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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5年5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江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当前农村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对深化全省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高位推进,办好试点。专门成立了由张昌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试点县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2014年在14个整县、4个整镇和其他地方的部分村开展承包地确权试点,范围涉及4187个村、173.3万农户、860.3万亩耕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5.9%、18%和19%。同年4月,王国生省长亲自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9月,省委、省政府在随州召开全省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就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作出部署。根据今年3月的第二次绩效考核结果,除恩施市和建始县因底图原因延迟考核外,其他地方完成确权承包地块758.3万块,实测承包耕地面积817.5万亩,颁发承包经营权证122.7万本,发放率99.5%。各地试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一个程序不减、一个步骤不少,确保了工作质量,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欢迎和认同。通过确权,解决了一些长期未决的历史问题,累计调处土地纠纷12810件,未发生一例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给承包地颁发“身份证”,进一步稳定了家庭经营制度,为土地“三权分置”创造了条件,为农村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是全面铺开,整省推进。今年,作为全国9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全面启动了确权工作,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整省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蔡甸等43个县(市、区)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确权任务,其他县(市、区)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2017年进行查漏补缺、规范完善。
(二)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坚持把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作为优化农村要素配置的关键措施,以武汉“1+8”城市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武汉农交所的龙头作用,带动全省各地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理念,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2014年,仙桃、潜江、黄石(大冶)、咸宁(咸安)、黄冈(黄州)和襄阳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相继挂牌运行,启动了荆州市、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筹建工作。全省挂牌运行的市、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中心)已达18家,其中市级4家、市县共建4家、县级10家;武汉农交所与鄂州、仙桃、潜江、黄石、咸宁、黄冈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实现联网运行。全省累计组织产权交易10.8万宗、交易金额153.3亿元,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亿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等其他配套文件即将出台,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和监管政策框架初具雏形。到2017年,将基本构建起以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为龙头、以县(市、区)交易市场为基础、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三)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心,加强规范引导,促进土地经营权适度集中,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环境,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2014年,大力推动各县(市、区)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支持30个县(市、区)加强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全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创建,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资金3780万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928万元。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475.4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2.6%;发展种养大户6.8万户、家庭农场4.4万家(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12397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0420家,年销售3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2家,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2家。近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政策意见和扶持措施。目前,全省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势头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
(四)关于农村金融改革
坚持把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破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短缺瓶颈的关键举措,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多渠道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2014年底,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57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6%,同比增长17%,增速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1.46个百分点。
一是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2014年,全省农信社产权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县域农商行全覆盖,改革进度居全国前列。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加大,共设立69家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服务“三农”。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研究出台《湖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要求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四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给予对口服务,全省金融机构已培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客户1.4万户,贷款余额458亿元。设计推广“双基(基层党组织与基层信贷机构)双赢”合作贷款新模式,探索解决传统“三农”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不足等问题的新途径,覆盖乡镇网点2249个,建立村级信贷工作室1769个,发放贷款52.2亿元。
(五)关于林业改革
一是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省集体林权确权、发证工作基本完成,确权面积11858万亩、发证率99.9%;全省16个试点县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到2136万亩,占试点县林地总面积的53.3%。2014年,省人大通过了《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鄂西北林权交易中心正式揭牌,促进了林权的规范化、规模化流转。全省累计流转林权面积1804.7万亩,流转金额57.1亿元。二是夯实国有林场改革前期基础。调查统计了全省257个国有林场的资源资产、社会保障、债务、经营等基本情况,在综合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参照其他省份做法,我省正在研究制定《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与此同时,还开展了创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林木采伐改革、湿地生态补偿改革等工作。
(六)关于水利改革
一是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研究,推进咸宁、鄂州、襄阳、潜江、武汉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二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启动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对省市县“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中期评估。三是推行“河(段)长制”“湖(段)长制”,对纳入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全面明确了湖长,初步建立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四是创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开展水利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加强水利诚信体系建设,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验收。另外,全省已与水利部开办的九类国家级水利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对接,分别是: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权、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水利综合执法、农业水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等。这些试点涵盖了水行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七)关于农垦改革
一是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湖北垦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国家专项资金已到位5.16亿元。我省已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正在研究酝酿《关于深化国有农场医疗卫生、退休教师和社区管理三项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垦区集团化改革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搭建垦区产业化、股份化、集团化治理和运营框架模式。重组了联丰种业、联丰海外两大公司,完成了资产清理、评估注册、资产注入等一系列工作,并开始制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探索海外开发新模式。联合19家农场,以资本为纽带,组建湖北农垦联丰海外农业开发公司,抱团实施农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同时,发起成立了湖北农业“走出去”企业联盟,引入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粮食种植、建材制造行业进行资本联合和股份化运作,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形式。目前,海外合作开发事业已经延伸到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的10个国家,涉及16个开发项目、12个产业门类,总投资规模超过8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同时,全省正在着力推进以下几项改革工作。一是扶贫改革。全力推进产业扶贫、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网络扶贫和旅游扶贫等。二是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改革。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创新发展项目,重点支持5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规范创建,推动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重点支持30个村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深化农村流通现代化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打造“网上供销社”。四是乡村治理改革。秭归县作为全国第二批3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以农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在全县农村开展“幸福村落”创建,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总的来说,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围绕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我省各地各部门将深化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来谋划推动,实现了“起好步、开好局”,为以后的改革攻坚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省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深化改革在主观、客观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有的对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在落实中央和我省改革决策部署上态度不够坚决,存在观望思想或畏难情绪;有的对中央和我省改革政策吃的不透、把握不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透彻,改革举措与当地实际结合不紧密,改革方案操作性不强,不够科学、精准;有的对改革任务的艰巨性估计不足,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还有所欠缺;有的改革任务重、矛盾大,破解办法不多,工作推动相对滞后、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必须直面的难题和硬骨头。我们将坚定决心,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深化全省农村改革。
(一)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在增强改革坚定性上下功夫
李鸿忠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根本动力,是对我们的一次大考,既考验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更考验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凝神聚力求创新,坚定不移抓改革,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打好农村改革攻坚战。
一方面,以问题为导向,在加快解决存在的现实问题上增强坚定性。立足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眼于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长期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将农村各项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纳入全省深化改革全局中通盘考虑,顺应实践要求,以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带动全省“三农”工作的推进。
另一方面,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上增强坚定性。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完善社会“自治之手”,推动政府职能向农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公平、为“三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根本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激发农村社会活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二)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在分类指导上下功夫
农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省深化经济社会改革的前哨阵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错综复杂。我们将立足省情,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全面统筹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全省铺开的改革工作。对于方向明确、实践中有经验、认识一致,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村改革,将加快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包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推广“双基双赢”合作贷款模式,等等。
二是认真办好正在进行的改革试点。对于目标明确,取得了共识,但具体办法还需要完善的改革,积极开展覆盖不同领域的试点,加大指导力度,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经验、找准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能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包括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合作金融、集体林地“三权分离”、林木采伐改革、湿地生态补偿改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等试点工作。
三是精心谋划即将开展的改革任务。对于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求,但尚未全面启动的改革,抓紧调查研究,做好前期工作,科学制定方案,尽快启动实施。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供销社改革发展,农村金融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等等。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改革的精神,增强深化农村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改革各个阶段的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坚持部门协调,合力推进。针对农村改革不同领域、不同范围、不同要求的各项任务,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坚持检查督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将督导工作始终贯穿到农村改革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研究解决。加大对改革成果的考核验收力度,健全改革举措实施效果评价体系,重点消除“中梗阻”“肠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四是坚持财力保障,加大对改革的投入力度。改革要付出成本,必须要有财力作保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工作,持续加大投入,保障了农村改革的顺利推进。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投入结构,优化改革成本配置,保障改革进度、改革质量和改革效率。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充分体现了对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大力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改有实效,为湖北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而不懈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