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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 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以来的法院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省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关于审判执行工作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受理各类案件276 214件,审、执结153 540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 251件,审、执结2 179件。
(一)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 228件,审结17 416件,判处罪犯15 357人。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案件3 999件5 464人。严厉惩处拐卖妇女、儿童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拐卖儿童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发布5起典型案例。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毒品等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全省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依法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06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439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认真办理中央交办的刑事大要案,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领导、指导下,“6.22”专案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圆满完成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工作。进一步规范缓刑适用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原处级以上职务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层报备案审查,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减刑假释的公正办理。
(二)调节经济关系,优化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大局,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受理各类商事案件65 129件,审结34 531件,标的额218.97亿元。妥善应对新经济形势下建筑工程、房地产、民间借贷以及劳动纠纷案件大幅增长的新情况,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妥善审理投资融资、股权纠纷、企业破产等案件1 114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度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审理案件604件,依法规范和促进融资租赁、新类型担保,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咨询库,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 509件,审理的腾讯、网易等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禁令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3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审结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793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与拍卖10大典型案例”。
(三)妥善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权益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5 818件,审结59 564件。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省法院公布6起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模式,以全省三级法院环保合议庭和五个环保审判庭为平台,全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实行调解优先,采取寓情于法、释法说理等方式妥善化解,以调解或撤诉方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5 136件,调解撤诉率达58.99%。积极整合各种为民服务资源,按照“功能完善、制度健全、布局合理、设施齐备、便捷高效、文明有序”的标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诉讼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出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对确有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全省法院共为2004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79.5万元。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随着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的正式实施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我省行政诉讼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 419件,审结2 982件,同比分别上升89.08%和59.38%。我们立足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认真执行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畅通诉讼渠道,保护当事人诉权。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纠纷综合协调机制,促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沟通,达成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24.2%。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解决“民告官不见官”问题。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集中公布5起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提出依法行政的司法建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4件,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专项活动,破解执行难题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8 304件,执结24 448件,执行标的额143.51亿元。完成了对38万件案件的清理、核查工作,清理执结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48 079件、执行到位标的76.67亿元。发挥全省法院一体化执行指挥系统作用,突出联动系统、威慑系统建设,开通了与10多家金融机构的信息查询系统。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刑事处罚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威慑和处罚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6 364人次,1 960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928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90件307人。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9个中院、29个基层法院在淘宝网上建立了司法拍卖专页,成交拍品68件,标的1.8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39万余元。
二、关于推动管理创新
全省法院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动管理机制创新,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不断适应新时期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央司改试点
作为第一批中央试点法院,全省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要求,围绕中央确定的四项改革试点任务,按照“制定方案、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制定了司改总体方案和27个配套方案,确立了12个试点法院,重点突出三个方面推动中央司改任务落实。一是突出法官员额制,围绕推进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法官入额的遴选标准,组织12个试点法院进行第一批入额法官遴选考试,首批入额法官673人。二是突出司法责任制,推行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明确院、庭长等各司法主体的权力清单,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三是突出省以下人财物统管,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先行一步、一步到位”的思路,在全国率先将全省三级法院人财物保障统一纳入省级管理,实现了经费管理体制的平稳过渡。
(二)全面启动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立案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为做好这项改革工作,省法院及时研究,对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召开联席会议,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第一时间向省委、省人大汇报立案改革工作,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立案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后,全省法院明确立案登记范围,规范立案登记流程,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当场立案,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应对了涉案3700余户的“武锅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等一批群体诉讼,以及涉企业下岗人员、军转等一批敏感性诉讼,及时发现处置了一批利用改革转“访”为“诉”的苗头性问题。省法院成立检查组,分赴各中基层法院,强化对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的指导,保证了改革的平稳有序推动。湖北法院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推动落实其他各项改革任务
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继续推进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试点,修改完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探索扩大规范化量刑的罪名和刑种。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在武汉、襄阳等法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轻罪案件快速办理等改革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健全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积极探索。制定《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黄冈、恩施等地法院扩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开展以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为依托、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的管辖制度改革,推动形成“一般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特殊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管辖模式。
(四)创新审判质量管理机制
以信息化助推审判管理方式的创新,推动全省法院一体化的审判业务、执行业务、司法公开、诉讼服务、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六大信息系统建设,启用了统一的司法数据中心,全省128个法院各业务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系统资源实时共享。以强化管理为导向,对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开展网上评查,及时发现、整改案件质量瑕疵问题;将办案流程划分为93个节点进行网上动态监控和实时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预警、催办和督办;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及时掌握各级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强化二审、再审依法纠错和监督指导功能,共审结二审案件11 826件,再审案件463件,依法纠正不当裁判。开通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集中公开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及执行信息,倒逼审判质量提升。公开网启用以来,全省法院已对外公开近年来的案件流程、庭审、执行信息2 841 793件,上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95 378份。
(五)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着力点
省法院出台了涉诉信访导入法律程序和依法终结两个实施意见,完善“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平台,充分运用“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强化网上信访,建立律师参与接访制度,共同破解信访难题。上半年,全省法院接待来访11 704人(次),办理来信1 606件(次),网上信访答疑1 200余条次。推进“法官驻网格”活动,借助网格平台指导民调、参与调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形成了多元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全省法院普遍开展“法院开放日”、公开庭审、法制讲座等活动,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完善涉军司法维权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为广大基层官兵宣讲法律知识,解决涉法问题。
三、关于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
(一)以“三严三实”教育为抓手,提高队伍思想作风素质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开展“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三抓一促”等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放松,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开展巡查暗访,采取重点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对中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16个中院、27个基层法院、30个人民法庭进行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反腐倡廉教育,警醒干警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全省法院对34名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2名干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加强教育培训为抓手,提高队伍司法业务素质
面对案件总量多、新类型案件多、法律法规修改多的新形势,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举办新民事诉讼法、立案等专题业务培训班,提升法官的履职能力。大力开展法官“传帮带”,发挥法院业务专家、办案能手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带动队伍整体能力水平提升。组织开展办案标兵、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坚持开展学术研讨、调研课题等活动,提高干警的学术调研能力。认真开展先进事迹报告、法官大讲堂、“书香机关”等活动,丰富法院文化内涵,努力形成业务精通、踏实务实的工作氛围,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三)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推动法院工作整体发展
针对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关注的法院基层基础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全省法院大力强化两项建设。年初,省法院制定出台《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开展第二批“示范人民法庭”评比表彰活动,推动全省人民法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重心下移,将经费、装备、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投入建设资金1.83亿元,建成科技法庭547个,数字化审委会97个,信访视频接访室128个。深入挖掘基层先进典型,联合湖北日报、湖北广电总台、楚天法治、荆楚网在全省开展“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评出首批10名“最美基层法官”,通过媒体大力宣传他们扎根基层、甘于平淡、忘我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引领激励全省法院队伍。
(四)以自觉接受监督为保证,改进完善法院各项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法院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全省法院立案改革及执行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全省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证,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台化”工作机制。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200余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归纳,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并限时办结回复。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问题,加大惩治力度,集中宣判、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打击声势。上半年,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重要会议、旁听案件审理600多人次。开通手机报,定期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信息,介绍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沟通。认真审查办理检察建议,审理抗诉案件,共同促进公正司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推动司法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这些进展和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的关心、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影响司法公信;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干警对新形势下的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要求认识不到位,宗旨服务意识不强,纪律作风松懈,个别干警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在推动改革方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深不透,应对措施还不够有力;在基层建设方面,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推动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在省委领导下,结合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以审判执行工作为引领,强化公正司法。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观念,严把审判程序关、事实证据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二是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放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三是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抓手,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树立正确的司法改革观念,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铺开司改工作。同时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把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司法为民、便民的重要举措,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职能,大力推进“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助推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提水平、上台阶。五是以信息化大比武为动力,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加强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实际运用,推动法院内部各种司法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司法公开、政务管理、诉讼服务等工作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