问责办法,保证问责工作有章可循。为规范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工作,省 监察厅于 2012 年 9 月开始,会同省审计厅研究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 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于今年 9 月以两办文件印发。该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哪 些需要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由谁追究、如何追究等进行了细化,为问责工作提供了法规 依据。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宣传,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强化工作措施,促进责任追究落实。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问责工作不重视,问责追 责不到位等问题,省监察厅采取跟踪督办、领导约谈、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 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对一些重要的案件,省监察厅直接查处。通过这些措施,既推动 一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问责追责工作的威慑力不断 增强。
近年来,问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机制不完善,问责追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 存在,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监察厅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力度。一是把经济责任 审计查出问题问责工作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加强对问责办法的宣传和培训, 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将问责追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加大案件查处 和审计查出问题问责督查力度,把鸿忠书记“问到底、责到位”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