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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27 08:4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7月 28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王文童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湖北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3年省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湖北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2013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加强收支管理,圆满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汇总省级和各市州、县市决算,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91亿元,为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20.2%。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72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7.6%,比上年增长16.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3266亿元,占74.7%。

一、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2133.4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6.3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1.6%;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7亿元;转移性收入1870.1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1.2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内,税收收入增加;转移性收入增加13.2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规定据实计算,市县财政增加了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省级新增的财力主要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关激励政策,增加对市县的补助。

2013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2133.1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52.3亿元,为预算的89%;转移性支出1680.8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减少8.4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清理核实资金拨付情况后根据实际执行数列报省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增加22.8亿元,主要是部分省本级支出和省对下转移支付支出指标结转下年。

2013年,省级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717万元。

从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24.5亿元,为预算的152.8%,主要是根据建设投资情况依法据实征收铁路和高速公路统征营业税,以及中央财政返还的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非税收入101.8亿元,为预算的94 %,主要是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相应减收。

从转移性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返还性收入201.1亿元,为预算的100.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58.7亿元,为预算的108.6%,主要是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规定据实计算,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的补助以及市县财政增加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

从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教育支出124.1亿元,为预算的90.1%,主要是高校、中职教育助学金、免学费、困难补助等经费跨学年使用结转下年;科学技术支出5.5亿元,为预算的71.1%,主要是部分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亿元,为预算的90.8%,主要是部分文化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后结转下年拨付;住房保障支出0.7亿元,为预算的17.1%,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省级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在预算执行中转为省对下转移支付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5亿元,为预算的86.8%,主要是粮食质量安全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8亿元,为预算的15.4%,主要是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据实列支还本付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和按规定列在其他支出中的基本建设资金等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相应科目中。部分科目支出低于预算主要是相关部门管理的项目支出受各种因素影响,年底前没有拨付出去,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从转移性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返还性支出158.2亿元,为预算的100.3%;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208.1亿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相关激励政策,增加对市县的补助;结转下年支出94亿元,为预算的168.4%,主要是省本级支出和省对下转移支付支出指标结转下年有所增加。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基金总收入391.5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58.5亿元,为预算的125.8%;转移性收入233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5.2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数列报中央补助专款。

省级基金总支出221.5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74.5亿元,为预算的128.6%;转移性支出147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支出减少4.4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数列报对市县补助专款和结转下年指标。

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70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在使用方向上有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不能统筹安排使用,个别主管部门缺少可供安排的具体项目,造成基金收入结转;二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补助支出、用福彩公益金安排社会福利支出等中央补助专款在年底前下达,来不及拨付,相应增加基金支出结转;三是基金预算执行采取“以收定支”办法,国土、教育、民政、体育、宣传等部门的基金收入入库后,需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一些项目还需按进度拨款,当年未能拨付,结转下年使用。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7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5亿元;转移性收入2.2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股利、股息收入减少0.1亿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入库数列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7亿元,主要是省级公共预算安排并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管理的资金有所减少。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3亿元,其中:改革费用性支出0.7亿元,资本性支出17.6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资本性支出减少7亿元,主要是按照实际执行数列报。

省级国有资本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亿元。

(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专项转移支付(不含政府性基金补助)735亿元。与向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增加0.4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中央下达少量专款。

总的看,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开拓理财思路,创新理财方式,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为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支持,积极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促进知识产权转化,支持和推动科技创新。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污染防治和节能环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年拨付各项惠农补贴资金87.67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扶贫工作,积极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三农”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了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第九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标准提高至1764元。继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集资金141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建立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障工作,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加大扶困助学工作力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筹集资金87.78亿元,支持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26.52万套,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大行政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确保了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创新资金调度方式,整合各类救灾资金,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支持三峡库区及水库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将一些相对固定、属于地方事权或与地方事权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了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 推行省直非税收入直缴国库改革,省直196家单位实行了非税收入直缴国库。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做好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研究完善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动“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变,努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四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省级将原属33个部门管理的155项、112亿元资金整合为8个专项,建立健全跨部门重大财政项目资金整合使用“五统一分”工作机制,同时,按照“省级整合、市县统筹”的思路,指导和支持县市政府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秩序,大力反对“四风”,落实“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和财务检查。积极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省直部门预算,社会反响总体平稳。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完善债务统计报告制度,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以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2014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16亿元,完成预期目标的53.3%,增长19.7%。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2219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45.5%,增长19%。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亿元,完成预期目标的30.1%,增长24.8%。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194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36.3%,增长7.2%。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统揽全局,正确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关系,促进全省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省财政厅制定的《2014年全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涉及创新省属高校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政策、创新实体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运营模式等十二项财税体制改革事项,正按照“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同时,认真落实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相关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需要地方配合或实施的改革任务。

二是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用好支持实体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市县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做好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支持重点区域的重大产业发展。认真执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继续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切实公平企业税负,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外贸出口退税负担调整政策,减轻退税多、增长快的市县财政压力,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公共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省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月告制度和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约谈制度,重申并严格执行预算分解下达的时限,创新非税项目提前预支管理模式,促进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清理压缩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对部门结余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较多的省直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措施。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清理财政暂付款和财政专户,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借款规模,加大清理回收力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严禁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等行为。

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竞争环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决算公开,在本次常委会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后,组织实施2013年省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