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3月31日上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修订后的《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同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再次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
以上说明连同其他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将批复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作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