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名:王晋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请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16年1月23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