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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2 02:0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5年7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付明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2件,即:张福好等15名代表提出的第15号“关于尽快修订《湖北省消防条例》的议案”和王红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26号“关于尽快制定《湖北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为做好上述2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委员会认真调研、论证。7月10日,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对2件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尽快修订《湖北省消防条例》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委员会于6月29日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公安厅、财政厅、安监局、政府法制办、公安消防总队和宜昌市、黄石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及荆门市、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关于《湖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对修订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出席了会议并讲话,议案联名代表林放应邀参加了会议。

自2011年6月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狠抓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加强消防组织和消防设施建设,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推进我省消防事业科学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安全的法定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消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精简;三是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消防宣传有待进一步普及。

委员会认为,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适应消防工作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省消防法规体系,尽快对条例进行修订,确有必要。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推动消防法的修订工作。委员会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分析研究,法律法规不太明确的地方及时制定政策措施,以保证消防工作健康发展。同时结合我省消防工作实际,做好条例修订前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协调工作,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修订。

二、“关于尽快制定《湖北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为做好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我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情况,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6月上旬,委员会会同省军区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带领下,分别到工程兵某舟桥旅、海军工程大学和空降兵某航运团与军人军属代表座谈;在孝感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法院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军人军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议案领衔提案人王红代表参加了调研活动。6月下旬,委员会又向省军区、法院、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法制办、征兵办等单位发函,进一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委员会认为,多年来,驻鄂部队广大官兵在实现强军目标的同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相关政策落实总体较好,调动了军人军属投身国防建设的积极性。我省既是兵员大省、又是驻军大省,军种、兵种多、数量大、分布广,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任务重,权益保障情况与军人军属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抚恤优待标准偏低、就业安置难度较大、涉军案件处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有关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都散见于国防法及国防动员条例、兵役法及征兵条例、现役军官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文件之中,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因此,为回应广大官兵及军属的重大关切,解决我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部内容全面、系统、具有前瞻性和可执行性的地方性法规确有必要。

鉴于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地方部门多,同时国家对军队的改革正在推进之中。委员会建议按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的工作要求,先做好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立法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协调工作,条件基本成熟时尽快提请常委会批准列入立法计划项目,并按照立法程序开展有关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