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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1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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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3年12月27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