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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8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 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以来的法院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要求,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竭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271467件,审、执结197826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57件,审、执结1868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775件,审结16153件,判处罪犯15376人。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结上述案件8231件。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48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中央交办的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省法院、咸宁中院抽调力量,精心组织,成功完成了一、二审庭审任务,彰显了司法的公正、文明和权威,得到了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体要求,省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推进湖北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6015件,审结143627件,标的额261.98亿元。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动争议等案件,化解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运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等制度,妥善审理了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重组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23659件,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99件,其中,“武当红”商标侵权、假冒“稻花香”商标、隆平高科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三案,入选2014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加强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审判,审结此类案件877件。在坚持依法裁判的同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2913件,晴川饭店、香港舜成公司合资纠纷案得到妥善调处,拖欠18年的国有债权被成功收回,使合资企业得以重新发展。
(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省法院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864件,审结1869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沟通,达成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0.86%。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加大对行政执法问题的司法建议力度,促进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2件,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2529件,执结27609件,执行标的额114.27亿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内外联动、快速反应的全省法院一体化执行指挥系统,努力实现三级法院的执行信息共享、联动配合和规范管理;集中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案件926件,标的额15.6亿元,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交易安全;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以武汉中院为试点,积极探索网络司法拍卖,有效降低了资产处置成本,实现了当事人权益和执行效果的最大化。
二、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回应群众需求
全省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把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注重民生权益保护。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法院审理的武汉华珍药业有限公司行政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集中宣判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重大犯罪案件,公布了10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省法院806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按期执结,执行到位标的额7117.83万元。
(二)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继续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加强立案信访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探索建立诉访分离、案件终结、社会救助等机制。不断畅通当事人的信访渠道,开通了“大法官信箱”、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提升涉诉信访工作水平。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开展判后答疑和跟踪化解,努力将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开展领导包案、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难案,确保了重大敏感时期没有出现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接访12698人次,化解信访案件1759件,省法院立案信访接待中心被评为“省级文明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室)”。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犯实行审前调查、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举措,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以及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特殊人群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建立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开展以案说法、法官讲座等活动,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完善涉军司法维权机制,配合省军区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连队,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解决涉法问题。
三、加强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省法院从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入手,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强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全省法院上网发布5.58万份裁判文书。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积极推行公开审判、法院开放日、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等举措,充分拓展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方式,增加司法的社会透明度。上半年,省法院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总数达到5259人,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继续开展对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以及发回重审等案件的评查,及时发现、整改办案质量问题。全面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提高诉讼效率。全面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从源头上防止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形发生。推行审判运行态势每月通报、季度分析、半年总结制度,充分运用统计数据,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省法院研究出台了办理国家赔偿、减刑假释等案件的会议纪要和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中央政法委将湖北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后,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湖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就依法有序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等改革项目,召开20多次座谈会,在三级法院进行广泛调研并赴外省市考察学习,形成了《湖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配套实施意见。同时,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引导,严明改革纪律,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在全省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公开透明,促进量刑更加均衡。省法院于年初组织了93个基层法院按照量刑规范化要求集中开示范庭,邀请社会各界代表5000余人观摩庭审,中央、省级30余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省法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帮助基层解决案多人少、法官断层、债务负担较重等问题。加大“两庭”建设检查督导力度,组织督导专班对90个“两庭”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和督导,推动“两庭”建设科学、规范发展。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三年规划》,加快推进全省法院案件数据信息库、审判流程管理、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系统及“科技法庭、电子卷宗、数字审委会”系统建设,切实发挥信息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全省法院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的工作部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开办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着力强化党性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职业素养提升。
(二)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扎实推进干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基层法官轮训、预备法官、审判实务等各类培训班8期,培训2360人(次),提高依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评议、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推行法官上挂下派制度,安排新录用人员、新提拔干部到信访窗口、办案一线锻炼,帮助干警在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法官大讲堂”等活动,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内涵,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法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深化“三抓一促”“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严明纪律、整顿作风、纯洁队伍” 等专题教育活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引导干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三万活动,组织干警到驻点村访民情、问疾苦、送温暖,与困难家庭结对帮扶。狠抓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加强对公车、警车管理,加大对干警业内业外活动的约束、监督。今年以来,省法院先后对4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17个人民法庭的纪律作风进行了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专题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促使干警保持思想警醒。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在办案一线的日常监督作用,督促法官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廉政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0人。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各项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行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设立代表委员联络专线电话,实行“首接负责制”,提供热线服务,确保监督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6月,省法院召开全省三级法院专题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监督联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办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征集、办理和回复机制,在“两会”期间坚持派员旁听,对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进行认真研究。上半年,省法院对收到的12件建议提案进行了责任分解。截至6月,已按照要求将8件会办件答复完毕,其他主办件正在办理中;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四大类44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省“两会”上所提意见64项进行任务分解,逐一与代表沟通联系并回复完毕。三是加强沟通联络。坚持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等活动。上半年,全省法院共组织131批次、1448人次的代表委员视察和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创新联络方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各类新媒体资源,运用院长信箱、民意沟通信箱、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平台,及时接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发送法院重要活动信息,推动监督联络工作广泛、高效、便捷开展。同时,全省法院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要会议,定期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组织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这些进展和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质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在裁判文书、程序适用、实体处理上存在瑕疵,引发当事人不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宗旨服务意识不强,纪律作风松懈,态度冷横硬烦,个别干警司法不廉,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涉诉信访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一些基层法院办案力量不足、干警待遇偏低、建设债务过重等困难仍待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推动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省委确立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抓好各类案件的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更加注重依法保障民生,着力研究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把握正确方向、立足本地实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五是坚持从严治院。按照建设一支过硬法院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能力、作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六是坚持重心下移。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夯实工作基础。七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的各项机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拓宽联络渠道,通过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赢得公信、树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