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5号 >> 文章详情

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7 08:27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

2014年7月3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为了保障我省农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办法》颁布后,法规实施机关要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切实贯彻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在探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新机制,构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报告表示赞同。下一步,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抓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健全和完善救治救助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共同推进我省精神卫生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实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战略是我省“一元多层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战略实施以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下一步,要进一步处理好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切实加强生态保护;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聚合优势;进一步打造生态文化旅游精品名牌,构筑核心吸引力、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希望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再接再厉,扎实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围绕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质量不断优化,重点改革领域取得进展,民生事业持续改善。下半年,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效益和质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调控、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去年财政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我省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还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有待增强;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要加强防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具体部门名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要逐一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提交明细的整改情况报告;要逐一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验收、销号,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整改工作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严肃财经法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并从体制机制和法律政策层面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使我省财政和审计工作愈加“阳光”、“透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14年上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职能,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对两个报告表示赞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促进公正司法。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省“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这在省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是本次会议和本年度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也是我省人大工作机制创新的一次成功实践。省“两院”对此次报告工作非常重视,提早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效果很好。今后要不断总结完善,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请办公厅整理后转交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本次会议对《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二审;对《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请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