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6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03 02:1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由武汉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安,因工作调整已调离湖北。依照代表的有关规定,李长安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襄阳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襄城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刘强,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5年8月18日,襄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强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强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宜昌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谭少华,因到龄退休,本人提出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5年7月24日,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谭少华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谭少华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鄂州市选出的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鄂城区人民政府原区长柯艳敏,因受降级处分,本人提出辞去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5年8月12日,鄂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柯艳敏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柯艳敏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予以公告。

本次省人大代表资格变动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23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